林州:跨市交餘款 替父除賴名

法制日報(林州)4月10日(鳳鳳 李靜)近日,林州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公證債權文書糾紛案件,被執行人劉某兒子主動聯繫辦案法官,要求履行義務,並安排其朋友特意從鶴壁趕來,當天將剩餘案件款足額給付。

在這起申請執行人王某與被執行人劉某、管某、蔣某的公證債權文書一案中,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公證書,林州法院先後向三名被執行人發出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和傳票,責令其儘快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償還申請執行人王某借款94600元及相應利息。可三名被執行人在償還王某41214元后便不再償還了,且多次催要無果。在執行過程中,林州法院先後凍結三名被執行人名下存款共17000餘元。即便三名被執行人得知自己的銀行卡被凍結了,可是仍舊沒有要還款的打算。

4月4日,被執行人劉某兒子得知此情況後,主動聯繫辦案法官,要求替父履行義務。因其在外不能及時回來,特安排朋友專程從鶴壁趕到林州,在執行幹警的陪同下,一同前往銀行將剩餘案件款全部轉至法院賬戶。至此,該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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