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代扣代繳報告表包括哪些內容?

納稅人代扣代繳報告表包括哪些內容?

1、納稅人代扣代繳稅款報告表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主要內容包括:稅種、稅目,應納稅項目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項目,計稅依據,扣除項目及標準,適用稅率或者單位稅額,應退稅項目及稅額、應減免稅項目及稅額,應納稅額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額,稅款所屬期限、延期繳納稅款、欠稅、滯納金等。

2、稅前扣除外部憑證包括哪些?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外部憑證是指企業發生經營活動和其他事項時,從其他單位、個人取得的用於證明其支出發生的憑證,包括但不限於發票(包括紙質發票和電子發票)、財政票據、完稅憑證、收款憑證、分割單等。

3、納稅人收到境外的發票或者憑證怎麼作為記賬憑證?

根據《關於修改〈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的規定:《發票管理辦法》三十三條:單位和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與納稅有關的發票或者憑證,稅務機關在納稅審查時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或者註冊會計師的確認證明,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後,方可作為記賬核算的憑證。

4、當年度實際已發生但還未取得有效憑證的費用支出,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嗎?

根據《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的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於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彙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5、會計調賬補充登記法怎麼調賬?

適用於記賬後發現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正確,但所填的金額的金額小於正確金額的情況。採用補充登記法時,將少填的金額用藍字填制一張記賬憑證,並在“摘要”欄內註明“補充第×號憑證少計數”,並據以登記入賬。這樣便將少記的金額補充登記入賬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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