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分享一篇《意林》上的文章,作者 羅偉
朋友有時會以這樣的方式試探我:“有件事不知道應不應該對你說。”我一聽,就知道是電視劇的臺詞“有句話不知當講不當講”。接下來對上的臺詞是“請講”或“我不會介意的”。但我不喜這樣的接頭方式。一聽話頭不對,我便說:“不聽”。
但是,對方並不買帳。既然起了這個話頭,他是不會把嘴邊的話硬生生地吞回去的。在幾經鋪墊之後,他還是把事情跟我說了。我就知道,沒什麼好事。聽了之後,好心情頓時沒了。
有很多東西,說出來是無關痛癢的。說出之後非但不能改變現實,反而給人憑空添亂。比如,有人在背後詆譭中傷你。你原本對那個人的稟性瞭如指掌。聽了那一番話之後,你既不能改變現實,又不能對別人進行“打擊報復”。所以,這樣的話,聽來何益?只能把自己的心情和生活弄得一團糟。特別是“解毒”能力不強的人。心本就善,又擔心自己是不是做錯了什麼事情,給別人添了麻煩,害得別人這樣說自己。左思右想,輾轉反側,一夜不眠。所以,背後說人壞話定然不妥;那麼,背後聽人壞話,又有什麼必要呢?
如果你的一位朋友和女友分手了,他用了好長時間才平復內心的情緒,開始變得平靜下來。
有一天,你在街上看到了他的前任女友,並且,和另一個男人走在大街上。你會不會回去很神秘又有點八卦地和他說“有一件事不知應不應該告訴你”?最後,你還是忍不住把你見到他前女友的事跟他說了。你把他前女友的身形打扮,把她在街上的歡樂幸福,把她的每一個細節都描摹的一清二楚。你生怕他想不起她的一顰一笑,你生怕他想不起她生活中的每一個細節,還是你生怕他想不起他倆手牽手走過的朝朝暮暮?
雖說你並無惡意,你只想告訴他前女友的信息。但是,你畢竟做了一件壞事。就像一面動盪的湖,好不容易平靜下來了,你卻給它投下了一顆大石子,弄得水花四濺,波浪動盪。你於心何忍?分開就分開,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過了就過了,有些事情不必再提及。提起非但無益,反而會給別人帶來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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