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在行动】安远又一涉恶势力犯罪团伙 近日受审

【扫黑除恶在行动】安远又一涉恶势力犯罪团伙 近日受审

扫黑除恶在行动】安远又一涉恶势力犯罪团伙 近日受审

4月4日,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钟某松涉嫌犯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一案。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审理的第二起涉恶案件。县委政法委、检察院、司法局等政法干警及被告人家属和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扫黑除恶在行动】安远又一涉恶势力犯罪团伙 近日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以来,被告人钟某松与唐某民、唐某强(二人均已被判刑)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安远县欣山镇范围内多次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治安稳定,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扫黑除恶在行动】安远又一涉恶势力犯罪团伙 近日受审

2013 年12 月7 日,被害人谢某福因向唐某民要回欠款,钟某松、唐某民、唐某强等人随即一起殴打谢某福,钟某松掏出匕首捅向谢某福的背部、手部、肩部等部位,造成被害人谢某福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

2014 年1 月9 日晚10时左右,因殴打他人及债务纠纷,钟某松与唐某民、唐某强、卢某华(已被判刑)等十余人带着砍刀、铁棍等器械来到安远县欣山镇城北大道碧湖岽路段,与相约的杨某茂、欧阳某钰(均已被判刑)等三、四十人展开械斗,致双方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2016年11月21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钟某松与唐某民、唐某强、丁某林(已判刑)四人在安远县欣山镇羊城粥馆吃完夜宵后,与携带刀具的叶某、孙某粮、张某基(三人已被判刑)、赖某(另案处理)四人相遇,随后双方使用刀、棒球棍等展开械斗,造成张某基、孙某粮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钟某松、唐某强、叶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丁某林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6年12月27日晚上21时许,钟某松与唐某民、唐某强、黄某(已被判刑)、欧阳某(已被判刑)等人将被害人欧阳某明带至安远县欣山镇城南市场某茶庄索要医药费,未果后将欧阳某明拘禁在在安远县某宾馆四楼403房内直至2017年1月2日上午8时,在拘禁欧阳某明期间,钟某松、丁某林多次将欧阳某明带至其家中向其父母索要医药费,黄某多次殴打欧阳某明。

庭审过程中,法庭严格按照涉恶案件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案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认真调查,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意见,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层次分明、秩序井然。

庭审结束后,因本案案情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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