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晓华,安远法院提醒:立即归还本金!

欧阳晓华,安远法院提醒:立即归还本金!

姓名:欧阳晓华

身份证号:3621271978****2656

性别:男

地址:住安远县欣山镇古田村流芳弟小区20号

案情介绍:被执行人欧阳晓华与申请人蓝远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归还本金34348元及利息,被执行人欧阳晓华长期躲避执行,拒不履行。

立案时间:2019年3月1日

执行案号:(2019)赣0726执249号

执行法院:安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欧阳晓华应归还申请执行人蓝远建本金34348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联系举报电话:0797-373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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