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撿到四萬塊錢的包,還給失主,失主說裡面少了一萬塊,是清潔工偷了,你怎麼看?

紅茶美食領域創作者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錢是好東西,每個人都在為之奮鬥。

人無外財不發,馬無夜萆不肥。

外財不是不義之財,而應是自己的勞動所得。

清潔工拾肆萬還給失主,這就足已說明清潔工的高尚。其行為值得稱讚和獎勵。失主丟伍萬得肆萬已是因禍得福,反汙清潔工偷壹萬,不管事實的真偽都是不道德的。你不能汙衊別人,更無權給別人定上小偷的罪名。

無憑無據不要信口雌黃

有理有據坐上庭堂

金錢不會無故得與失,一分錢事關一個人的尊嚴。不以職業分高低,不以貧賤論英雄。公道自在人心。

丟錢是失主的過失,拾金不昧是清潔工的個人行為。本題的意義並不是錢的多與少,而是如何維護個人的正當利益。

既不讓一個好心人,不得好報,也不能讓一個人無法維護自己的即得利益。

法律責任是伸張正義,懲罪揚善,還弱者一個公道。為什麼現在受傷的總是弱者,只因為懲的不重,揚的不高。

社會的複雜化,期待法律的更細緻化更人性化。

是惡就應得到懲罰,

是善就應得到回報。

生而為人,最應不忘做人的本份

勿以惡小而為之

勿以善小而不為。


皖人吉光


失主不可理喻!18年秋,我撿到一個線包,到單位後,打開看,有三張不同行的銀行卡,身份證,行車證,駕照,加油卡,購物卡,洗衣卡,幾百元現金,我想失主一這很急,就想通過身份證找人。後來,又找到一個某企業就餐卡,於是,我就打電話到這個企業人事處,我說明來電目的,人家告訴我:不知道有沒有此人!於是我把電話打到廠辦,接電話的同志聽了我去電話的目的後,告訴我,有這個人,立即通知他給我聯繫,還說了些客氣話。等啊等啊,等我下班了,有個人給我打電話,說是失主。我對了一下信息,確定無誤後,告訴他可以到我單位來取(距他單位大約4公里),他居然說:那麼遠啊!下午來了,見面後把東西給他,讓他核對下東西。核對完,說不錯。連個謝謝都沒說。走了幾步他可能感覺不合適,回過頭,抽出二百塊錢給我,我明確告訴他:如果為了錢,我不會打電話聯繫你單位!但他的態度,讓我感覺,不該彎腰撿起那個錢包!


人到中年23841


只能對失主說,人在做,天在看。不會感恩的人,不善待幫助自己的人,只以邪惡之心待他人的人,想必總有一天會得因果之報。清潔工要偷那一萬塊錢,何必把包還給你?不如一併要了來得乾淨,還不用背“偷”的名聲,最多是撿到了沒還,人都不知,何受指責。

我自己上週就親身經歷了一件類似的事情。我逛商場試衣服時,發現那天背的一個多年未用的包掉色,把衣服染上了,於是叫服務員給了我一個購物袋,掏出東西后將掉色的包交給服務員,請她代我扔掉。然後,我拎上購物袋就走了。

由於如今買東西都刷微信不用掏錢包,所以完全忘記出家門前將錢包塞進了包包的夾層小袋裡。在接下來的5個多小時裡,我繼續逛街看電影,完全忘了這件事。直到晚9點多鐘回到家,從購物袋裡將東西拿出來時,才想起了我的錢包。

我趕緊打114查購物中心的電話,購物中心又將電話轉到商場。我向商場前臺詳細敘述了情況、包的顏色、專賣店的名字,特別強調是我自己的失誤,讓服務員替我扔包,服務員如果扔了包的話,請商場派人代我到垃圾車找一找。

因為此時已快到商場關門時間,我特地請前臺替我抓緊時間,要趕在垃圾車到來之前找到包包。同時,我留下了手機號碼,請他們無論如何回我一個電話。放下商場的電話後,我接著打銀行電話,為信用卡和儲蓄卡掛失。

我的錢包裡,有現金數千,身份證和銀行卡兩張。現金丟了固然令人心疼,銀行卡總有風險,掛失後也會有諸多不便。更為重要的是,因為我是北京人在外地工作,所以還必須回北京補辦身份證。總之,一定是諸多不便。

我的第一通銀行卡掛失電話剛打完,正在拔第二張銀行卡的電話,這時,我另一個電話響了。打進電話來的,正是請她代我扔包的那個女售貨員。她告訴我,我走之後,她正要扔包包,隨手一捏,發現裡面還有一個錢包。

但她沒有我的電話,只好把包包鎖起來,等我想起來後回去找。我的一顆心放下來,說馬上開車去取錢包。此時已快晚上10點,我住的地方離商場有10多公里,我趕過去服務員們也一定下班商場關門了。但她說,沒關係,我在商場大門口等你吧。

就這樣,我取回了錢包。我要請她吃飯,她笑笑說,不用,這是應該的。我要給她一個紅包,她同樣笑笑說不用,這是應該的。第二天,我只能去商場找到她的領導,將事情的原委說了一遍,很認真的提交了一封表揚信。

雖然我的包裡沒有幾萬塊錢,但至少也抵得過女售貨員一月的工資。如果她取出錢包說已經把包包扔了,我也只能自認倒黴。錯誤是我自己犯的,我沒有理由怪別人。但是她並沒有這樣,不但完璧歸趙,還總是溫柔地笑說,這是應該的。

我祝她好人有好報,永遠善良美麗平安。


世界真的很大


不得不說,這位失主真的是胡攪蠻纏,稍微用腦想一想,如果這位清潔工真的是貪圖錢財的人,又怎麼會把撿到的包交到派出所呢?真是寒了天下好人的心。

這是一件真人真事。前段時間,一名清潔工在街道上打掃衛生時,突然發現地上有一個錢包。清潔工撿起來打開一看,竟然有整整四萬元的現金!清潔工心裡想著,丟了這麼一大筆錢,失主肯定特別著急,便趕緊把包送到就近的派出所裡。派出所接到遺失物後,連連誇獎清潔工拾金不昧,然後趕緊和失主取得聯繫。


本以為這是一段拾金不昧的道德佳話,沒想到失主前來認領錢包,發現包裡只有四萬元,愣是要說少了一萬元,並頤指氣使地指責清潔工肯定是他私吞了。可憐的清潔工非但沒有收到感謝,反而平白無故地遭受無端的譴責,想想都覺得欲哭無淚。

雖然在理論上兩者都有可能是說謊者,但我傾向於認為是失主在無理取鬧。因為如果清潔工是個貪圖錢財的勢利小人,撿到五萬元后會只私吞一萬元嗎?肯定是全都給據為己有啊,哪裡會主動交到派出所呢?更何況,如果真是清潔工私吞了一萬元,他還有臉面等著失主前來領取嗎?他頂多匿名交給派出所不就行了?

所以,如果失主堅持認為是清潔工私吞了那一萬元,首先需要證明兩點:一是包裡本來就有五萬元,二是清潔工擅自拿了一萬元。如果不能舉證證明,那清潔工可以告他誹謗!這種人就是應該懲罰一下,否則真的會讓好人寒心。


冰焰


清潔工撿到4萬塊錢的包,還給失主。這種拾金不昧的行為值得讚美。失主說裡面少了一萬塊,是清潔工偷了。這讓我震驚!

其實真是清潔工偷了也沒什麼。如果是冤枉好人,勒索好人那就恐怖了,沒人再敢拾金不昧了。想想扶老人被訛事件就明白了。看見大家的評論都支持清潔工,我非常高興。相信大家都是理性的,我就不怕講講下面真實的例子。

首先,我來講一個真實的例子

有一次去我家毛竹林A地挖竹筍,挖著挖著突然看見相鄰的B地有一塊特別好看的裂縫,我斷定有竹筍於是走過去開挖,挖呀挖呀挖得很深才看見黃嫩的筍頭。再挖下去還有一顆很大的竹筍,怪不得土裂得那麼好看,卻藏得這麼深。這兩顆竹筍挖出來了,是我遇到的最好看的竹筍,像金字塔一樣,上尖下粗,而且特別短,胖嘟嘟的。挖的時候感覺到周邊沒人的,也沒多想。挖完了,才知道怎麼處理B地主人都能夠發現竹筍被偷了。雖然人家竹筍是從我家竹林長過去的。



挖完這兩顆竹筍我就回家了,離開B地的時候又發現兩顆又粗又壯的竹筍。後來我就去熱鬧的路亭,看見B地的主人,和他說B地長了兩顆大竹筍。人家就去看看了,結果竹筍被偷就發現了,到處罵人。我聽見了好難過,幾天都沒睡好覺。後來想想,我家竹筍每年都有很多很多被偷了,從來沒有罵過誰,心理就安慰多了。

其次,結合上面的例子分析題目

1.題主的情況肯定是沒有證據的,有了證據一切都簡單了。我覺得失主說話做事不夠穩重,就算是懷疑清潔工偷的,也要指桑罵槐吧。這麼直接說人家偷的,證據呢?再說,人家幫你減少損失4萬元應該非常感謝才對。

2.我覺得1萬塊錢可能是別人偷的,還有可能風吹掉了,老鼠偷的等等。清潔工偷的可能性非常小。既然這樣,怎麼可以說清潔工偷了呢?要是我遇到這樣的情況一定是非常感謝他的,就算有一萬塊錢遺失,也要溫和的問問情況,不會斷言。



3.可能失主訛詐清潔工。我很不希望這樣,這樣也太惡毒了。人家那麼善良,撿到錢還給你。清潔工本來收入就很低,你沒有感謝他,卻要訛詐他1萬塊錢。其心可誅!

最後,談談自己的看法

事情講究證據的,既然清潔工拾金不味就應該讚揚。失主說清潔工偷的,應該譴責。不然對社會造成太壞的影響,有誰還敢拾金不昧呀!大家撿到財物想還給失主,還擔心失主會不會訛詐自己。

所以東西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好好說話,傳遞正能量!


徽鄉小居


一次去KTV喝多了,出來的時候,門口有很多賣花的阿姨,天太冷了,大半夜的,而且阿姨年齡和我媽差不多,就給她說花不要了,我給你點錢吧。結果第二天醒來的時候發現支付寶少了11111,當時就懵逼了。不知道怎麼回事,以為是打車給了司機。然後報警了,去派出所查了監控,顯示交易時間就是我拿手機給阿姨轉錢的時間,而且監控裡我走路一直在晃,手裡還掉地上倆次…後來去KTV門口沒看到她,給其他幾個阿姨說了如果看到她,給她說一聲我在派出所查到是她了,本來也是自己喝多了,她還我10000就行了,剩下的不要了,如果不給我,就報警了。倆天后阿姨給我打電話,說錢花了一倆千,給她自己和老伴買衣服了,只給了我九千…說後面賺到錢再給我。然後就不了了之了,我也沒再要過…畢竟是自己犯的錯,總要付出點代價,就當買教訓了……所以說喝酒喝多了不是好事,丟錢,丟手機,糊塗事太多了…


a韓博749


關於撿錢這事,如果這個清潔工足夠聰明,在對方說少了一萬塊時,馬上就告訴這個人,對不起,這不是你的錢,因為數對不上,我要把這錢交到派出所去。為什麼要交到派出所呢?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清潔工撿到錢,不能據為已有,因為這不屬於他的合法財產。

二、清潔工應妥善保管拾到的四萬塊錢,如果在其手上這錢少了,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盡到保管義務,可以要求失主給予一定的補償。

三、清潔工可以讓撿到的錢交到派出所,經公安機關公告60天無人認領,收歸國庫。

四、如果數額巨大,清潔工拒不歸還,構成侵佔罪。

五、如果錢只是掉在地上,還沒有脫離失主的控制,則構成盜竊罪。

通過上面幾點原因,就能看出問題,既清潔工撿到錢後不能據為已有,他做到了,已有歸還失主的具體行為。但是失主說數目對不上,清潔工必須要及時告知對方,這錢不一定是你的,必須要去派出所去解決後續問題。

到派出所後,通過警方確認,錢確係失主,但是清潔工不認可少了這一萬塊錢是自己私自佔有的,那警方就有可能立案了。但是失主不能直接說撿到錢的清潔工偷了人家的錢,否則,經警方調查後,事實證明少這錢根本不是清潔工拿的,失主也會因為汙陷而違法呢。


寒石冷月




西門觀點:非常好辦,既然失主丟的是五萬,那這錢肯定不是他(她)的。

這個失主恐怕是世界上最無恥最不要臉的失主。

一個清潔工清理垃圾時撿到了一個包,打開看,裡面有四萬元現金。她沒有絲毫猶豫,就尋找失主。

讓她想不到的是,失主接過包和四萬元現金,竟然說少了一萬元。意思就是清潔工貪了他(她)一萬元。



真是可笑至極,無恥之極,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如果清潔工是個貪心之人,大可以將四萬元全部拿走,為什麼還要把四萬元給你?除了你這種無恥小人,豬也不會這麼想。

很明顯,這個失主的目的就是不但想要回丟失的四萬元,還想再訛詐清潔工一萬元。心如毒蠍,可惡之至!



清潔工是我們城市的美容師,起早貪黑,付出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有好多撿到鉅額現金歸還失主的拾金不昧感人事蹟,然而,他們又是報酬最低的社會群體。

這個無恥的失主,不但感恩,反而反過來誣陷清潔工,實在令人不齒!

好,既然他(她)說他(她)丟的是五萬,那麼這四萬塊錢肯定不是他(她)丟的,要麼歸公,要麼捐給福利院,要麼獎勵給這個拾金不昧的清潔工。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網絡圖片與內容無關)


西門白甫


遇到過一次,趕車,把包丟馬路邊地上忘記拿了,裡面是公司搞活動的錢,用信封裝好,一個600,共30個,18000元,半小時然後報警,查監控,監控看到是環衛工拿的,然後找到了環衛工,讓環衛工送過來,環衛工一開始死不承認,說沒有拿,後面警察說監控非常清楚的看到有拿的,不行可以控告,那人虛了才送過來,然後包給我看了,少了5個包,也就是3000塊本來想給個1000表示感謝地,看到居然少了3000,然後問他是不是拿了,反正死不承認,後面沒跟他們理論,算了,自己貼3000塊,花錢消災,買個教訓,環衛工也不見得都是好人,首先明明監控看的非常清楚人家不認,警察威脅了,才送過來,然後直接抽那麼多,貪心的人也不少


生活有點品位


最好送派出所,我之前在一家酒店做保安。我們隊裡一個保安撿到一個包,裡面是一千五的現金外加一些證件。撿到之後就放到了保安室等客人來拿。第二天失主來了。一個年輕貌美的女人。看著也很有氣質氣派。打開包說裡面是五千現金,現在只要1500。讓我們賠剩下的那三千五。鬧了一天。最後酒店高層打算酒店出1500。剩下的讓我們保安部來出。我們的經理還是比較向著我們。報了警,然後把那天的所有監控全部調了出來。查了一天終於還了我們清白。那人被警察帶去喝茶。事後我們經理開會說以後撿了東西如果心裡過不去想要還失主就直接送去派出所。不要放保安室。如果不想還就自己蒙聲不說話。偷偷留著,誰也別告訴。事後請兄弟們和瓶水。吃個燒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