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30岁还未婚未育的女性还能跳槽吗?会被招聘方鄙视吗?

欧尼请讲


在女性权利的抗争这件事上少说也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但即使在“男女平权”的今天,职场上的潜在歧视还依然普遍存在。同样表现优异的实习生,二选一留下的肯定是男生;育龄女性找工作,HR必问的问题一定有“婚否”“育否”;为了得到一份工作,有时候不得不答应几年内不结婚不生子;你以为生完孩子终于安全了,国家又放开了二胎...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不久前,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要求在招聘环节中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等;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都说了些什么?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1.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

2.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3.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4.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5.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恭喜女士们在职场平权上又往前迈了一步,提醒各位男同胞竞争压力会更大了哦~~~

以上,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问题,欢迎随时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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