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樂交警:積極做好兩輪電動自行車上牌工作

静乐交警:积极做好两轮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

忻州網訊 近期以來,靜樂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真按照忻州市交警支隊關於做好兩輪電動自行車上牌的工作要求,對電動自行車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兩個車輪,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者電助動功能,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非機動車,電動自行車前後輪中心距不大於1.25米,車體寬度不大於0.45米,整車重量(含電池)不大於55公斤,電機功率不大於400瓦,最高車速不超過25公里/小時,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符合這一標準的電動車,攜帶購車發票或收據、車輛出廠合格證明或車輛其它合法來源證明。車主為個人的攜帶車主身份證,車主為單位的攜帶單位統一信用代碼證和加蓋公章的委託書,及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對遺失車輛出廠合格證的,由品牌經銷商出具車輛型號參數證明。對遺失購車發票或只有購車收據的,在登記時須由本人填寫“車輛合法來歷證明承諾”。交警大隊給予免費辦理上牌業務。在大隊採取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下,廣大群眾積極到大隊電動自行車登記站排隊上牌。不少群眾說交警部門既為他們辦了件好事,車輛一上牌,小偷不敢偷了,也便於交通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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