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交警:积极做好两轮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

静乐交警:积极做好两轮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

忻州网讯 近期以来,静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按照忻州市交警支队关于做好两轮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工作要求,对电动自行车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5米,车体宽度不大于0.45米,整车重量(含电池)不大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大于400瓦,最高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符合这一标准的电动车,携带购车发票或收据、车辆出厂合格证明或车辆其它合法来源证明。车主为个人的携带车主身份证,车主为单位的携带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和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对遗失车辆出厂合格证的,由品牌经销商出具车辆型号参数证明。对遗失购车发票或只有购车收据的,在登记时须由本人填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承诺”。交警大队给予免费办理上牌业务。在大队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下,广大群众积极到大队电动自行车登记站排队上牌。不少群众说交警部门既为他们办了件好事,车辆一上牌,小偷不敢偷了,也便于交通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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