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宜春事業單位(袁州、樟樹)遞補資格審查名單,持續更新中

一、遞補參加資格審查人員的確定

2018年7月24日我局集中對參加袁州區及樟樹市事業單位考試的考生進行了資格審查,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放棄等造成空額的,根據本次公開招聘公告規定,有遞補對象的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遞補參加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遞補參加資格審查原則上應由考生本人參加,確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場的,可以委託他人代替資格審查,參加遞補資格審查的考生應仔細對照所報考的職位條件確認自己是否符合要求。

(一)遞補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2018年7月27日16:00前考生到宜春市宜陽大廈中座9樓916室進行遞補資格審查。

(二)資格審查要求:資格審查主要圍繞報考條件(含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及其他條件)進行,考生遞補參加資格審查須持:

1、筆試准考證(遺失的考生請登錄考試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本人身份證,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用人單位要求提交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註冊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用人單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經歷證明是指原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和單位工資發放表或社保繳交證明)等其他材料,職位如有戶籍要求的請攜帶戶口本或戶籍證明,以上證件均需原件,並提交1套複印件;

3、考生是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不能提供的,將不予審核通過。資格審查時隱瞞或弄虛作假的,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後都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後果自負。

4、入闈資格審查的考生請攜帶一張1寸免冠彩色近照。

5、所有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請在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並帶來資格審查。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原標題:關於公佈2018年袁州區、樟樹市遞補參加資格審查人員名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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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袁州區樟樹市遞補考生名單.xls

附件下載前往2018年江西事業單位單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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