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的本質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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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學的本質,就是這門學科的研究對象及所採用的方法。概括地說,邏輯學是研究人的思維規律的科學。

一,現在所說到的“邏輯”一詞,最早來自古希臘的赫拉克利特(前535-前475)。他寫了一本叫《邏各斯(logos)》的書,現在只有一些片段殘留。他在書裡說,“邏各斯”可以使人摒棄感覺印象,通過語言和理性思維把握世界的規律。後來就有了“邏輯”這個詞彙,英語是Logic。漢語中的“邏輯”,由日本人於19世紀後期音譯而來。 二,在漢語裡,用到“邏輯”這個詞,通常有兩類用法——第一類,是指客觀的規律。比如,楊沫分析《青春之歌》裡的林道靜,說她走的道路是歷史的邏輯,也是生活的邏輯。此類用法,是一種“假借”,並非“邏輯”的原意。第二類,是“邏輯”的本義,指的是思維的規律。同樣,它也就成為說話、寫文章等思維表達必須要遵守的規律。

三,思維的規律被稱作“邏輯”。那麼,研究思維規律的學問,就是邏輯學。邏輯學不研究自然,也不研究社會,它的研究對象僅限於人的思維——是研究以推理、論證有效性的思維形式和規律的學問。國際上公認,世界上有三大邏輯學流派——西方邏輯、中國名辯邏輯、印度因明邏輯。 四,古希臘的亞里士多德(前384-前322),創立了形式邏輯,被西方稱為“邏輯之父”。他全面、系統研究了人的邏輯思維問題,寫了大量這方面的書籍、論文。公元前一世紀被人彙編在一起,叫《工具論》。其中的《範疇篇》,討論詞義、概念;《解釋篇》,結合語詞、語句,討論判斷(或叫命題);《前分析篇》,討論推理的有效性、前提和結論的關係;《後分析篇》,討論證明的條件、種類、方法和構成,以及定義和證明之間的關係;《論辯篇》,討論論辯的藝術、推理的方法和謂詞理論;《辯謬篇》,專門剖析和駁斥各種謬誤和詭辯。他還在《形而上學》這部著作中,專門討論了邏輯思維規律。他提出了“10範疇體系”;總結了“四謂詞理論”;概括了“不矛盾律”、“排中律”、“同一律”等思維規律;規範了演繹為主的“三段論”。等等。

五,中國古代對思維規律的研究開始得很早,與古希臘幾乎同時。這種研究是圍繞“名實關係”展開的。春秋時期,孔子主張“正名”;老子主張“無名”;後來的戰國初期,墨子提出“取實予名”。至戰國中葉,名辯之爭激烈,出現了惠施、公孫龍等為代表的“堅白同異之辯”的“名家諸流”,對名實關係做了詳細論述。後期的墨家在總結自然科學和批判吸收各派學說的基礎上,提出了“以名舉實”的原則,對於辯說的任務,原則和方法都有精密的研究。荀子則把名辯的基本問題具體歸結為“名、辭、辯說”三方面。此時,學者們已經建立起中國古代的邏輯學。後來,因連年戰亂,這一研究戛然而止,許多珍貴資料也損毀遺失大半。 以後的歷個朝代,都有出色的邏輯思想,特別是宋明。但在漢朝的時候,印度的“因明邏輯”傳入中國,與中國傳統邏輯發生了融合。後來的中國學者,是在這種融合的基礎上繼續開展研究的。
六,古印度的“因明”,音譯是“酰都費陀”,由佛學創立,是一種思考方法,也是辯論的方法,還被看作是探索真理的工具。印度的耆那教與印度教都受到它的影響。不過,在漢代傳入中國以前,其研究也陷於停滯。反而是它隨著佛教同時傳入中國,逐漸引起了中國人的重視。有意思的是,“因明”邏輯真正被髮揚光大,是在玄奘取經的過程中。據稱,玄奘法師在印度那爛陀寺研修時,曾以因明方法,多次辯敗各地來的論者,威名傳遍天竺。他回國後,翻譯了《因明入正》一書,進一步促進了因明邏輯與中國邏輯的融合。 七,亞里士多德之後,他的後學以及斯多葛學派等等,對形式邏輯做了一些完善和充實。文藝復興時期,達.芬奇和吉爾伯特等自然科學家,貢獻了一些有價值的邏輯思想。然後就是17世紀英國的弗蘭西斯.培根,他寫了《新工具》一書,認為實驗和歸納是相輔相成的科學發現的工具。他的歸納法,不是簡單枚舉歸納,而是排除式歸納——通過查閱存在表、缺乏表和程度表,利用排除法逐步排除外在的、偶然的聯繫,提純出事物之間內在的、本質的聯繫。他強調,這是發現周圍現實的各種現象間的因果關係的科學方法;能夠給人們帶來新的知識。培根的歸納邏輯,與亞里士多德為代表的傳統邏輯有明顯區別。其不僅強調了歸納邏輯要研究思維純形式的方面,更強調了要研究思維反映客觀事物、把握事物本質和規律的方法問題。培根被看作是科學歸納邏輯的創始人。自他開始,演繹邏輯與歸納邏輯完璧結合,使邏輯真正成為科學。隨著17世紀數學的發展,德國的萊布尼茨著手以“通用數學”和“通用語言”來改革傳統邏輯。他被稱為是現代形式邏輯就是數理邏輯的奠基人。這之後,英國的布爾、德國的德摩根和弗雷格、美國的皮爾士、意大利的皮亞諾、英國的羅素等,先後對現代形式邏輯做出了重大貢獻。
八,現在,辯證邏輯已經成為單獨的學科,包括矛盾邏輯和對稱邏輯。研究對象同樣是人的思維規律。其特點在於,傳統邏輯被稱為共時性邏輯,辯證邏輯則稱為歷時性邏輯——即靜態和動態之分。為此,國外一些學者認為,辯證邏輯不應歸入工具性的邏輯範疇,更應該歸於世界觀、認識論中的辯證法。總體來說,辯證邏輯是一門發展中的學科。這裡不多論及。

邏輯學是國內大學裡很多專業的必修課。如哲學、法學、刑偵學、社會學、經濟學、統計學、漢語言文學等等。中山大學應該是國內唯一開設本科邏輯學專業的學校。很多大學招收邏輯學研究生,包括數理邏輯專業。


一老沈一


這個問題,有嚴格的界定,不能泛泛而談,需作專題解釋。以下筆者簡答,以期拋磚引玉。

邏輯學,可分為基礎規範的形式邏輯、隨機應變的辯證邏輯、量化操作的數理邏輯。

形式邏輯的意思與本質

形式邏輯——主要研究概念的定義與劃分,概念的運用與操作,諸如推理、演繹與證明。

形式邏輯的本質——是定義,即通過因果分析,確定給事物下定義。

例1,宇宙邏輯的本質,是宇宙的定義。如果定義不合適,宇宙物理學就會走進死衚衕。

例2,社會邏輯的本質,是社會的定義——社會是特定人群利益關係的契約。

例3,信息邏輯的本質,是信息的定義——信息是條件反射的電磁波信號在腦回上的轉錄。

例4,定金邏輯的本質,是定金的定義——定金是以書面協議規定以不超過20%的預付款作為雙方違約金的指標值。

其實,科學研究的本質,主要是採用形式邏輯的方法,給出研究對象的精準定義,有好的定義,就有了好的劃分、推理、演繹和證明。

辯證邏輯的意思與本質

辯證邏輯——也叫辯證法,是基於變化發展與普遍聯繫,研究事物的結構特徵與運動規律。

辯證邏輯的本質——對立統一法則。即兩個相應要素的動態制衡關係,即對立統一邏輯。

例5,原子——是費米子與玻色子的對立統一體系。費米子包括核外電子與質子中子。玻色子是光子構成的電子活動空間與原子核內空間,

例6,電子——是旋進動能與電磁輻射能的對立統一體系。電子作為移動波源,其電荷電勢能可激發轉化為電磁輻射能。

例7,宇宙——是無數星系與無限空間的對立統一體系。星系自身正質量與星系空間負質量是星系的對立統一體。

例8,生命體——是本質為光子的生命元氣與本質為營養體液的對立統一體系。氣血運化的病理學原理:痛則不通,通則不痛。

數理邏輯的意思與本質

數理邏輯——是用變量符號與運算符號來表達形式邏輯與辯證邏輯的數量關係。

數理邏輯的本質——是函數關係,即用300多個常用的庫函數或方程或公式,寫成量化操作的程序,用於物質技術裝備的設計與製造。

例9,光電效應的因果鏈——①用紫外線照射核外電子;②核外電子加速急劇震盪;③進而脫離原子表面變成自由電子;④自由電子作為物質波或移動波源;⑤電子動能激發或轉化為外空間光子介質獲得頻率增量。

將這個形式邏輯與辯證邏輯,寫成數理邏輯關係:Ek=½mv²=h(f-f0)=hc(λ0-λ)/λ0λ。

這就是愛因斯坦的光電效應方程,對於微電子技術的貢獻,可謂功勳卓著。

記得馬克思曾經說過,即便是哲學與政治學,最終走向最高境界必以數學形式表達出來。事實上,人類已經初步做到:凡是用計算機操作的任何學問,都是數理邏輯的功勞。

好了,本答stop here。請關注物理新視野,共同切磋物理邏輯與中英雙語的疑難問題。


物理新視野


「邏輯」有兩種概念。

第一種「邏輯」概念,是萬物內在的邏輯, 這種「邏輯」是非語言的,是任何一樣事物都必然具備的「內在關係」與「外在關聯」,我們也可以把這種關係與關聯看作是「因果」。是天地的邏輯。

第二種「邏輯」概念,是人類大腦意識所運用的「邏輯」,這種邏輯是語言的邏輯,這種「邏輯」僅僅是人類“認識事物”以及“人與人溝通”的工具與方式,是肉體大腦的先天設定,所以,每個人都具備這種邏輯能力,否則,人與人之間就不存在溝通與理解這回事。屏除人的邏輯,認識天地的邏輯。去人慾,存天理。

因此,第一種「邏輯」與第二種「邏輯」之間並不等同。一個人的思考,其真正價值在於,發現第一種「邏輯」,然後用第二種「邏輯」表達出來。

嚴格的說,在高質量的思考中,認識第一種「邏輯」的時候,甚至,不需要使用第二種「邏輯」。因為在高質量思考的時候,發揮作用的是「內在意識」,而非肉體大腦的外在意識。

第二種「邏輯」的主要作用就是用於人與人之間的溝通。


心智玩家


邏輯學的本質,就是指事物固有特性(形態);事物運動性的必然聯繫;因果的必然聯繫性。

一切事物是客觀存在的,且各有其特性;一切事物又都是運動變化發展著的,靜止是相對的,運動是絕對的。

因果聯繫,事物之間是相互關聯,互為條件的。一個因素的變化必然導致另一因素變化的結果。

比如:樹木枯死,必然與氣溫、水份、空氣等形成因果聯繫,不會無原無故死亡。而樹木、森林的減少和消失又反過來影響"氣候、空氣、溼度"的變化,從而形成惡循環。這就告訴我們要愛護和保護環境和森林植被。

我們說某些"理論"不符合邏輯,就是因為違背了事物運動規律性,違背了事物變化的因果聯繫。有的甚至連基本形式都不講(形式邏輯,A就是A而不是B)。石頭變猴子,孫悟空的七十二變,也只有在神話故事裡有,因為神話是沒有邏輯性的。掌握事物發展的運動的規律性和因果聯繫性,就很容易識別和揭穿各類"偽科學"和"騙術。

學習邏輯學,除學習哲學、邏輯學外,數學是學習邏輯思維和邏輯推理訓練最好的,最嚴槿的一門自然科學。


資料完善度低


邏輯學的本質是:從“確定性”推導“確定性”。

也就是說,我們從一個“確定性”的前提,通過邏輯推斷出“確定性”的結論。

比如:老張一輩子都在做好事,所以老張是一個好人。

這就不符合邏輯。因為前提的“做好事”和結論的“好人”都是不確定的,只是道德層面上的。沒有明確的界定,只是寬泛的感覺是不符合邏輯學的。

比如:公孫龍的“白馬非馬”論說,白馬、黑馬、黃馬都是馬,但是白馬不等於馬。

這就是符合邏輯的。

“前提”白馬、黑馬、黃馬都是馬,是確定的。

“結論”白馬≠馬也是可以確定的。因為馬的概念包含了其他顏色的馬,白馬只是馬的一種,自然兩個概念不能等同。

其實,邏輯學很反常識。學的越多越覺得大部分時候,我們看到的、聽到的都是不符合邏輯的,雖然我們主觀上覺得是對的。


呆呆的豬頭不讀書


邏輯學的本質是什麼?

首先要弄明白什麼是邏輯,邏輯是人的思維具體體現。也就是說人的思和想,這種思和想的是否符合客觀的規律?是否符合原理?是否具有合理性?一個靈感也是屬於想到的,一個實驗也是屬於想到的再去做的,人類社會的進步、科學的發展,都是體現了人類所積累的邏輯思維(思和想到的)。人類所有認知的定律、定理、原理都是屬於邏輯學。有人認為邏輯一詞是泊來品,其實不然,我們中華古代人就非常講究因果關係,特別是對自然規律的認知,非常具有邏輯性。比如說農曆,也是我們的祖先根據客觀的規律邏輯推理出來的。那邏輯學的本質到底是什麼?邏輯學就是把一些人的奇思妙想到底有沒有邏輯性作出判斷,也就是說是一門培養“伯樂”的學問。一般假說,即使是經過邏輯推理,但開始時是不能說具有邏輯性的,需要經過邏輯學的演繹、質疑、歸納,判斷是否具有邏輯性。如果這種假說符合邏輯學,那麼這種假說給予人類新的認知,並將成為新的學科;如果這種假說不符合邏輯學,那麼這種假說必然會被甩進歷史的垃圾箱。現在我不知道大學裡有沒有邏輯學這門學科,只知道現在懂得邏輯學的人不多。所以目前中國的“伯樂”太少了,充當“千里馬”的人又太多了。比如目前倍受爭議的量子通信、量子糾纏問題,我不懂這些,所以不加評論。但是我要告訴大家的是客觀規律是不以人的意志而改變的,量子糾纏、薛定諤的貓是沒有邏輯性的。所以邏輯學本質必須合乎客觀規律,合乎客觀事實,合乎常理,對事和物找出合理性的解釋,豐富人類知識的寶庫。


太陽七神a


邏輯學的本質是教人把話說的嚴謹,修辭學的本質是教人把話說的華麗。


董元奔古典情懷


1,因果規律;

2,運用規律。


教育反思者


邏輯這個概念就是規律的意思。

形式邏輯主要是表述靜態思維的架構規律。辯證邏輯主要是從整體變化方面表述事物內在的規律。

辯證邏輯不像形式邏輯那樣有架構,它沒有。架構是靜態的縱橫。辯證邏輯是動態,所以只能講出其內在規律是矛盾對立統一的規律,整體來說是否定再否定(我覺得這樣翻譯更貼切),相互聯繫不斷變化的宇宙存在。其實量變質變也是否定再否定。

辯證邏輯就是兩大內容,對立統一與否定再否定(否定之否定)。正因為辯證所以辯證邏輯中不存在二律背反。


自然法則是真理


時間矢量是由斥力矢量決定的,由於我們無法改變斥力矢量的方向,所以時間是不可逆的。

邏輯是事件在時間矢量的排列順序,以及它們之間的因果關係。

在物理研究中,邏輯推理工具和數學工具不得凌駕於物理定律之上,不得凌駕於研究主體之上。

例如數學的第三次危機,也就是無限大危機,以旅館悖論為代表,其倒數為無限小,以小號悖論為代表。看似合理的推論,都做著一件事,將地球表面的物理條件,無限性地向宇宙空間伸延,且不論有沒有這麼多的重子物質給你建旅館和小號,僅僅引力坍塌就無法建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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