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城拍案 · 第二十三回
打官司想勝訴
這是人之常情
但“找關係”贏官司
勸你還是省省吧
那些心存不正者
只會給自己挖坑哦!
到底會有多坑呢?
檢察官這就給大家講個故事
堂叔引薦一人 自稱“上面有人”
去年年初,小麗遇上了一起官司,一審敗訴,她上訴到市中級法院,還在等待判決。一天,北京的堂叔打電話向她借錢,攀談中,小麗向堂叔訴苦:“我自己現在也很煩,正在打官司呢。”
此時,堂叔安慰她,“你要找對人,才可以把這件事情辦得完美。”隨後,堂叔向小麗引薦了一同在北京工作的徐某。
看了小麗官司的起訴書和一審判決書,徐某當即回覆稱,自己“上面有人”,可以通過“上面的人”介入該案,幫小麗打贏官司,但需要費用打點關係。一聽到這消息,小麗喜出望外,馬上給徐某轉賬了3萬元。
兩個月過去了,卻杳無音信,心急如焚的小麗一直打電話問徐某,官司辦得怎麼樣了。徐某說,領導到浙江去了,要給這些人1個人1萬元。為了辦成事,小麗二話沒說,又給他打了4萬元。
掏了12萬元 全被騙子揮霍
過了不到一個月,徐某主動來電,告訴小麗這個官司很好辦,也快辦好了,“上面的人”已看過該案材料,與小麗打官司的那家工廠很快就要被法院查封了,現在需要再給對方5萬元。於是隔天小麗又按照要求打了錢過去。
又過去了一個月,還是沒有結果。小麗開始懷疑,她打聽到,與自己打官司的那家工廠還在正常經營,根本沒有被查封,她正要質問徐某,卻發現對方手機一直關機。意識到被騙,小麗選擇了報警。
之後,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法庭上,徐某承認自己“上面”根本沒有人,每次收到小麗的錢後,他不僅沒有幫忙辦事,還把錢揮霍一空。
近日,同安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徐某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六千元。
★檢察官提醒★
有些人遇到官司或者違法犯罪之後,不是想辦法通過正當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或者真誠悔罪、爭取從寬處理,而是心存僥倖想方設法找“關係”,希望通過“關係”贏得官司或者逃避法律追究。如此心存不正,難免被有心之人利用,賠了夫人又折兵。
法庭之上絕無捷徑可走,妄圖通過“走關係”獲取不正當利益的做法不可取。當事人應當相信法律,相信司法工作人員會依法公平公正地處理每一起案件,不要相信任何所謂的訴訟掮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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