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通報7批次不合格食用農產品 涉及菜、蛋、魚等

4月9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佈了近期組織抽檢的156批次食用農產品抽檢情況,通報了7批次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涉及菜、蛋、魚等。

信息顯示,4批次樣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其中檢出農藥殘留問題的樣品為:開州區彭姐副食門市銷售的豇豆檢出克百威超標,檢出值為0.077mg/kg;南川區彩龍副食經營部銷售的芹菜檢出毒死蜱超標,檢出值為0.15mg/kg。

根據《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克百威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 mg/kg,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

檢出獸藥殘留問題的樣品為:孟繁榮(重慶市開州區敦好鎮正鶴街100號)銷售的鯉魚檢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超標,檢出值為209μg/kg;南川區燕子超市銷售的雞蛋檢出氟苯尼考,檢出值為14.1μg/kg。

根據《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235號公告》規定,恩諾沙星在動物肌肉中的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氟苯尼考在產蛋家禽中禁用。

此外,還有2批次豆芽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分別為重慶市新大興愛家商業連鎖有限公司銷售的豆芽、趙其書(重慶市綦江區安穩鎮農貿市場)銷售的黃豆芽。

4-氯苯氧乙酸鈉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具有防止落花落果、加快果實生長速度、促進提前成熟等作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中規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鈉,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4-氯苯氧乙酸鈉的豆芽。

還有1批次為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合川區金世紀廣場分公司銷售的仔姜,該樣品檢出鉛(以Pb計)超標,檢出值為0.24mg/kg。

鉛是一種能夠在生物體內蓄積且排除緩慢的重金屬汙染物。《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汙染物限量》(GB 2762)中規定,新鮮蔬菜(蕓薹類蔬菜、葉菜蔬菜、豆類蔬菜、薯類除外)中鉛(以Pb計)限量值為≤0.1mg/kg。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採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並進行整改。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9號)不合格產品信息

重慶通報7批次不合格食用農產品 涉及菜、蛋、魚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