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搬迁好政策 切莫犯法违初心

4月8日下午,荔波县人民法院在佳荣镇大土村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犯滥伐林木罪一案。

扶贫搬迁好政策 切莫犯法违初心

庭审现场

贫困户缘何成为被告人。自从全国脱贫攻坚战役打响以来,贵州省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将部分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生产生活条件更好的地区,并通过多项举措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本案中张某所在的大土村为佳荣镇的贫困村,张某一家是该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因大土村为苗族人口聚居村落,按照当地风俗房屋建筑大多为木结构。为了尽快建好房屋, 2016年6月张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将自己种植的杉木树共507株砍伐用于在安置点修建移民房居住。经认定,林木活立木蓄积共62.01立方米。

荔波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犯滥伐林木罪,被告人有自首的减轻处罚情节;因其主观不是为了牟利,砍伐的又是自家林木,社会危害性较小,且有当庭认罪认罚的从轻处罚情节;荔波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扶贫搬迁好政策 切莫犯法违初心

从事违法犯罪要受罚。扶贫政策的初衷是为了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摆脱贫困,过上更好的生活。但有一些人却曲解了扶贫政策的含义,有不符合贫困户认定条件而“眼红”闹事的,例如荔波县某村村民石某因争当贫困户不成多次闹事寻衅,最终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也有因贫困户优惠政策而“任性”的,例如本案中被告人张某因易地扶贫搬迁建造房屋私自滥伐林木被判处刑罚。这些案例充分说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不是贫困户,只要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好政策下更要有好心态。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多项贫困户优惠政策,其初衷是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能够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红利,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眼红”贫困户优惠政策或者是贫困户“任性”而为,都违背了扶贫政策的初衷,要摆正心态、正确看待扶贫优惠政策,脱贫致富不只是靠政策,更要靠自身的勤奋与劳动,即扶贫先扶“志”。

扶贫搬迁好政策 切莫犯法违初心

法制宣传

荔波法院通过巡回开庭审理案件,将环境资源保护、扫黑除恶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扶贫政策结合起来向广大群众进行讲解,在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的同时,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威严,为全面建设法治荔波、文明荔波贡献出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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