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不力 屯昌4家單位被通報批評

未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致使河流沿岸禁養區內養殖場汙染環境問題長期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日前,屯昌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對屯昌縣畜牧局、縣生態環境保護局、屯城鎮委鎮政府及縣河長辦公室等4家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屯昌縣紀委監委也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

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不力 屯昌4家單位被通報批評


3月6日,屯昌縣委組織開展環保督察“回頭看”過程中,發現屯昌主要河流之一的洋坡溪沿岸禁養區內仍然存在6處不同規模的生豬養殖場。經屯昌縣紀委監委介入調查,發現屯昌縣畜牧局、縣生態環境保護局、屯城鎮委鎮政府、縣河長辦公室及相關負責人工作作風不嚴不實,在防治水汙染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致使洋坡溪沿岸生豬養殖場汙染環境問題長期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嚴重侵害群眾切身利益。

為嚴肅責任追究,倒逼責任落實,屯昌決定對上述4家單位不作為、慢作為行為進行全縣通報,縣紀委監委也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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