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男开报废车被“电子眼”识破

4月2日,齐河男子刘某某,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毅然驾驶逾期未报废车辆上路,被齐河交警大队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报警并查获。两项并处,刘某某将面临4000元以下罚款和可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当日上午9时35分,齐河交警大队城北中队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忽然报警,一辆路经308国道齐河县城北路段的黑色中华轿车,存在“逾期未报废”嫌疑。

指挥中心迅速给沿途执勤民警下达指令,仅5分钟后,民警便将涉嫌车辆拦停。经核实,驾驶人刘某某所驾鲁A牌照的黑色中华轿车,的确为“逾期未报废”车辆,其违法载人和上路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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