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调解 彰显司法情怀

温情调解 彰显司法情怀

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百姓“打官司不求人”工作目标。嫩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接通当事人电话后,立即驱车90公里前往嫩江县海江镇加油站,并在海江法庭就地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系自由恋爱,于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女儿王某某,现年十七周岁,系高二学生。原告认为被告有酗酒习惯,且生活懒散,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故诉至法院。

由于原告与被告均居住在海江镇,且双方均为加油站工人,出庭时间不便,嫩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立即前往当地并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主审法官从子女成长的角度进行了耐心的调解,双方亦认识到子女即将高考,应以子女的前途为重,夫妻双方生活中没有解不开的心结,共同生活了近20年的原告与被告流出了心酸的眼泪。最终,本案以原告撤回起诉结案。

嫩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本着便民利民、彰显司法情怀的宗旨,以实现百姓“打官司不求人”为工作目标,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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