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定思痛,林區非法野外用火入刑離我們還有多遠?(向英雄致敬)

痛定思痛,林區非法野外用火入刑離我們還有多遠?(向英雄致敬)

林火無情

魂兮歸來!

2019年4月2日,30名涼山火災救火英雄的遺體抵達西昌,在撲救森林火災第一線戰鬥到最後一刻的英雄們,回家了!

青山無語,大地無聲,我們送給英雄們的只有盛開的鮮花,滾燙的眼淚和一些充滿敬仰的文字。然而,縱然英雄的名字被烈火照亮,我們的悲痛也早已是排山倒海,無以言表。

水火之患猛於虎焉!人們常說水火無情,人類在殘酷的大自然面前實在是太渺小了,尤其是在水火面前,我們常常會深感無能為力。1987年5月6日至6月2日,在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發生特大火災,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嚴重的一次森林火災。該大火不但使得中國境內的1800萬英畝(相當於蘇格蘭大小)的面積受到不同程度的火災損害,還波及了蘇聯境內的1200萬英畝森林。僅僅只是一場森林火災,我們國家和民族遭受的巨大缺失,難以計算。

據統計,在我國範圍內發生的森林火災人為因素是主因。換句話說,森林火災大多是人為因素造成的。因此,每次森林火災發生後,有關部門的負責人都要被追責,火災事故的責任人也會受到法律的嚴懲。縱然如此,森林火災仍然時有發生,在乾旱少雨的季節更是居高不下,我們到底應該怎麼做,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森林火災的發生,才能告慰30位撲火英雄的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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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痾下猛藥,非常出重典。”病的深了要下猛藥才有效果,社會不安定了,規則不遵守了,要用懲罰嚴厲的法律來約束。據資料顯示,在中國,每年有近10萬人被車禍奪去生命,而其中60%的車禍都是由於醉酒駕駛引起的。特別是近年來,全國範圍內酒後駕車事故數及死傷人數上升較快。此外據統計,有46.1%的駕車人有酒後駕駛的經歷。因此,根據《刑法修正案(八)》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我國從2011年5月1日零時起,將醉酒駕車、飆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等嚴重危害群眾利益行為定為犯罪,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與此同時,受酒駕入刑的影響,公務員醉駕可被開除,企業員工可以被解除合同,律師或被吊銷職業證書,我國曆史上最強最嚴厲的禁令致使酒駕的成本飆升,失業,坐牢,鉅額賠償等等,令大多數人望而生畏。

據專家介紹,酒駕入刑可以說是一個巨大的觀念改變,對以前危險性高的不良駕車習慣進行了有力的矯治。我們的觀念發生了變化,行為模式也發生了變化,所以“醉駕入刑”是一個很成功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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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對於林區非法野外用火,目前由於沒有足夠的法律依據,林區管理人員和森林民警對於林區非法野外用火人員主要採取教育、勸阻或罰款等行政手段加以解決,加之個別林區群眾不良的生活習慣難以根治,林區非法野外用火屢禁不止,風險和隱患極高。

那麼,面對經常會死灰復燃人為引起的森林火災,我們可以不可以嘗試“沉痾下猛藥,非常出重典”,同樣對林區範圍內的非法野外用火入刑治罪,以便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野外用火習慣,改變人們的觀念,避免森林火災的滋生與蔓延。

酒駕入刑與林區非法野外用火入刑當有異曲同工之妙。問題是,我們可以不可以提高法律成本,降低森林火災的風險,將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與財產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對此,我們不僅僅是呼籲,更多的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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