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限高架”,豈能限制消防車、救護車?

郭元鵬

近日,有讀者向本報反映,邯鄲市68路公交車已停止運營兩個多月,原因是該線路途經的一處限高架由限高3.2米調整至2.8米。當地有關部門表示:設置限高架是為了保障道路不被損壞,超過限高的車輛可繞行。消防車、救護車需通行時,可撥打熱線電話實施限高架高度調節;履帶車、鐵輪車或超限車輛需在城市道路上通過的,需要到市民服務中心辦理通行手續,並按照指定時間、線路行駛。(4月3日《燕趙都市報》)

邯鄲市的68路公交車是一條十分火熱的線路,途徑10多個站點,有相當一批市民、學生需要乘坐這輛公交車。以往的時候,“限高架”的高度是3.2米,自從有關部門將“限高架”改成了2.8米之後,公交車就不能通行了。公交公司也想過繞行線路,不過附近很多道路上設置的“限高架”都是2.8米,無法通行。因此,火熱的68路公交車不得不停止運行。

而更為煩惱的是,即便是消防車、救護車也不能通行了。

設置“限高架”是很多城市保護道路、維持秩序的一種管理措施。從這個角度來看,設置“限高架”是需要做的事情。然而,“限高架”究竟多低才合適,卻需要從民生的角度進行考量。

就拿公交車來說,市場上銷售的公交車一般情況都在3.2米以上,那麼設置“限高架”的時候,一定要考慮這個因素。保障道路安全,維護道路秩序,不是讓公交車不能行駛。最為關鍵的是,這種教條的管理模式是不合適的。設置“限高架”的目的是保障道路安全和秩序的。而公交車很顯然不屬於限制的範疇,公交車的重量不會對道路造成破壞。

讓人們擔心的是,即使公交車不能行駛了,畢竟還有其他辦法出行,只是生活不便捷的煩惱而已。可是,當“限高架”設置之後,連消防車、救護車都無法通行的時候,問題是多麼嚴重。

按照當地有關部門的說法,給消防車、救護車實施了“人性化通融”,需要通過的時候可以撥打熱線電話,管理人員會進行放行。問題嚴重的則是,消防車、救護車是緊急車輛,當這些車輛需要通行的時候,往往可能就是最緊急的時候。管理人員接到電話趕到現場,打開閘門需要一定的時間,消防車還能及時撲火嗎?救護車還能及時搶救患者嗎?對於消防和救護來說,一分一秒都是十分珍貴的,誰來保障公眾的安全?出了事情誰來承擔責任?

設置“限高架”不能胡來,不能想一出是一出。最起碼,不能影響公交車、消防車、救護車的通行。“限高架”的高度究竟多少才合適,需要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和說法了。公交車、消防車、救護車不能通過的“限高架”,“矮化”的是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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