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的时候,邓紫棋对港媒回应:
“我会继续沿用GEM(邓紫棋)这个属于我的名字,继续唱我的歌,做好自己的音乐”,并强调:“我,邓紫棋还是邓紫棋,相信公义,(和公司)法庭见”。
![细数公司多宗罪名,邓紫棋反告要求拿回音乐版权、名字商标和赔偿](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这件事的源头相信读者有所了解了,早些时日邓紫棋宣布和【蜂鸟音乐】这个公司解约,表示多年被不公平对待,所以希望可以“好聚好散”,但她作为该平台的最红艺人之一,公司有怎会让她安然解约兼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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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双方的矛盾一触即发。
在3月底,蜂鸟音乐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对邓紫棋展开了第一波攻击,表示如果邓紫棋与之解约,那公司会损失1.2亿元,所以要求其合约仍然持续有效(还有3年),并对她提出了索偿要求。经纪人张丹当时还对传媒喊冤,说为了和平解决这个事情,做了很多让步,但对方要求很多都是无理的,是邓紫棋不尊重合约,所以闹到这个地步,法律途径是解决的最好办法。
于是就有了开头邓紫棋的这些话。
总之就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后来又陆续曝出,由于邓紫棋这个名字已经被其公司注册为商标了,而她唱的歌的版权都是属于蜂鸟音乐的,于是有传闻表示:一旦解约,那么邓紫棋就不叫邓紫棋了,也不能继续唱原来的那些歌了。
这可怎么行?说用回原名字还好。
但邓紫棋的那些歌曲,是她走红多年的根基,如果不能唱了,那往后的演艺之路要想继续创作歌曲才提升人气,已经是非常难的了,很容易就会被大众遗忘。所以对于邓紫棋来说,歌曲版权绝对不能丢失,这是最低底线。
日前,港媒曝出邓紫棋反告蜂鸟音乐。
据透露,在入禀法院的文件中,邓紫棋表示最后一次签约是在公司欺骗下才签的。并细数蜂鸟音乐多宗罪:1、逼迫她参与违法活动:在2014年合约中,蜂鸟音乐通过旗下机构,意图让邓紫棋参与有关违反合约的活动,超出合约允许的范围内。
2、误导她负担宣传费:邓紫棋表示在2017-2018年之间,她所举办的演唱会,宣传时所用到的484万支出,早已从她的收入中扣除了,还拒绝支付演出酬金。(若是属实,这公司真的没天理了)
3、擅自注册【邓紫棋】、【GEM】商权等。
所以邓紫棋提出的控告要求是:
希望法庭颁布合约正式无效,尽早结束。
并对公司要求赔偿。
你们觉得,邓紫棋反告有希望吗?
讲真,这样闹下去,可能就落得难以收场的地步,蜂鸟音乐在圈子里屹立多年,靠邓紫棋自己想要扳倒它,有点悬。但我们都会支持邓紫棋,她有权利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公司蛮横始终都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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