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4月底前將全面清理取締違規佔道報刊亭

西安4月底前將全面清理取締違規佔道報刊亭

4月8日,記者從西安市報刊亭專項整治工作動員大會上獲悉,為全面推進城市傢俱整治提升工作,進一步提高全市市容環境精細化管理水平,4月底前,西安市將開展報刊亭專項整治,全面清理、取締違規佔用城市道路設置的報刊亭。

報刊亭經營亂象重重

西安現有的部分佔道報刊亭,是為貫徹落實國家六部委2000年9月30日聯合出臺《關於在全國城鎮建設報刊零售亭的通知》的要求陸續設立的,目的是為了方便市民購買報紙、雜誌,豐富群眾文化生活。近幾年,隨著數字網絡媒體的高速發展,特別是電腦、智能手機的普及和4G網絡的全面覆蓋,人們的閱讀習慣和信息獲取方式已經徹底改變,購買報刊雜誌的人越來越少,報刊亭經營越來越難,經營目的也越來越變味。

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局長李平偉介紹,我市共有報刊亭331個,絕大部分報刊亭經營者為了盈利擅自更改經營性質。還在經營報紙的成了少數,報刊亭成了名副其實的雜貨鋪、便利店、充電站、彩票店,烤腸、飲料、香菸成了報刊亭的標配,甚至一些三無廣告經常出沒,功能定位已完全違背設置初衷。同時,出亭、佔道經營成了常態,有的甚至將冰箱、冰櫃、加熱電器、明火爐子等放置在亭體周圍,既存在安全隱患,又嚴重影響行人通行。另外,不少報刊亭還存在層層轉包問題。李平偉在會上算了一筆賬,一個4平方米左右的報刊亭,上交給政府的租金是1.2元每平方米每天,算下來月租金不足150元,但經過層層轉包,報刊亭的實際租金均在一千至數千元不等。

現有的報刊亭及其佔道經營、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等亂象已經與西安當前城市定位不相適應。

取締非法報刊亭西安不是第一家

“全市現有的331個報刊亭中,曾經辦理過佔用城市道路許可手續的275個,但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佔道許可時間均已過期。2018年以來,全市所有報刊亭均沒有再續辦佔道許可證。”李平偉說。

李平偉介紹,取締非法報刊亭西安不是第一家。2003年,武漢市開展報刊亭整治行動,城區報刊亭幾乎全部拆除。2012年,鄭州市開展報刊亭集中整治工作,鼓勵報刊雜誌銷售“退路進店”,還路於民,對全市421家報刊亭全部實施拆除。北京市從2014年開始,開展報刊亭專項整治行動,逐步對違規佔道經營的報刊亭進行取締。2017年,南寧市、深圳市、呼和浩特市、紹興市、焦作市等城市均開展了報刊亭專項整治行動,取締無證設置報刊亭。

已審批報刊亭總數量只減不增

按照《西安市城市傢俱整治手冊》明確的標準,本次專項整治將分摸底排查、函告自查、整治實施、檢查督導四個階段,重點解決我市報刊亭未經佔道許可審批、超範圍經營、亭身破舊、環境髒亂、出店亂擺設、亂貼掛、亂堆放等嚴重影響我市市容環境秩序的問題,通過專項整治,全面清理、取締違規佔用城市道路設置的報刊亭。

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報刊亭僅限於黨報、合法報刊售賣與旅遊宣傳,堅決杜絕超範圍經營;一經發現超範圍經營,書報亭立即取締。按照市規劃局《西安市報刊亭導則及設計方案》要求,對亭身進行整體提升更換,更換費用由設置單位承擔。按照市規劃局方案,將報刊亭佈置在小區、公共綠地、廣場等公共空間,設置於道路紅線以外;嚴禁在景觀大街、城市主幹道設置;對不符合布點原則的進行調整,產生費用由設置單位承擔。已審批報刊亭的總數量只減不增,審批佔道費、經營時限按政府規定執行。報刊亭必須由產權單位經營並按相關規定負責日常管理,不得轉讓;不得利用報刊亭從事任何經營性商業廣告宣傳。

整治結束後,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將進一步明確報刊亭管理職能,落實管理責任,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西安日報記者 劉雪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