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產教融合推動新舊動能轉換的實施意見

魯政辦發〔2019〕2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全面提升全省人才培養質量,增強創新轉型發展的內生動力,推動實施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強化規劃引導,構建教育和產業深度融合發展格局

(一)同步規劃產教融合與經濟社會發展。結合全省推進新舊動能轉換、對外開放新高地、鄉村振興、海洋強省、軍民融合等重大戰略,將產教融合發展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區域佈局、城鄉佈局、產業佈局和重大生產力佈局規劃,同步推進產教融合發展政策制定、要素支持和重大項目建設。推進產教融合與產業集聚發展、園區建設等同謀劃、同推進、同落實,與轉型升級和動能轉換相適應,與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建設佈局相銜接。在職教園區、公共實訓基地、職業學校等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將產教融合發展的內容作為重要考量並納入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和各市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統籌職業教育與區域發展佈局。健全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緊密對接的學校和專業分佈,引導職業教育資源逐步向產業和人口集聚區集中,實現職業教育差別化、錯位化、特色化發展。突出濟南、青島、煙臺三個產業核心區的引領作用,打造區域性產教融合發展中心,輻射帶動周邊城市產教融合發展。立足膠東半島裝備製造業基地和製造業職業教育資源豐富優勢,將濟南、青島、東營、煙臺、濰坊、濱州等市打造成全國重要的高端智能製造產教融合高地。發揮全省海洋科技人才和海洋產業全國領先的優勢,在青島、煙臺、威海、日照等市建設藍色經濟產教融合先行區。整合軍地教育資源,在青島市創建國內首個軍民融合型海軍新裝備保障人才培訓基地。推動職業教育均衡佈局,引導棗莊、臨沂、菏澤等魯西南地區與東部沿海發達地區職業院校深度合作,加快鄉土人才培育,培養高素質的勞動者,助力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牽頭,省委軍民融合委員會辦公室、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等部門及有關市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立國際交流合作長效機制。進一步深化職業教育領域的改革開放,鼓勵高等學校、職業學校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和優質教育資源,合作開發具有國際水準的專業教學標準和優質課程,推進職業技能評估標準和資格認證與國際接軌,建設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支持職業學校配合企業“走出去”,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建立辦學研發機構,支持“走出去”的企業與職業學校聯合建立國際化人才培養基地,加快培養適合企業“走出去”要求的技術技能人才。鼓勵企業與國際名校、國內外研發機構合作設立高端服務機構。(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創建國家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試驗區。加快破除職業教育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不斷釋放改革紅利,以省為單位積極創建國家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試驗區,在產教融合、職業教育考試招生、人才培養、“雙師型”隊伍、辦學制度、保障機制、管理體制等方面先行先試,為全國創造可複製、可借鑑、可推廣的經驗,建設職業教育制度創新高地。支持青島、濰坊市建設職業教育創新發展示範區,為全省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探索新路徑、提供新樣板。(省教育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和有關市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以深化產教融合為方向,建立教育服務新舊動能轉換的協同機制

(一)推動學科專業與“十強”產業精準對接。健全產業結構調整與專業設置變革的驅動和調控機制,鼓勵支持學校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推進專業設置、教學內容與產業發展、職業標準緊密對接,到2022年培育和打造100個左右對接“十強”產業的專業集群。建設一批緊密對接“十強”產業的碩士博士學位授權點,新增研究生招收計劃向符合全省產業轉型升級方向、承擔重大戰略任務、積極推行校企協同育人的高等學校和學科傾斜。到2022年面向新舊動能轉換“十強”產業,培養萬名優秀工程師、農林人才、醫護人才、金融人才、文化創意人才等高素質人才和十萬名“齊魯工匠”後備人才。(省教育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產學研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實施產學研協同創新行動計劃,圍繞“十強”產業發展需要,支持省內本科高校、科研院所、職業學校與“十強”產業骨幹企業深度合作,整合互補性資源,共建產教園區、科教創新區、研發基地、企業技術中心平臺、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技術實驗室、成果轉化中心、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和製造業創新中心等,打造一批創新綜合體,促進政產學研金服用融合創新。政府資助的應用型工程技術項目,原則上應有行業企業參與並制定成果轉化方案。引導高等學校將企業生產一線實際需求作為工程技術研究選題的重要來源,支持高校院所和企業合作申報國家和省科技重大專項。(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建“十強”產業產教融合聯盟。充分發揮新舊動能轉換“6個1”協調推進體系作用,由“十強”產業協會牽頭,帶動行業骨幹企業聯合職業院校、高等學校等組建10個產教融合集團(聯盟),吸引中小企業參與,推動實體化運作。鼓勵整合上下游產業鏈、創新鏈、教育鏈、人才鏈資源,建立覆蓋全產業鏈的職業教育集團。率先在“十強”產業等重點領域,開展多元主體共建職業教育集團的改革試點。(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校企深度融合,發揮企業重要主體作用

(一)拓寬企業積極有效參與途徑。鼓勵企業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依法參與舉辦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支持開展職業學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辦學改革試點,規範管理體制、產權歸屬、收益分配等重大問題,健全完善准入和退出機制。民營企業參與舉辦的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在招生就業、自主管理、教師評聘等方面按照同類公辦學校的標準享受同等待遇,實行支持性收費政策。發揮國有企業示範帶頭作用,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繼續辦好做強職業教育,國有企業舉辦職業學校,可參照同類公辦學校標準安排生均撥款,所需經費按原渠道保障。(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等部門和各市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入推進“引企入教”改革。職業學校新設專業原則上應有相關行業企業參與,充分發揮學校聘任的產業教授在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方案、教材開發、教學改革等方面的作用,推行面向企業真實生產環境的任務式培養模式。鼓勵名師帶高徒,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和現代學徒制,根據不同職業(工種)的培訓成本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規範開展生產性實習實訓。逐步建立學生實習實訓工作考核和補助制度,規模以上企業原則上按職工總數2%安排實習崗位接納職業學校學生實習。鼓勵各類院校和企業共建共營實訓基地,符合中央預算內資金申報條件的,積極予以推薦支持。職業學校新設實訓基地原則上要有相關行業企業參與。推進實習實訓規範化,確保學生享有獲得合理報酬等合法權益。(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企業職工在崗教育培訓。推廣“互聯網+職業培訓”模式,開發引進“職業培訓包”“職業訓練院”等職業培訓新模式。推動行業、企業廣泛開展職工崗位練兵和技術比武活動,落實優勝選手待遇。加強產能過剩、貿易摩擦等行業轉崗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去產能企業失業職工在參加培訓並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後,可由所在地縣(市、區)按規定補貼培訓費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以提高教育質量為核心,加快推進人才培養改革

(一)推進產教協同育人。建立健全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理事會制度,鼓勵引入行業企業、科研院所、社會組織等多方參與。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應明確產教融合管理、協調、服務部門或者機構。鼓勵企校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標準、修訂專業課程,將企業生產經營標準和環境引入教學過程,建立教學過程與企業生產過程一體化人才培養模式。到2022年建設500個左右省級研究生產學研用聯合培養基地、300個左右省級本專科生實習實訓示範基地。(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師資隊伍建設。允許實用型技能人才培養院校專業教師與行業企業技術人員雙向流動,推進在院校設立大師工作室、在企業設立名師工作室,建立區域共享的兼職教師庫。研究制定符合職業教育和應用型高等學校特點的教師職稱標準,支持職業學校、高等學校設置“產業教授”等創新性崗位或特設崗位。職業學校教職工人員控制總量的20%可面向企業聘用高技能人才擔任兼職教師。專業教師每5年到企業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累計不少於6個月。(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系統構建中職、高職、應用型本科、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聯合培養體系。放活校企合作辦學收費政策,選擇部分高校開展校企合作辦學收費改革試點。繼續試點應用型本科高校與職業院校對口貫通分段培養模式。加快推進高等職業學校分類考試招生,完善“文化素質+專業技能”春季考試招生制度。完善考試招生配套改革,逐步提高高等學校招收有工作實踐經歷人員的比例。(省教育廳負責)

五、加強載體平臺建設,促進產教供需雙向對接

(一)積極培育市場服務組織。政府主管部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勵通過購買服務、合作設立等方式,培育支持產教融合服務組織加快發展。推動學校與教育型組織(企業)、行業等組建實質性的職業教育實體或產學研聯合體,利用市場合作和產業分工,提供專業化服務,形成穩定互惠的合作機制。鼓勵教育培訓機構、行業企業聯合開發優質教育資源,允許和鼓勵高校、企業向教育型組織(企業)購買創新創業、前沿技術課程和教學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打造統一高效共享信息平臺。運用雲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打造覆蓋全省的產教融合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匯聚區域和行業人才供需、校企合作、項目研發、技術服務等各類信息,向各類主體提供精準化信息發佈、檢索、推薦和其他相關服務。強化職業學校、高等學校數字化教學資源庫和企業實踐庫建設,推進校企資源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共建共享。支持教育型組織(企業)整合校企資源,利用“互聯網+”構建區域性或行業性的產教融合服務平臺,為產業與教育融合提供有效便捷的交互式服務,構建資源共享共用的新模式。(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大數據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設高水平的公共實訓基地。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資機制,鼓勵和引導企業、院校、社會培訓機構多種形式參與建設實習實訓基地和平臺。加快山東省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充分發揮省級新舊動能轉換行業(專項)公共實訓基地的引領示範作用,到2022年建成50個左右佈局合理、特色鮮明、功能健全的區域性公共實訓基地和企業實訓基地。支持各級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集訓基地、世界技能大賽集訓基地等載體建設,企業可從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相關工作室專項經費。(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和各市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建立產教融合科學評價體系。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積極支持第三方機構開展產教融合效能評價。科學設計產教融合評價指標體系,將評價結果作為績效考核、投入引導、試點選擇、表彰激勵的重要依據,成為日常監督管理、科學評判工作、合理分配資源和後續支持獎勵的重要參考指標。(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堅持綜合施策,強化政策支持保障

(一)落實財稅用地政策。各級財政、發展改革、稅務、自然資源部門要把深化產教融合作為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推進降成本、補短板的重要舉措,落實社會力量舉辦教育有關財稅政策,積極支持職業教育發展和企業參與辦學。鼓勵製造業企業為新增先進產能和新上技術改造項目,配套建設產教融合實訓基地,納入相應政府投資項目支持範圍。切實落實足額徵收教育費附加,並且用於職業教育的比例不低於30%的政策。企業舉辦職業學校符合職業教育發展規劃要求的,各級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支持。企業投資或與政府合作建設職業學校、高校的建設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通過劃撥方式供地,鼓勵企業自願以出讓、租賃方式取得土地。各級可按規定通過積極落實政府性基金減免政策、老校區土地置換等方式,支持學校產教融合項目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等部門和各市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財政金融支持。在產教融合領域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支持產教融合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供給,利用“補貸債”組合模式,多措並舉拓寬投融資渠道。充分發揮開發性金融的支持引導作用,將支持實訓基地建設作為深化產教融合的重點領域,支持培育一批產教融合實訓基地示範建設項目。發展改革部門統籌安排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支持的教育項目,優先支持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發行人申請發行教育培訓產業專項債券,重點用於實訓基地建設。在“加快和簡化審核類”債券審核基礎上,提供專項服務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省財政廳、國家開發銀行山東省分行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產教融合發展工程。堅持扶優扶強,以產教融合發展為方向,支持引導各類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在不同方向和領域分類發展、辦出特色、爭創一流。組織實施好納入國家產教融合發展工程的項目,支持應用型本科高等學校加強產教融合實訓環境、平臺和載體建設,促進人才培養、科研創新、學科專業建設與產業發展相融合。支持省級“雙一流”高等學校加強學科、人才、科研與產業互動,推進合作育人、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支持中高等職業學校加強校企合作,面向產業需求,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建設,共建共享技術技能實訓設施。(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開展產教融合建設試點。支持省內有關市、學校、企業積極爭取國家試點任務,申報國家產教融合發展試點。遴選10個在新舊動能“十強”產業產教融合領域起到示範引領作用的骨幹學校和企業聯合體,統籌有關資金對實訓基地建設予以支持。制定“產教融合型”企業評定標準,將人才培養、產教研合作取得顯著成效的企業認定為“產教融合型”企業,在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認定、企業創新平臺建設、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技術改造補助等方面予以傾斜支持。到2022年認定“產教融合型”企業100家左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牽頭,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深化產教融合是推進人力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對新形勢下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擴大就業創業、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推進經濟轉型升級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聯動,明確職責分工,完善評價體系,強化督促指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加強宣傳動員和輿論引導,積極營造全社會充分理解、積極支持、主動參與產教融合的良好氛圍。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1月14日

(2019年1月15日印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