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企业如果宣布破产,债务就不用还了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债转转


企业在破产后,会面临许多的债务问题,很多人认为企业宣布破产后,这些债务就可以不还了。其实不是的,在企业破产后,对于留下的债务,是需要遵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的,如果不还,是违反法律规则的。

当公司宣布破产之后,债务会依据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企业破产以后,应当在15日内成立的企业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人员组成的清算组,对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破产财产由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管的全部财产。因此公司宣布破产以后还是需要偿还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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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如果按照程序宣布破产,其债务按照破产清偿程序进行清偿,债权人按照清偿比例获得清偿,清算结束后,未得到清偿的债务将自然消灭。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明确了股东的有限责任。

同时,《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刺破公司面纱”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存在“滥用法人人格”的情形,股东将不再只是承担有限责任,而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2、破产清偿

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财产的债务清偿程序主要有: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及补偿金

(3)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同时,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1)发现破产案件有撤销行为、无效行为或者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情况,应当追回财产的;

(2)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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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自己的岀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清 偿责任,个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证明公司财务和家庭财产独立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律依据是巜民法总则》、巜公司法》、巜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很多题主一定要让答题者说岀法律依据,好像看到一两个法律条文自己就彻底明白了,殊不知一个案例渉及很多部门法,法院判决书好几页,你一句问话人家怎能列所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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