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是按户口分的?怎么户口没迁移的已婚妇女和随母户口儿女没得补偿。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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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确实是按照户口分。但是,很多村子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的方式规定:嫁出去的女儿及其孩子,无论户口是否迁出,都不属于本村村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俗成“出嫁女”和“外甥(女)”。

上述做法在农村比较普遍,而且越是城中村、城郊村,规定越是具体、明确。同时,这些村子又规定:娶进门的媳妇及其子女,无论户口是否迁入,都享受本村村民待遇。俗成“侄子(女)”。


上述做法,很多人认为是违背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但是,第一,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村委会依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制定的“村规民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嫁出去的女儿和“外甥(女)”不享受,娶进门的媳妇和“侄子(女)”享受,二者是对等的。所以,这种做法也无可厚非。无论是女儿还是媳妇,“外甥(女)”还是“侄子(女)”,反正是占了一头,没有吃亏。

目前,对上述做法的主要争议是:离婚的出嫁女“两头靠不上”。出嫁,在娘家村子里的待遇没有了;离婚,基本都是净身出户,跟婆家没关系了,包括判给女方的孩子。即使婆家的村子给算人头,也到不了离婚女儿及其孩子的手里。

个人感觉,在农村,离婚女儿”两头靠不上”,确实带有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封建色彩,也是对农村妇女权力和权益的侵害。

我曾经接触过一个农村离婚女人。她有个弟弟,出嫁的时候娘家要了很多彩礼,大部分都给弟弟娶媳妇用了。离婚后被迫净身出户,带着女儿回到了娘家。结果是,父母唉声叹气,弟媳妇摔盆敲碗,邻居说三道四,村里的光棍不时骚扰……。

去年初,娘家所在的村整体征地拆迁,她被告知无权参与征地补偿款分配。由于户口村里没有同意给落户,安置房也得不到!她多次想离家出走,去城里打工,又舍不下孩子,日子过得实在是艰难。


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因为农村妇女,特别是农村离婚女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农村通过要彩礼变相”卖女儿”等种种陈规陋习,才导致农村男女比例失调,农村女孩子不愿意嫁在农村并大量流失,相应的农村光棍越来越多。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足够重视并切实解决,农村光棍问题将会越来越严重,会不断积累,形成影响社会稳定的大问题。

正因为如此,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维护和保障农村出嫁女的合法权益;3月份,在农业农村部组织召开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上,把全国妇联吸纳为成员。


题主问“如何办”,也就是怎么才能解决。个人建议:一是作为当事人,不能等,要主动找村里、找当地的妇联,据理力争。要跟他们反映问题,请求他们解决。因为,即使将来国家出政策了,到那时该分的钱和房子都分完了,对于你个人来说也是于事无补。二是全社会都要呼吁。通过呼吁引起各级组织,特别是农村基层组织重视,尽快研究、修改、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胡说三农


农村征地补偿按户分,未迁移户口的已婚妇女和随母户口子女是有补偿的。

先说说我们这里,有一种情况是征地已补偿分到户,但是父母有私心,自己兄弟多分的时候没给你。二是有些农村已形成了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外嫁女及外嫁女的子女。不管是户口有没有迁移出去,都没得征地补偿。不过这你也不用着急。农村的宅基地补偿既然是按户分。那它就具有法律的保护。不是说某个集体说分就分,不分就不分的。之前在我们这里也有这个情况。很多外嫁女经过法律的途径,最后取得了自己和子女的征地补偿款。如果真的没有取的,赶紧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只要是集资土地分配下来的土地或者是补偿款,当地有的,你也应该有。


就拿本人来说,我也是个外嫁女,户口一直在父母这,户口之所以没迁移。一来是考虑到我们这里未来发展前景好。二来是现在迁移到丈夫那里也没有什么福利,30年前该分的土地都已经分了没有我和孩子的份。但是在娘家这里,我至少自己还有土地。由于我国的国情保障妇女权利还不是那么完善。如果女方与男方离婚。男方是不会让女方的户口在男方这的。男方也会想到他的第二任妻子户口会转入他这。这时候的女方就会进退两难了,娘家那不一定能接收你。二是手续繁杂。现在户口是否迁移,好像也没多大影响。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很多人都是走走看看。此文希望能帮到你。加油!


董成丽6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欢迎继续关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首先需要明确,农村的房屋拆迁,法律是规定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补偿的,如果当地的具体政策是按照户口来分,还未迁出去的,是可以拿到补偿款的,但是如果是户口已经迁出去的,那就没有了。希望能够帮到您,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来所咨询,律所地址西城区宣武门庄胜广场西翼1316室。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分到了土地的人必须有补偿,找政府解决(找村,乡,县),同时打市政府热线电话12345要求解决,政府解决不了后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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