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徵地補償是按戶口分的?怎麼戶口沒遷移的已婚婦女和隨母戶口兒女沒得補償。如何辦?

廣82673597


農村徵地補償確實是按照戶口分。但是,很多村子通過制定“村規民約”的方式規定:嫁出去的女兒及其孩子,無論戶口是否遷出,都不屬於本村村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俗成“出嫁女”和“外甥(女)”。

上述做法在農村比較普遍,而且越是城中村、城郊村,規定越是具體、明確。同時,這些村子又規定:娶進門的媳婦及其子女,無論戶口是否遷入,都享受本村村民待遇。俗成“侄子(女)”。


上述做法,很多人認為是違背了《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但是,第一,農村實行村民自治,村委會依據《村民委員會自治法》,經過民主決策程序制定的“村規民約”同樣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嫁出去的女兒和“外甥(女)”不享受,娶進門的媳婦和“侄子(女)”享受,二者是對等的。所以,這種做法也無可厚非。無論是女兒還是媳婦,“外甥(女)”還是“侄子(女)”,反正是佔了一頭,沒有吃虧。

目前,對上述做法的主要爭議是:離婚的出嫁女“兩頭靠不上”。出嫁,在孃家村子裡的待遇沒有了;離婚,基本都是淨身出戶,跟婆家沒關係了,包括判給女方的孩子。即使婆家的村子給算人頭,也到不了離婚女兒及其孩子的手裡。

個人感覺,在農村,離婚女兒”兩頭靠不上”,確實帶有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封建色彩,也是對農村婦女權力和權益的侵害。

我曾經接觸過一個農村離婚女人。她有個弟弟,出嫁的時候孃家要了很多彩禮,大部分都給弟弟娶媳婦用了。離婚後被迫淨身出戶,帶著女兒回到了孃家。結果是,父母唉聲嘆氣,弟媳婦摔盆敲碗,鄰居說三道四,村裡的光棍不時騷擾……。

去年初,孃家所在的村整體徵地拆遷,她被告知無權參與徵地補償款分配。由於戶口村裡沒有同意給落戶,安置房也得不到!她多次想離家出走,去城裡打工,又舍不下孩子,日子過得實在是艱難。


從某種程度上說,正是因為農村婦女,特別是農村離婚女兒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農村通過要彩禮變相”賣女兒”等種種陳規陋習,才導致農村男女比例失調,農村女孩子不願意嫁在農村並大量流失,相應的農村光棍越來越多。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足夠重視並切實解決,農村光棍問題將會越來越嚴重,會不斷積累,形成影響社會穩定的大問題。

正因為如此,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過程中,要維護和保障農村出嫁女的合法權益;3月份,在農業農村部組織召開的“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部際聯席會議”上,把全國婦聯吸納為成員。


題主問“如何辦”,也就是怎麼才能解決。個人建議:一是作為當事人,不能等,要主動找村裡、找當地的婦聯,據理力爭。要跟他們反映問題,請求他們解決。因為,即使將來國家出政策了,到那時該分的錢和房子都分完了,對於你個人來說也是於事無補。二是全社會都要呼籲。通過呼籲引起各級組織,特別是農村基層組織重視,儘快研究、修改、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胡說三農


農村徵地補償按戶分,未遷移戶口的已婚婦女和隨母戶口子女是有補償的。

先說說我們這裡,有一種情況是徵地已補償分到戶,但是父母有私心,自己兄弟多分的時候沒給你。二是有些農村已形成了一種不成文的規定,外嫁女及外嫁女的子女。不管是戶口有沒有遷移出去,都沒得徵地補償。不過這你也不用著急。農村的宅基地補償既然是按戶分。那它就具有法律的保護。不是說某個集體說分就分,不分就不分的。之前在我們這裡也有這個情況。很多外嫁女經過法律的途徑,最後取得了自己和子女的徵地補償款。如果真的沒有取的,趕緊通過法律途徑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只要是集資土地分配下來的土地或者是補償款,當地有的,你也應該有。


就拿本人來說,我也是個外嫁女,戶口一直在父母這,戶口之所以沒遷移。一來是考慮到我們這裡未來發展前景好。二來是現在遷移到丈夫那裡也沒有什麼福利,30年前該分的土地都已經分了沒有我和孩子的份。但是在孃家這裡,我至少自己還有土地。由於我國的國情保障婦女權利還不是那麼完善。如果女方與男方離婚。男方是不會讓女方的戶口在男方這的。男方也會想到他的第二任妻子戶口會轉入他這。這時候的女方就會進退兩難了,孃家那不一定能接收你。二是手續繁雜。現在戶口是否遷移,好像也沒多大影響。十年河東十年,河西,很多人都是走走看看。此文希望能幫到你。加油!


董成麗6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歡迎繼續關注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首先需要明確,農村的房屋拆遷,法律是規定按照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補償的,如果當地的具體政策是按照戶口來分,還未遷出去的,是可以拿到補償款的,但是如果是戶口已經遷出去的,那就沒有了。希望能夠幫到您,如果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可以來所諮詢,律所地址西城區宣武門莊勝廣場西翼1316室。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分到了土地的人必須有補償,找政府解決(找村,鄉,縣),同時打市政府熱線電話12345要求解決,政府解決不了後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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