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棗莊:男子上墳燒紙引燃大火被刑事拘留

近日,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發生一起因祭祀引起的山火,涉案當事人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據悉,3月30日,棗莊市中區齊村鎮韓莊村北山上燃起大火,山頂冒起滾滾濃煙。棗莊市市中區消防大隊指戰員接到報警後迅速趕往現場,聯合當地派出所民警經過長達五個小時的撲救,終將山火撲滅。

事後,經公安機關開展調查,迅速確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棗莊市中區齊村鎮人),並於當晚8時將其抓獲。民警經審查得知,3月30日15時許,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上墳燒紙時,不慎引燃山火,因草木乾燥,山風較大,造成北山及周邊山地大面積過火,達10餘公頃。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失火罪被刑事拘留。

據消防部門介紹,祭祀時一旦引發火災事故,將承擔法律後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行為人過失引起森林火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同時,消防部門也提醒廣大市民,清明節將至,希望市民文明祭祀,選擇獻花、植樹、祭酒、敬茶等安全環保的方式寄託哀思、祭奠先人,儘量不要在掃墓時焚燒香燭紙錢和燃放煙花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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