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彎車輛與直行車輛相撞怎麼判?“燈頭”讓“燈尾”

汽車在行駛到拐彎區域時,會出現駕駛員看不到的地方,所以拐彎車輛應該謹慎地讓直行車先行。不過,還有不少小夥伴問,拐彎車輛與直行車輛相撞怎麼判?這3種情況直行全責。

拐彎車輛與直行車輛相撞怎麼判?“燈頭”讓“燈尾”

第一種情況是道路上立有顯眼的讓行標誌。在事故頻發的地段,相關部門通常會設置一個“讓”的標識來提醒司機們。要是在這種情況下,直行車輛撞上了拐彎車,就只能說明直行車的駕駛員行車不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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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情況是至直行車車輛超速,到道路並未減速。一般來說,主道上行駛的車較多,輔道上的車輛應該讓主道上的車先走。但由於輔道路口上經常會有變道行駛的車輛,所以主道車在遇到輔路車轉彎駛入主路時,要減緩自己的車速,讓輔路車順利完成變道。如果在這時發生了意外,交警將追究直行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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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情況是大家常說的“燈頭”讓“燈尾”。在聚集於十字路口處的車輛中,“燈頭”是指停車等待紅燈變成綠燈的車,“燈尾”的意思則“燈頭”相反,指的是綠燈亮起的後方車輛。如果燈尾車在信號燈完全變紅之前就駛入了路口,那麼即使燈頭車等來了綠燈,也必須讓已經進入路口的燈尾車先走。如果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因為直行車沒有避讓而發生了碰撞,直行車會被判定為主要責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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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不要因為自己是直行車輛就有恃無恐。無論在任何路段上行駛,都要遵守交通規範,適當讓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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