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錄用4148人!江西省公務員考錄工作啟動!

江西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計劃錄用4148人!江西省公務員考錄工作啟動!

為滿足全省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江西省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

本次全省錄用計劃共4148名(其中公務員錄用計劃4100名,參照管理群團機關錄用計劃48名)。具體招考職位和報考條件,可在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和微信公眾號“江西組工微訊”中查詢。

二、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3月20日9:00至3月29日17:00;

(二)網上繳費:截止到4月1日17:00;

(三)打印准考證:4月15日至19日;

(四)公共科目筆試:4月20日;

(五)公安專業科目加試:4月21日;

(六)公佈筆試成績:5月20日;

(七)公佈第一批入闈名單和調劑公告:5月下旬

(八)網上調劑、公佈調劑入闈名單:5月底至6月初

(九)資格審查、面試、體測、體檢:6月~7月;

(十)考察、公示和錄用:7月~9月。

三、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戶籍、年齡、學歷、經歷等資格條件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的人員。

四、戶籍條件

報考人員須為江西戶籍或江西生源(研究生或“985”高校畢業的考生不限)。江西戶籍是指公告之日為江西戶籍或者此前曾為江西戶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參加高考的考生或江西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統招2019年畢業生。

部分縣鄉基層職位僅面向本縣戶籍或本縣生源人員招考(本縣戶籍是指公告之日為該縣戶籍或者此前曾為該縣戶籍,本縣生源是指在該縣參加高考的考生),具體要求以職位表為準。

五、年齡條件

報考人員須年滿18週歲,且不超過職位表中註明的年齡上限。

年齡計算方法為:18週歲以上是指2001年3月以前出生,25週歲以下是指1993年3月以後出生,30週歲以下是指1988年3月以後出生,35週歲以下是指1983年3月以後出生,40週歲以下是指1978年3月以後出生。此年齡計算方法適用於本次考試的報名、考試、體測、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所有環節。

六、學歷條件

報考者須取得職位要求的學歷(或對應的學位),且該學歷(或學位)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相符。

報考者取得學歷(或學位)的時間須在2019年3月以前,但對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畢業生,如能在2019年9月以前取得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可按畢業時的學歷(或學位)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在2019年3月以前取得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可以報考。

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技師學院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生,可視同大專學歷報考;取得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技師學院全日制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可視同本科學歷報考;此類考生僅限報考市以下沒有專業要求的職位。

定向招錄鄉鎮(場、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職位,報考人員最低需具有中專或高中學歷。

專業分類按照《江西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條件設置指導目錄》執行。相近專業或者目錄中沒有的專業,符合職位需求及專業分類原則的,需在報名前經招錄機關及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報考。

七、工作經歷條件

招考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照《關於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界定。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單位)、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及參公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職位中註明“限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學生退役士兵或本省統一招募且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職位,報考人員須符合此條規定方能報考。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應徵入伍服役後已退役的人員(含在校大學生應徵入伍,退役後完成學業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由我省省級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即大學生“村官”)、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須為全國項目且服務滿兩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這四個項目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基層項目服務期滿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

定向招錄鄉鎮(場、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職位,報考人員須在本縣(市、區)鄉鎮(場、街道)事業單位(含縣直單位派駐鄉鎮街道工作的事業編制人員,不含學校、醫院)連續在編在崗5年以上(指報考人員從2014年9月前至2019年9月連續在編在崗)。

八、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註明有其他資格條件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方能報考。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或特別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截至2019年9月)的;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錄職位。(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安院校公安專業2019年應屆畢業生,統一參加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的考試,不參加本次全省四級聯考。省屬司法警官院校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2019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全省四級聯考中的相應職位(招錄辦法另行公告),不再單獨組織招錄。

各項資格條件的計算截止時間,除以上明確或另有規定的以外,均為網上報名的當月即2019年3月。

九、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9年3月20日9:00至3月29日17:00。報名網站為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考生可自行選擇參加筆試的考區。

本次網上報名實行誠信報考制度,不設網上資格預審環節。考生在報考前要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承諾做到以下內容:

(1)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是否符合職位條件負責。報考前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選報符合條件的職位。如對自己是否符合職位資格條件有疑問,報名前應先向招錄機關和公務員考錄主管部門諮詢,確認符合條件後再填報。面試前將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將被取消面試資格。

(2)報考人員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證明、證件等相關資料,如因弄虛作假被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或因提供不準確信息造成無法與報考人員聯繫而影響考試和錄用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3)報考人員應遵守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和政策,自覺履行報考人員的各項義務,保證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不協助他人舞弊。

十、網上繳費

完成了註冊、填表及上傳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審查通過後,即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時間截止到4月1日17:00。繳費成功方視為報名成功。報名期間3月22日至3月27日每天17:00公佈一次報名成功人數,之後不再公佈。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免收考試費用,體檢費由招錄機關負擔。此類人員報考時不進行網上繳費,應於2019年3月28日前提供以下材料給省人事考試中心審核確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

十一、筆試

報名成功的人員,要在4月15日至19日登錄報名網站打印准考證。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試題分縣級以上職位和鄉鎮機關職位兩類。公共科目筆試範圍見《江西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在報名網站下載)。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9年4月20日。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如下:

4月20日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縣級以上職位)

4月20日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鄉鎮機關職位)

4月20日下午14:00-16:30《申論》(縣級以上職位)

4月20日下午14:00-16:30《申論》(鄉鎮機關職位)

筆試專業科目在招考職位表中註明,考試時間另行通知。凡未註明專業考試科目的職位,則不進行專業科目考試。

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崗位統一加試《公安專業科目筆試》,加試時間為2019年4月21日9:00-11:00。

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筆試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進行,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成績5月20日在江西人事考試網公佈。考生可憑本人身份證號、准考證號等信息查詢本人成績。

十二、確定面試人員

筆試成績出來後,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區分不同情況,分層分類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只有達到合格分數線者,方可按筆試成績排序進入面試。合格線劃定後,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以下面試比例確定第一批入闈面試人員。招考職位的計劃錄用數為4人及以下時,面試比例為3:1;計劃錄用數為5人時,面試人數按12人確定;計劃錄用數為6人及以上時,面試比例為2:1。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時,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併入闈面試。入闈面試人員名單5月下旬在網上公佈。公佈內容為:面試人員姓名、准考證號、報考職位、該職位參加面試人員最低分數。

十三、網上公開調劑

對面試人數不足的職位,組織在網上進行公開調劑。調劑期間,凡筆試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但第一批未入闈面試的人員,如符合調劑職位的資格條件及考試科目,均可在網上自願重新報名參加調劑。調劑報名結束後,由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直招錄機關對調劑報名人員信息進行網上預審。預審結束後,調劑系統將按調劑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調劑入闈面試人員。調劑入闈面試人員名單也須在網上公佈。

十四、計劃調減

調劑後仍達不到規定面試人數的職位,面試比例可降為2:1。低於2:1時,相應調減錄用計劃。調減計算方法為:調減後的錄用計劃=入闈面試人數÷2(計算結果四捨五入)。根據此計算公式及四捨五入原則,調劑後入闈面試人數僅有1人時仍可進行面試,但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文件有關規定方能進入下一環節。計劃調減表在網上公佈。

十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直招錄機關負責。入闈面試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須提供本人畢業證、報名表、准考證、身份證、職位要求的有關證件等,下列人員還需提供下述相應材料:

(一)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如資格審查時還未取得畢業證,需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表格在報名網站下載)。

(二)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三)職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

(四)定向招錄“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學生退役士兵或本省統一招募且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大學生退役士兵,須同時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和退役證;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製作,教育部監製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鑑定表原件和複印件;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製)原件和複印件;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鑑定表原件和複印件。

(五)定向招錄鄉鎮(場、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職位,報考人員需到本縣(市、區)人社局出具證明,證明報考人員從2014年9月前至今在本縣(市、區)鄉鎮(場、街道)事業單位正式連續在編在崗。

十六、遞補面試人員

資格審查中,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於考錄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錄用資格。

對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由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直招錄機關從本職位未入闈且排名在入闈面試人數的兩倍之內的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考生在原報考職位和調劑報考職位均可遞補時,由考生自行選擇在哪一個職位遞補。遞補人員須通過資格審查後方能參加面試。無人可遞補時,應組織現有入闈人員面試。

遞補面試人員名單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網上公佈。各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直招錄機關要在規定時間內,將取消面試資格和遞補面試人員名單上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十七、面試

面試時間為2018年6月份,具體日期及有關事項另行公告。

考試總成績中,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佔50%,面試成績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共佔50%。計算公式(公式中的單科成績均為百分制)如下:

(一)有專業科目考試的:考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專業科目成績+面試成績。

(二)沒有專業科目考試的:考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面試成績×2。

省外事辦外語職位的成績計算辦法,見《江西省外事辦外語職位專業科目考試大綱》。

十八、確定體檢(體測)對象

面試結束後,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直招錄機關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計劃錄用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對象(需要體能測評的職位,根據計劃錄用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測對象)。入闈體檢(體測)名單由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直招錄機關在網上予以公佈,同時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公佈內容為:考生姓名、准考證號、報考職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

當招考職位出現無人可遞補、面試前臨時缺考等情形,造成實際面試人數小於或等於招考計劃數時,確定體檢對象時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只有1人時,該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僅此1人,該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

(二)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大於1人且小於或等於招考計劃數時,其中總成績排名該職位末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

十九、體能測評

需要體能測評的職位,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方能進入體檢程序。體能測評工作由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省直招錄機關負責組織實施。一般警察職位的體能測評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特警職位體能測評標準按照省公安廳、省人事廳《關於印發考錄特警人員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的通知》(贛公字〔2005〕98號)執行,鄉鎮專武幹部職位體能測評按照《江西省鄉(鎮)、街道專職人民武裝幹部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執行。測評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當場提出重測。1000米(或800米)可在90分鐘後重測1次,其他項目允許考生稍事休息後,當場重測2次。

二十、體檢

體檢工作由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省直招錄機關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指導下,承擔體檢的具體工作。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警察職位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人社部發〔2010〕82號)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考生因懷孕的原因,經本人申請並在指定的體檢醫院作孕檢確認懷孕的,可暫不進行體能測試和婦科、X光等體檢項目的檢查。待考生孕期結束(須提供計劃生育和相關醫院的醫學證明)後完成相關項目測試和檢查。除此以外,考生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參加體測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後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二十一、複檢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複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儘快安排考生複檢。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複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二十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各招錄機關按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贛人發〔1997〕43號)和《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組織實施。招錄機關要按照好乾部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採取多種形式,全面瞭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內容。 考察時還需要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複審,主要是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與真實經歷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報考迴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二十三、公示

體檢、考察結束後,由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省直招錄機關按照規定的程序,從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都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職位名稱和代碼、擬錄用人員姓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性別、准考證號、學歷、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監督電話等。

二十四、錄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錄用。錄用審批手續一般應於2019年9月底前完成。

二十五、關於遞補

面試前,入闈面試人員出現空缺時,按上述有關規定從未入闈面試人員中進行遞補。面試後,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錄用計劃數等額確定入闈體檢(體測)名單,此名單如出現空缺,不再從未入闈體檢(體測)人員中遞補。

二十六、服務年限

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此期間,除參加市級以上遴選外,不得轉任交流到上級機關。上級機關不得以借用、幫助工作等方式抽調鄉鎮公務員,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調的,借調單位應報請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批准,並明確借調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其中,試用期內一律不得借調,試用期內借調的,不予辦理轉正定級和公務員登記手續。

二十七、違紀違規處理

對在公務員錄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或經權威機構認定為雷同試卷的考生,以及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考生,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錄用等相應的處理,並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上述人員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八、其他

職位類別中註明“參照管理”的職位,招錄的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本次招考的相關政策以本公告為準(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後均含本級或本月)。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和文件執行。

二十九、聯繫電話

考生對報名和招考工作有何疑問,可以撥打以下聯繫電話:

(一)報名政策諮詢電話:0791-88901184

(二)報名技術諮詢電話:0791-12333(撥通後按1轉省本級)

(三)職位情況諮詢電話:具體職位的資格條件等問題,可直接撥打職位表中對應的聯繫電話諮詢。

江西省公務員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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