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公務員這些新政策頒佈,這三點或將影響大多數人,從此入職≠錄用

關注公務員開始及政策同學應該已經瞭解到了,前段時間國家公務員局官網發佈了幾個新政策,其中包括《公務員錄用規定》《公務員調任規定》《公務員培訓規定》以及《公務員平時考核辦法(試行)》;這幾個政策被簡稱為三個規定、一個辦法,其中關於公務員政策的新政策也做了詳細的講解和規定。其中有三點或將影響多數公務員,尤其是剛剛考上公務員的同學:

政策一:“進人”政策

公務員這些新政策頒佈,這三點或將影響大多數人,從此入職≠錄用

說到公務員,那麼第一個要談的就是考試,通俗一點說也就是“進人”。在《公務員錄用規定》方法中,對“進人”這個口可以說把控的越來越嚴格了。“其中對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這兩種人也做規定了不允許錄用。相對於之前的三種人,等於這次又增加的了兩個要求。除了錄用方面增加要求外,對報考資格複審、考察的也增加了新的規定,對“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的要求也更加嚴格了。所以通過這次政策的頒佈,對於公務員來說考上考不上已經是第二問題了,現在首先要考慮的就是審核問題了。

政策二:入職≠錄用

公務員這些新政策頒佈,這三點或將影響大多數人,從此入職≠錄用

都知道公務員也是有試用期的,以前都是一年。新規定頒佈後,雖然說試用期還是一年,但是加了“自報到之日起計算”和“並按照規定進行初任培訓”兩個附加條件。而且新政策對任職定級也做了新的規定,明確說明了“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招錄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任職定級。”這句話應該是比較言簡意賅了,就是說試用期內(既剛入職)的的公務員是不任職也不定級的,任職或者定級是需要等到試用期結束後才能進行的,所以新入職的同學需要等待一年了。不僅如此,現在試用期期滿合格後才算是正式錄用,如果試用期期滿被認定為不合格的話,那麼新政策規定是可以直接取消錄用的,不用再向以前必須等到試用期滿後。所以新政策下“入職≠錄用。”

政策三:離職公務員限制工作單位

公務員這些新政策頒佈,這三點或將影響大多數人,從此入職≠錄用

新政策下,公務員可能會被開除,考上也不一定錄用,那離職的公務員總沒有什麼限制了吧。大錯特錯,新政策下離職公務員工作單位和屬性也是有嚴格限定的,有些單位即便是離職公務員也不能參與。因為新政策中也規定了“離職的公務員不能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企業和中介機構,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的聘任。”當然了這個限制並不是終身,一般情況下是限制3年,也有特殊情況是2年,具體限制實現還是會根據公務員的具體崗位來說的。所以離職後的公務員在二次就業的時候也是需要注意的,尤其是剛剛離職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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