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销分”背后是小权张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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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原大队长陈轩在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黄牛”为457辆轿车的违章罚分予以免分处理,共收受4名“黄牛”所送的人民币74.46万元、购物卡10.5万元。今年3月14日,因犯受贿罪,陈轩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4月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陈轩案揭开了淮安市代理交通违章销分的灰色产业链。事实上,“黄牛”牵线、交警“销分”现象并非个例。比如近日曝光的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处罚中心肖某案,2010年3月至2017年11月间,肖某运用各种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1055次非法收受9名从事交通违法记录代办业务中介人员所送财物,共计4246万元。

对交通违章行为扣分、罚款,本意在引导大家遵守交通规则、震慑违章冲动。“黄牛”多是社会人员,本办不了为违章车辆销分的事。为违章车辆销分,靠的是“黄牛”与交管部门内部人员里应外合、合伙作案。“黄牛”牵线、交警“销分”,本质是一些交管部门内部人员与“黄牛”相互勾结、权力寻租、非法渔利。

“黄牛”牵线搭桥,相关交警利用权力“销分”,二者联手谋取非法利益,交通违章处罚异化成了赤裸裸的权钱交易,破坏了道路交通法规的严肃性,也使交管部门的公信力和形象受到极大损害,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相关交警修改违章记录,只需动动鼠标就可完成,不复杂、很简单。负责修改违章记录的交警,虽然级别不高,手中只握有修改违章记录的小权,但是其身处关键岗位,能直接支配资源,手中小权的“含金量”很高,自由裁量度很大,使得其能够用异化的小权 “点石成金”。交警“销分”若持续很长的时间,敛财的雪球就会越滚越大,因而能一天天“坐大”,最终成为“小官巨贪”。交警“销分”背后是小权张狂。

心存贪念,欲望无边;小官巨贪,危害无边。防止小权张狂,防止“黄牛”牵线、交警“销分”再度发生,需惩防结合。一方面,要严惩。加重对违规耍弄“小权”的处罚,不以“小权”而宽容,要重拳猛击、依法严惩,提高“小权”违纪违法成本,谁都不敢去动“销分”的歪心眼,形成有力震慑。

另一方面,要严防。要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篱笆”,规范修改交通违章记录的有关程序,加强修改违章记录的监管。要把大小权力都关进笼子里、晒在阳光下,加强对小权力的监管约束,不因权小而放纵,从细处着眼、小处着手、实处着力,盯紧盯牢小权力,严防小权滥用、逾规越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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