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被迫卖淫30余次,家属扮“嫖客”救回,是被熟人坑骗的…

卖淫非法的今天

暗娼在最美好的年纪

出卖自己的肉体,承受着巨大的风险

那些被拐卖的女孩,更是没有自由

连身体都沦为了别人谋利的工具

12岁女孩被迫卖淫30余次,家属扮“嫖客”救回,是被熟人坑骗的…

3月28日,西安未央区法院

就12岁女孩被迫卖淫30余次

家属扮“嫖客”救回案件

依法对被告人温某、辛某组织卖淫

及被告人郭某协助组织卖淫案

进行不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01

2017年9月,温某、辛某

租用民房作为组织卖淫活动场所

由李某和王某等人物色卖淫女

12岁女孩被迫卖淫30余次,家属扮“嫖客”救回,是被熟人坑骗的…

温某、辛某组织张某等三人

为卖淫窝点望风、负责接送看管被骗的

未成年少女及其他多名卖淫女

两人从中获利并给以上人员发放报酬

30岁的女子郭某协助二人

对卖淫女及嫖资进行管理

形成以温某、辛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12岁女孩被迫卖淫30余次,家属扮“嫖客”救回,是被熟人坑骗的…

在这个有“经营”

有组织的犯罪事件中

受害者就有当时12岁少女吕某

同年9月25日下午

李某、王某通过袁某(案发时14周岁)

将其朋友吕某(案发时12周岁)

约至一宾馆并阻止其离开

12岁女孩被迫卖淫30余次,家属扮“嫖客”救回,是被熟人坑骗的…

9月27日,他们将

吕某带至经营的卖淫场所

在劝说和恐吓下

吕某被迫卖淫30余次

2017年10月10日

吕某的家属以需要“服务”为由

通过交友软件联系到张某

并约到一公园附近一家酒店见面

在送前往酒店时被吕某的

亲友控制并报警

12岁女孩被迫卖淫30余次,家属扮“嫖客”救回,是被熟人坑骗的…

2018年6月11日

辛某、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8月2日,温某被抓获归案

02

3人组成的恶势力团伙

多次组织12岁的幼女卖淫

据了解,该卖淫场所取名为“红房子”

组织的卖淫女至少有5人

包括吕某等至少两名未成年人

12岁女孩被迫卖淫30余次,家属扮“嫖客”救回,是被熟人坑骗的…

即便面对花季少女苦苦的

求饶和屈辱的泪水

他们都不曾停下罪恶的黑手

犯下罪行的他们

终究难逃法律的严惩

12岁女孩被迫卖淫30余次,家属扮“嫖客”救回,是被熟人坑骗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温某、辛某为牟取非法利益

采用招募、雇佣等手段

管理他人卖淫,且卖淫人员在3人以上

已构成组织卖淫罪

特别是组织未成年卖淫

依法应从重处罚

被告人郭某负责协助管理

卖淫女和收取嫖资

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12岁女孩被迫卖淫30余次,家属扮“嫖客”救回,是被熟人坑骗的…

温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又犯本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28日,法院一审以组织卖淫罪

判处被告人温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

并处罚金5万元

判处辛某有期徒刑7年

并处罚金5万元

被告人郭某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

可依法从轻处罚,最终以协助组织卖淫罪

判处郭某有期徒刑2年6月

并处罚金1万元

03

犯罪者的丑恶嘴脸接二连三的替换,不知是别有用心的宣扬还是泄私愤,不得而知是无法抑制的愤怒,事情发生后,真真实实是有心无力。

我们佩服家长的“机智”,设法把孩子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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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还是很心酸。

世上有两样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

人生,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

人性也本复杂,无法用善良和邪恶来简单概括。

但,这样赤裸裸的犯罪行为,就真是恶了。

丧心病狂,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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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有各种未成年法律的呼声,不论是降低未成年人犯罪责任年龄,还是保护未成年,加重怕迫害危害未成年罪罚。

虽然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尽人意,但瑕不掩瑜,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坚定制度自信,坚信我们的民主法治建设在制度设计层面上,比西方具有无比的优越性。

但未成年人被拐骗诱骗,被迫进行卖淫的事件屡次发生。也不得不担心被害女孩风险防范意识不够,才会被社会青年蒙蔽和欺骗,而残害的……

12岁女孩被迫卖淫30余次,家属扮“嫖客”救回,是被熟人坑骗的…

这些事件对任何人来说,都应该起到警示作用,不然等到出事,没有后悔药可吃。也让我们更加明白,自己首先能做该做的,就是预防!

之前有报道,4名嫌犯在江西宜春以打工名义,共诱骗10名未成年少女到青海西宁,胁迫她们卖淫。

这些女孩最大仅17岁,最小12岁,少女稍有不从,便会遭毒打,被解救时普遍身心俱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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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从嫌犯账本中发现,其中仅12岁女孩,也有30余次接客记录。

在警方查获的资料中,有被骗女孩的日记。被逼卖淫,12岁少女泣血写接客日记:相信别人,就是让别人有伤害你的机会!

有些结论,没有数据证明,连自己都不信。

2013-2016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件分别为:

12岁女孩被迫卖淫30余次,家属扮“嫖客”救回,是被熟人坑骗的…


也就是说,平均每天至少有一个孩子被性侵。

而这仅仅是冰山一角,性侵害案件的隐案比例达到

1:7

受害者以 7-14 岁的儿童居多,年龄最小的还不到2 岁!

而其中,超七成是熟人作案

12岁女孩被迫卖淫30余次,家属扮“嫖客”救回,是被熟人坑骗的…

希望所有看到这篇文章的朋友,无论你现在有没有孩子,将来会不会有孩子,希望所有人都可以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需要你们的保护。

请你们提高警惕,除了孩子的爸爸妈妈与爷爷奶奶这类亲属,其他的人,不管是亲戚或者邻居,都不要把孩子单独留给他们带。在孩子成长过程中,也要把这种警醒的意识灌输给ta。

因为你无法看到一副副慈爱的面孔下可能隐藏的邪恶与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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