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女方該不該要彩禮?怎樣才算合適?

以前男女結婚一般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兩家確定了聯姻,男方就會給女方下聘禮,然後會看日子,擇一個良辰吉日迎娶女方過門。

結婚時女方該不該要彩禮?怎樣才算合適?

社會發展到現代,一切都很寬鬆了。男女自由戀愛,父母也就參考下意見,很難有梁祝那樣的悲劇發生了。但是一旦講到結婚,現在所謂的彩禮也好聘禮也好沒多大改變,這樣有的男方就有點不平衡了,要彩禮就好像多物質似的,也有的因為彩禮鬧出一些不願見到的事件。

這樣的問題傳承了幾千年,應該是有其存在的意義的,女方有沒有這個權利,應該是有這樣的權力,無論是聘禮還是彩禮,尤其在中國廣大農村,男方說娶媳婦,女方是嫁閨女,一娶一嫁這是不同的,你是把女方娶過來,什麼沒有就娶過來,而嫁是嫁到別地。嫁過去是即便想孝敬親生父母,也有點鞭長莫及,而在另一方是孝敬你的父母。尤其在姓氏上中國人特別講究這個,很少有嫁過去和母親一個姓氏的。

結婚時女方該不該要彩禮?怎樣才算合適?

彩禮是一種表示,一種態度,但是這當然需要量力而行,不要漫天要價,根據實際情況給與對方尊重的一種形式就好了。

我到提倡婚事從簡,不要一些無謂的花銷就好。

兩個人感情到了,彩禮其實也沒什麼具體的額度,這也與每個家庭實際情況所決定,富裕點的可以多一點高一點。

彩禮是一種風俗,你可以適當給與,但是需要表明自己上進的心裡,遵從大流,這是一種態度。

結婚時女方該不該要彩禮?怎樣才算合適?


有個朋友說,自小被父母寵著慣著,大了要去一個陌生的地方,只是因為那個男人要離開父母了,現在也有法律條文,房子還是你的,不是我的,假如有那一天真的過不下去了,我什麼都沒有。還是應該適當的抓住一點。她有個姐妹什麼沒要什麼彩禮,婆家也沒拿她多當回事、婚姻是需要感情做基礎的,但是,婚後是真實的生活,生活是離不開那些的。

也有的朋友這樣說,既然是男女平等,新社會了,憑什麼女孩必須嫁到男方,伺候公婆。如果不能接受彩禮,那麼讓男人入贅女方,生孩子和女方姓,孝順女方的爸媽,男人來承受“娶了老婆的兒子就是潑出去的水”的說法,如果接受這樣,那麼就不要彩禮了。

結婚時女方該不該要彩禮?怎樣才算合適?


彩禮是對女人的一種尊重,給了彩禮才是男方請女方來到自己的家裡,如果連彩禮都不給,女方就不成了死皮賴臉偏要嫁過去的了嗎?這樣嫁過去的女人,以後在婆家也是沒有什麼地位的。

關於彩禮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是,這是一種傳統風俗,也是一種現實的情況的存在。個人認為,彩禮是一定要給的,只是需要量力而行,這也是對對方的一種尊重,如果一個家庭娶媳婦,沒有那種觀念,感覺還是有點欠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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