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天哲:再论毛公鼎的年代曁器主名释读

再论毛公鼎的年代曁器主名释读

毛天哲:再论毛公鼎的年代曁器主名释读

毛公鼎是西周毛氏族人的一件青铜重器,清道光末年于陕西岐山出土。直耳,半球腹,矮短的兽蹄形足,口沿饰环带状的重环纹。据郭沫若先生的说法是周宣王年间太宰毛公所铸造的青铜鼎。铭文三十二行长达四百九十九字,乃现存最长的铭文,含有完整的一篇周王册命,皇皇鉅制,被誉为"抵得一篇尚书"。

毛公鼎的出土委实是太重要了,这不仅是对毛氏族人而言,对于历史研究者来说也是,因为它是一件很有研究价值的史证实料。在这之前,虽世传有《班簋》铭文,但此物长期被皇家内府秘藏,外人很难一窥真貌。直到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时才从清宫散出到民间,上世纪七十年代被偶然发现,北京市文物管理处拣选到了班簋并进行了修复,现藏首都博物馆。

关于毛氏族的先周历史研究,以往的学者关注不多,一方面或许是未意识到毛氏族在西周史研究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可能也是苦于材料的不足。就如司马迁,由于对冉季载的不够了解,也只能稍言涉及而附于《管蔡世家》。旧时代的史学研究者最遗憾的是研证材料不足,故大多数人只能在古文献材料里寻章摘句,磨驴打圈般地重复前人研究的论调,或者提出自己不甚正确的见解,导致论说纷纭,各执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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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公鼎

王国维先生曾感慨说,"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训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所以他提倡运用"二重证据法"考证古史,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确实是非常科学的。然"二重证据法"亦会遇到瓶颈,就是先周古文字的训诂实在太难了。秦始皇统一文字,燔《诗》、《书》,字遂改易。至于两汉时,人们对古文字(殷墟甲骨文、两周金文以及战国竹简文字)就比较陌生了,传至今日,对一般大众来说更如天书。幸好有许慎的《说文》传世,以至于我们还能依照着依稀能读懂那些三千年前的文字。

每件有铭彝器的出土,都绕不开对文字的释读,年代的判断等诸多必须解决的问题。毛公鼎也一样,出土也有一个半世纪了,虽然年代由郭沫若先生一锤定音,认为是周宣王时器,学者亦多从其说。但对铭文的释读方面还是有很多的缺憾,不说铭文中其他未能正确隶定的文字了,单就这器主名字来说,也是各有说辞。有释为"厝"的,有释为"歆"的,有释为"音"的,也有干脆边上标注"上厂内音"。

流行较广的是释为"厝"的,这个释读出自陈介祺先生。陈介祺,是清吏部尚书陈官俊之子。字寿卿,号簠斋,晚号海滨病史、齐东陶父。山东潍县(今潍城区)城里人,是清代金石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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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介祺 清代大收藏家

毛公鼎于咸丰二年(1852年)被陕西古董商苏亿年运到北京,后由翰林院编修、国史馆协修、著名金石学家陈介祺以三年俸银之重金为代价购藏。毛公鼎在陈氏手上收藏了30年。

陈氏对其他收藏都乐于公诸于世,印成目录,昭示天下,唯有对毛公鼎,深锁密藏,秘不示人。据说,陈介祺常在夜里举烛观毛公鼎,如偷会情人。陈介祺精通古文,故购得毛公鼎后,先拓后释,为毛公鼎作了释文和题记。陈氏十分讲究章法和布局,上端为毛公鼎拓本,中为释文,下为毛公鼎立体拓本。清同治年间,此释文拓本才公之于世。

清末是毛公鼎研究的初始阶段,继陈介祺之后,徐同柏和许瀚是较早依据毛公鼎拓本进行研究的学者。此后,又有孙诒让、吴大澄、刘心源等学者亦参与了对毛公鼎的研究。王国维曾对此做过总结性评价,云:"一时学者竞相考释,嘉兴徐寿臧明经(同柏)、海丰吴子芯阁学(式芬)、瑞安孙仲容比部(诒让)、吴县吴清卿中丞(大澄)先后有作,明经首释是器,有凿空之功,阁学矜慎,比部闳通,中丞于古文字尤有县解,于是此器文字可读者十且八九。"之后进入民国时期,随着郭沫若、王国维、容庚、于省吾、商承祚等金文大家的积极参与,毛公鼎的研究进入一个更广泛、更深入的阶段。新中国成立后,又有陈梦家、洪家义、于省吾、董作宾、唐兰、李学勤等专家在文字释读、著录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的考证三个方面都有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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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公鼎铭文董其昌摹本

虽然有众多的学者研究过毛公鼎铭文,但大家研究的关注点似乎都放在了其他疑难文字的释读上。对器主名的释读,人们大多沿袭陈介祺的初始释读,间或有人提出不同的见解,也影响不大,未能撼动陈氏初论。加之陈介祺的毛公鼎拓本(中有释文)流传甚广,陈氏所释器主名几成定论。而毛公鼎经过了一个多世纪的研究历程,学者们可能认为基本问题大多已经解决,即使再花时间和精力也很难见到成果,所以对毛公鼎的研究逐渐退热。但哲以为,毛公鼎的研究并没有完备,前人的研究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还是有很多值得细究的地方。

如毛公鼎的年代问题,学术界虽因郭沫若先生的研究成果而遽为定论。但哲对此权威说法一直怀揣不恭之心,认为郭说有误。因为于文献所载,周宣王时期的太宰名无一与此器合。虽然哲以往受郭说所惑,曾提出《毛公鼎》器主与《诗经•烝民》篇"仲山甫"实为异名而一人的论断,曲解毛公鼎器主或为宣王时期的仲山父。但在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后终觉早先的判读有误,毛公鼎器主应该是仲山父之祖。又如《毛公鼎》器主名的正确释读问题,也往往被前辈学者们忽视。哲在本篇中不想涉及过多毛公鼎研究的其他方面,单单就毛公鼎的年代曁器主名释读提出点自己的观点。

哲以前就曾说过,金文研究中,何事最难?歷日也。研究历史,须臾离不开时间标尺。时不明则事不清。以往学者受王国维先生月相四分说荼毒,在铜铭歷日释解上走了不少弯路,也极大地影响了铜器断代研究的正确性。所幸哲已经厘清古之月相之真义,犹且明白考订了既生霸必在初五日,既死霸必在二十五日这一事实,由是铜铭、文献歷日遽然能知,王年断代游刃而解,月相定点说涤然而清,而王氏月相四分之谬论或可不再贻害后世学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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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月相真义图释 by毛天哲

或有人说毛公鼎铭文并无歷日可据。是也,毛公鼎铭所载皆王之诰命之辞,倘若无铭末毛公谢王休之瑕词,后人恐有无法定夺为毛氏之器之虞。所谓一铭值万金,此之谓也。虽如此,亦有曲折可证之途,即可取同期铜铭歷日以解。诚如郭公所云:"师询簋与毛公鼎如出一人手笔,时代背景亦大略相同。"唯其断二器同为宣王时器则误也。师询簋原器已失,器形已不可知。铭文摹本最早着录于宋代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中,记载王对师询之诰命辞甚详,尤其诰命之歷日记载完整无缺,故并不妨碍引征以据。

关于师询鼎的年代,李学勤先生早年曾赞同郭沫若的判断,认为铭辞显然是"宣王初即位的口吻"。不过后来他改变了先前的观点,认为师询鼎不可排在中期后段以下,且铭中歷日与懿王元年师虎簋不合,当改为龚王元年。不过这个结论与师询铭中王自言"亡承于先王"的事实有扞格难通处,故亦难以为学人普遍认可。

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何景成先生对师询鼎的年代做过精湛的考证,他认为西周时期"亡承于先王"的唯有夷王而非传统旧说中的宣王。宣王前虽有共和行政之说,但宣王是在历王死于彘地后嗣位的,并不符合该铭的史实。故其比较研究后认为,师询鼎必是夷王器无疑。哲对其说深以为然。结合铭中歷日以推,既望在庚寅,则得朔日在乙亥。以张培瑜《先秦史历朔日表》查对,则公元前876年2月22日(即周夷王元年周正二月既望庚寅日),正是师询鼎所记史实发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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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月相规制蠡测 by毛天哲

关于毛公家族的史料,自武王克商受命大典上,始见载"毛叔郑奉明水";成康之际有毛公侧位顾命六卿之列;昭康之际有班簋铭存世;穆王三十七年有"毛伯遷帥師敗荊人于泲"的记载;龚王时期又有加封毛伯迁为周"方伯"的恩宠,见于《竹书纪年》。这期间的毛氏承绪皆有序可循。至于历宣幽之际,哲已然考证仲山父、皇父等皆毛氏一脉。又诗烝民云"王命仲山甫,式是百辟。缵戎祖考,王躬是保。"是知尹吉甫所赞者,皆指仲山父能尊行祖考之懿德也。该诗作于宣王七年王命樊侯仲山父城齐(济源阳樊)之际,则民推"德猷如毛(公)"之誉绝非仲山父一世所能攒也。亦知仲山父早在周历王失德之时就曾襄助王室免于倾覆,符合诗中所言"衮职有阙,维仲山甫补之"之史实。

比勘《毛公鼎》,诗烝民可谓是鼎铭之诗传。《诗经.烝民》篇诗意舆毛公鼎铭文累有重叠,如诗曰"王命仲山甫,式是百辟,缵戎祖考,王躬是保。出纳王命,王之喉舌。赋政于外,四方爰发。肃肃王命,仲山甫将之。邦国若否,仲山甫明之。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夙夜匪解,以事一人。"而毛公鼎铭则有:"王曰:父歆,粵之庶,出入事于外,敷命敷政,執小大胥賦,無唯正昏,弘其唯王智,迺唯是喪我國。曆自今,出入敷命於外,厥非先告父歆,父歆捨命,母有敢專敷命于外。"

如此高度契合,表明毛公鼎器主或为仲山父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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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原始 书影

仲山父生活的时代在历宣之际,文献和铜铭已多有互证。又宣幽之际的太师、卿士为毛公皇父,历王时司徒为毛公仲山父,宣王时期司徒为南仲,幽王早期时司徒为毛公番,幽王后期司徒为郑桓公。又《今本竹书纪年》称周历王悦荣夷公,元年任命其为卿士。则毛公鼎器主只能在懿孝夷之间寻绎。

结合郭沫若所说,师询簋与毛公鼎所记铭文"如出一人手笔,时代背景亦大略相同。"则毛公鼎盖与师询鼎同为夷王器亦应不爽也。

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馆的《師湯父鼎》,有铭曰:"隹十又二月初吉,丙午,王在周新宮,在射廬。王呼宰應,錫盛弓、象弭、矢台、彤欮,師湯父拜稽首,作朕文考毛弔(叔)鼎彝,其萬年孫孫子子永寶用。"其中的宰名与毛公鼎写法有些类似,从尸从辛,或可读作屖。旧释为宰應,盖是指周公之胤的应公,不知是否有误读,哲见拓本该字有扭曲状,也不敢妄加判断。但通读全铭,有一点是无异议的,那就是師湯父的父亲是"毛叔"无疑,那么"師"应该是指职官"师氏(士)",而非有的学者理解的氏称。而在周王命册仪式中,担任佑者的往往是受命者宗族中职高权重之辈。据師湯父鼎铭歷日可断,该器所述史实发生在周懿王十三年,即公元前88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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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汤父鼎铭

若判读无误,则師湯父鼎铭中的宰屖,或可与害簋中的宰屖父、史競簋、競卣中的伯屖父、縣妃簋中的伯屖父系联。害簋铭:"隹四月初吉。王才屖宫。宰屖父。右害立。"而屖宫又见于此鼎铭:"隹十又七年。十又二月既生霸乙卯。王才周康宫。屖宫。旦。王各大室。即立。司土毛弔右此。入門。立中廷。"哲以为,此处屖宫恐非以往学者认为的周王宫庙,或为宰屖父之宫室。此鼎歷日据哲考证,事在周历王十七年。司土毛弔或为宰屖父之后,周王莅临宰屖父之宫室册命毛氏子弟此,时任司徒的毛叔担任佑者。而在害簋铭中,宰屖父尚在世,故周王莅临宰屖父之宫室册命毛氏子弟害,佑者为宰屖父。害簋因缺王年、月相记载,仅凭铭中"隹四月初吉"区区数字极难判断真实歷日。但也可以与此鼎对读,逆推其必在历王之前,即或在懿孝夷之间。如斯,则前述所言的宰屖父、伯屖父与毛公鼎器主或为同一人。

青铜铭文的考释,器主名的正确释读相当重要。可谓知铭晓释,首当器主名,名不正,则言不顺。且不正确的器主名释读往往会衍生其他引证考释方面的错误来,也给正确名器带来麻烦。如存世青铜器里有很多是用空白来替代器主名的。

若器主名都没定论,往往给引述材料者带来不便。

当然毛公鼎实在知名,所以一说毛公鼎,人们往往皆能知。但哲想,陈介祺当年为啥不将此鼎命名为《毛公厝鼎》呢?可见他对自己释读的器主名正确与否还是抱有谨慎的态度的。据说,陈介祺后来在参考徐同柏和许瀚的释文后,五易其稿,于1871年写成《周毛公鼎考释》,惜未刊行,由其后人捐献给国家,难以得见,所以也不知道其在文章中是否有改释器主名。

毛天哲:再论毛公鼎的年代曁器主名释读

師訇簋(师询簋)铭文

陈介祺将《毛公鼎》器主名释读为"厝",只能说是得其形似,而未必就是真义。哲在以往,也引述《毛公鼎》甚多,明知道"厝"非毛公真名,然有时不得不借用陈氏释名。因为文字很容易约定俗成,大家都这么引,你无法不随大流,时间久了,往往沦为俗称。哲深谙其中的苦楚,旁人不能正确释读《毛公鼎》器主名也就罢了,作为毛氏族人,对毛氏先祖名字的胡乱称呼,实乃不敬,故尝有志于隶定出正确的器主名字来。

甲骨文中尝见"新"字有两种写法,一是从辛从斤,一是从言从斤。卜辞中有"言日",即"辛日"。实为言、音古义通,故言、辛亦意通,做为文字构件,可互相更换。害簋铭中的宰屖父与毛公鼎器主写法略有不同,《毛公鼎》器主名是从厂从言(或从音),宰屖父之"屖"是从尸从辛。《说文》解尸,陳也。象臥之形。段注云,象臥之形。臥下曰伏也。此字象首俯而曲背之形。既然言、音、辛可互更换,则需要考察尸厂二者作为文字构件是否意同。

同是毛公鼎铭中有"皇天弘猒氒德"句,旧诸家释猒多为厭,实非。猒,《说文》:"饱也"。段注云:"足也,淺人多改猒爲厭。厭專行而猒廢矣。猒與厭音同而義異。"哲以段说为是,古文从广部厂部之字皆有反义。玉篇广部有从音字,疑为毛公鼎器主名之本字。

鼎文从辛从口(或从曰),是表意,指人嘴里辛辣的东西吃多了嗓子发沙哑的音。一般将这个字都隶定为"音"或"言"。从厂从音,迨指音被压抑,会意字。近似偣,后人轨为歆,原字废。歆,说文:神食气也,恐非。歆有暗默意,若喑,缄默也。诗大雅皇矣"無然歆羨"。傳釋爲貪羨,非也。哲以为暗慕也。就歆字本体而论,从音从欠,指少言也。如西汉刘歆,字子骏。盖唯骏马不言,字取其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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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簋 金文集成4258.2

而"屖"字从尸从辛。尸有伏意,则亦有将音压伏之表征。许慎《说文》释屖,遟也。盖莫得其旨。段注云:玉篇曰,屖今作栖。然則屖遟、卽陳風之棲遟也。毛傳曰,棲遟、遊息也。哲以为,毛传为是。屖有"息"意,盖指安静、不说话、休息。亦可指"言、音"被压也。故二者写法虽略有不同,但其意一也。屖歆古音同,或可通用。由是可断毛公鼎器主即宰屖父,亦可作"父歆"解。

而"厝"字,《说文》释为厉石也。从厂㫺声。《诗》曰:"他山之石,可以为厝。"可见,用"厝"来释读并不确切。"瘖"字倒是接近本意。"瘖",《说文》不能言病。《释名》瘖,唵然无声也。《礼•王制》瘖聋跛躃断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疏》瘖谓口不能言。不过这"瘖"字在词典里都释为同"喑"。

"喑",在《说文》里的解释是:宋齐谓儿泣不止曰喑。但哲以为这个解释还不够明白,应该添加点字句才明白,即"宋齐谓儿泣不止,(导致哭声沙哑)曰喑"。不过从《说文》看,目前用的这个"喑"字是汉人隶定古文时没用过的,是后来形成的文字,且不大符合字意。试想一下,音若从口何谈"不能言",是大言也。

《淮南子•主术训》:"故皋陶@而为大理,天下无虐刑,有贵于言者也;师旷瞽而为太宰,晋无乱政,有贵于见者也。故不言之令,不视之见,此伏牺、神农之所以为师也。"其中的"@"字电脑字库不存在,有的版本是作"瘖"。推测这个字应该是和毛公鼎器主名是同一个字,但在西汉就丢失了。

皋陶是中国上过传说中虞舜时的司法官。清脸鸟嘴,铁面无私。相传皋陶有一只獬豸(獬豸又称直辨兽。当人们发生冲突或纠纷的时候,独角兽能用角指向无理的一方,甚至会将罪该万死的人用角抵死,令犯法者不寒而栗。)知道谁是有罪的人。皋陶审理案件,遇到疑难,就牵来獬豸,獬豸只触有罪的人。后被称为狱神。皋陶与尧、舜、禹齐名被后人尊为"上古四圣"。如《论衡》言:"五帝、三王、皋陶、孔子,人之圣也。"可见《淮南子•主术训》并不是说皋陶有不会说话的疾病,应该是指少言寡言的意思。

那么"少言寡言"意思接近的文字就是"歆"。"歆"、"喑"只是一音之转,似可借代。只是"歆"被许慎《说文》释为"神食气也。从欠音声。"大雅曰帝武敏歆。传曰。歆,飨也。清代段玉裁为之圆说:"许用毛义而不云飨也者,嫌食部以乡饮酒释飨。故易其文神食气。故其字从欠也。引伸为熹悦之意。"

从上面的记载看来,许慎释"歆"为"神食气也"正确与否还是值得推敲的。"歆"的本义可能是指"沉默寡言",可引伸为"讷言"的意思。《诗•大雅•皇矣》:无然歆羡。朱熹集传:"歆,欲之动也。"诸如歆服(不说话而暗悦服);歆快(不言而悦);歆美(不言而心里赞美);歆叹(不言而心里赞叹)。

综上所述,哲认为《毛公鼎》器主或与出土铜铭中的宰屖父、伯屖父为同一人,生活的时代绝非在宣王世,而应在懿孝夷之间。毛公鼎器主是历宣时的司徒毛公仲山父之祖,亦是宣幽时期太师卿士毛公皇父之祖。以师询鼎铭文歷日作参订,毛公鼎的年代似可定为周夷王元年。哲倾向于将《毛公鼎》器主名隶定为"屖"或"歆"。

毛家小子天哲写于浙江金华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日重订

毛天哲:再论毛公鼎的年代曁器主名释读

(*文中图片均来自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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