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岁的女儿还有义务赡养近百岁的母亲吗?

龙神145632130


无论年龄有多大,做子女的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如果子女年老体衰已经无力照顾老人,那么有能力的孙辈就应该承担起赡养祖辈的责任。

看了问题描述,题主外婆已经近百岁高龄,肯定是需要人照顾的,四女一儿都有照顾老人的义务。现在问题的症结在于老人常年住在儿子家,四个女儿需要轮流到儿子家照顾老母亲。其中题主妈妈也身体不好,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于是题主想让人丁众多的舅舅一家担负起主要的赡养责任。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即便女儿已经70多岁了,但是仍有义务赡养自己的老母亲。

从法律上讲,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不论已婚未婚,只要父母需要赡养,都应该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而作为赡养人的子女,不仅需要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还要对其在生活上进行照料,在精神上进行慰藉。

其次,《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在当前这种情况下,子女本身也患病,无力赡养父母,那么孙辈就有义务赡养祖辈了。

从情理上讲,祖孙两代隔辈亲。想想外婆小时候是怎样疼爱自己的,如果有能力,替母亲承担起赡养外婆的责任不仅是对外婆的最好回馈而且也是替母亲尽孝,替母亲分忧。外婆生下四女一儿,想必孙辈更多,如果由孙辈接过父母的责任,分担起来更轻松,而且也不失是一个美谈。

说了,这么多,我只是想表达一个意思:

只要有孝心,办法总比困难多。

题主提出想让舅舅一家人承担起主要的赡养责任,也不是没有道理,但这个仍需要几个子女共同协商好。例如,哪个子女时间多,条件允许可以多尽赡养义务,但其他子女需要在经济或者其他方面做出补偿。如果子女身体条件不允许,孙辈们可以商量怎样轮换,担起责任。

《婚姻法》中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换个角度思考,已经近百岁的老人时日无多,儿孙们真的是能尽一天孝才算一天,如果把为老人尽孝当成一种负担自然会平添烦恼,如果将其当做一种福报,无疑是充满正能量的。

笔者老家一位邻居的父母也已经90来岁了,老两口身体都还不错,有四个女儿两个儿子,其中大女儿和二女儿也都是70来岁的人了。老两口住在自己的大房子里,大儿子和小儿子轮流陪老人住在一起,几个女儿也是几乎天天都来,后来孙辈们长大了,现在孙子孙女、孙媳妇、孙女婿抽空也会来照看两位老人。一大家子其乐融融,四代同堂越过越红火的日子羡煞旁人。

乌鸦反哺,羔羊跪乳,禽兽尚且如此,我们自诩万物之灵,怎么能在赡养老人这个问题上找借口呢?

人人都会老,赡养老人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在赡养明天的自己。


夜雨如书


我奶奶100多岁了。我爸爸今年76岁,妈妈去年去世。爸爸60岁退休就回到农村老家侍奉父母,那时我奶奶爷爷就已经80多岁了,和我在老家的叔叔轮流,10年前爷爷去世。妈妈去世前几年就已经身体状况不佳,我提示父母,自身年龄开始大了,身体不好,奶奶身体还不错,要考虑下自身养老的问题,万一伺候不了奶奶了怎么办,叔叔家还有堂弟们帮着。父母嫌我想的太多,又不是儿子,又不是大的,管那么多干什么!直到妈妈去世后,给爸爸打击挺大,奶奶又不愿意儿子照顾身体,彻底维持不下这个孝子告老还乡侍奉双亲的做派,改成爸爸出钱,叔叔家照顾。爸爸既没有能得偿心愿照顾奶奶到老,又没有能如别人退休后身体好的时候四处游玩。人无远虑 必有近忧,不要想着孝子的名头是那么容易得到的,要多考虑现实条件。


饕餮211616221


大实话:子女养老的义务是一直存在的,

关于赡养老人的话题几乎可以说是自古以来都存在的事情,而尊老爱幼也是我们国家一直所提倡的美好品德。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们的寿命开始变得更长,不但父母变成了老人,子女也成了老年人,那么,这时候养老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最近,就在网上看到这么一个事件讨论,事件背景是小王的外婆年近百岁,但是,近年来身体一直不太好,需要有人照顾。而外婆有三女一儿,年龄也都在70岁左右,并且身体也不是很好需要有人照顾。

因为外婆一直在舅舅家里住,现在舅舅要求其他三个女儿轮流照顾外婆,但是,自己的母亲也已经70多岁了,并且患有糖尿病需要有人照顾,确实照顾不了外婆。不过,舅舅家人比较多,所以,问的是是否可以让舅舅一家承担其赡养外婆的主要责任。

说真的,看到这样的想法真的是让人想吐槽了,凭什么就因为舅舅家人多就得让人家承担养老责任,难不成自己的母亲不是外婆养大的?

首先,就子女的养老责任和义务来说,无论自己年龄大小,只要父母把我们养大成人,那么,我们就都是有责任和义务对父母进行养老的,这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关系。

而在这件事中,外婆一直在舅舅家里住,本身来说,就相当于舅舅比其他几个子女多承担了一些养老责任,甚至可以说已经是承担了主要的养老责任。

而现在就是舅舅要求其他女儿来家里照顾母亲,说真的,这个要求基本上可以说是很低的要求了,是应该想办法解决的。毕竟,在养老问题上,出人力和出财力至少得选择一个吧。

然后,就这件事的现实情况来说,则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来解决,第一,小王的母亲可能确实身体状况不好,确实无法照顾外婆。那么,这个责任就应该由小王来分担一些,毕竟,作为子女来说,替父母分担一些责任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比如说,小王需要去替母亲照顾外婆,或者说花钱找人去照顾外婆,亦或者说多拿一些钱补贴给舅舅。拿不了太多的钱,可以少拿点,这些都是可行的。说自己没能力承担,这真的就是不负责任的说法。

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养老责任和义务也会逐渐由社会来分担一些,但是,就现在的实际情况来说,子女养老仍旧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也包括孙子和孙女。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70多岁的女儿还有义务赡养近百岁的母亲吗?答案是肯定的,当然有义务,毕竟孝顺老人跟年龄没有关系。当初我外婆就是这种情况。


我母亲姐妹六个,我妈排行老五,因为没有男孩,大姨就招了个女婿,就成了我们的舅舅,外婆一直都跟着大姨在一起住,虽然五个女儿也经常去看望外婆,并做些力所能及的孝心,每年外婆也会去各个女儿家轮流住上一个月左右,但直到外婆九十来岁,基本的衣食住行大多由大姨来照看。

那时候大姨也已经七十多岁了,自己的身体也不太好,照顾九十多岁的外婆就有点力不从心了,好在几个姨每家都有两三个孩子,其中大姨二姨和三姨家四个孩子,也就是说我的表哥表弟表姐表妹也多,最大的一个表哥发话说,虽然平时很多工作,但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力,将近二十个外孙外孙女还照顾不了一个外婆?毕竟几个姨们岁数也大了,我们这些做晚辈的应该替他们分担照顾外婆的责任。



就这样,照顾外婆的那几年,大姨家几乎每天都有不同的表哥表弟表妹表姐们在轮流照顾外婆,而这些表弟表妹表哥表姐很多时候也带着自己的孩子过来,家里充满着浓浓的亲情,这样的岁月一直持续到外婆的去世,如今大姨也八十多了,作为家族里的掌门人,每年我们这些晚辈们也都会去给她拜年。


诗词公寓


当然有啦!

我爷爷就是去年国庆节去世的,101岁,五代同堂了。因不小心摔伤在轮椅上度过了六年,都是三个儿子轮流照顾。大伯八十二岁,爸爸七十八岁,叔叔六十八岁,三兄弟年纪都很大了,但都没有要晚辈去照顾爷爷,都是他们三个自己亲自照顾,晚辈只是帮忙搭搭下手,也算是有福老人了。

当然啦,这也是建立在子女还能自由活动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如果子女都不可以自理了,也只有晚辈去接手照顾了,子女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就好了。


然则然则


你妈妈兄弟姐妹都七十上下了,谁的身体能比谁好多少?!你母亲身体不好,但有儿女呀!你们可以替她照顾啊!天下大多儿女都打着孝顺的幌子,让父母照顾儿孙,她照顾自己母亲就心有余力不足了?!我婆婆六十岁的时候,她父亲胰腺癌病重,我家老公从部队专业回来,家都没回,在医院照顾俩月。当时大舅是自己照顾的,二舅有癌症,是他儿子照顾的,我家小叔子大学放假也回来照顾老人,大年初三老人去世了,在身边的就是孙子和外孙子还有小舅舅。我婆婆总是想伺候姥爷,但她身体不好,我们就觉得我们照顾了,她心里舒服些。谁都有老去的时候,替父母尽孝,也是一种孝心


正源堂整骨理疗


这样看来,人活百岁真不是福,子孙满堂都是作孽了?

法律是社会良序的准绳,人伦公德是社会良俗的传承,谋体都在宣扬冷冰冰的义务,却把孝道硬生生的剥离,老莱子斑衣娱亲的故事,在现代人心中,都成了笑话了!


按法律说话,人到六十之后,已是老人,法律已追究不了儿女对父母尽赡养义务的责任了,而孙子辈已经隔代,是不须对爷爷奶奶尽赡养义务的,照此推论,农村里没有退休金的老人在子女年满六十岁之后,尽管儿孙满堂,活下去竞然比孤寡老人都不如了。五保老人还可以得到政府的保障,而百岁老人却要看着腊肉吃光饭了!

对父母尽孝道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啊!


五音山人1


70多岁的女儿,是不是有义务赡养近百岁的母亲?回答是肯定的。

因为,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义务,反之,子女对于父母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赡养义务。

现在生活条件好,长寿的老人越来越多,70多岁的老人,近百岁的父母都还健在。这些子女自己生活都有一定的困难,再要求他们赡养老人,确实不是说说那么简单。但是不能说,年龄大了,就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了。因为,父母不仅对我们有养育之恩,而且父母在我们成年以后,对我们的帮助也不是一点点。

昨天早上,我到爸妈家拜年,遇到了多年不见的叔叔婶婶——他们这么多年一直在深圳,多年没回来过年了:主要是给他们的儿子我的堂弟帮忙。带大两个孙女,照顾堂弟一家的生活。堂弟做程序员,现在正自主创业,弟媳准备考博读博,都是很忙顾不了家,只能在教育孩子方面出力,生活上就靠叔婶了。

叔叔是每天一日三餐从买到做然后洗碗带外带做点卫生;婶婶负责照顾两个孙女,大的送幼儿园,小的还在学步。两个人都是70岁的人了,这次回来是家里有事,正好赶上过年,但是也是要随时听召唤回去的。回想我的父母,也是帮忙照顾我儿子,直到他考上大学,在外陪读也不例外,天天过城市那边来给孩子弄饭。所以,父母之恩,恩重如山。子女当有所回报,在父母年老生病时,子女尽心照顾赡养是应当的。

但是,子女赡养老人,和老人照顾儿孙,好像感觉不太一样。赡养照顾老人真的不是那么简单——

1、现代人生活压力大,自己的生活都忙不过来。

就拿我的堂弟来说,一个人在深圳打拼多年,现在创业之后,才能买下房子,各方面开销太大,生活不易,弟媳也是为了能提薪,才要坚持读博,他们现在是靠老人帮忙照顾。要是父母哪一天,需要照顾时,可能真的指望不上。

2、老人的照顾,更复杂一些。

年龄大了,可能经历以及身体各方面因素,老人的个性较之前有些变化,变得心眼小,不好讲话,固执,多疑,急躁等等,子女照顾起来身心疲惫。

我同事60多岁的妈妈,要照顾80多岁常年生病的外婆,一日三餐的饭,指定要她妈妈去弄,儿子媳妇一概不行;吃饭各种要求,这不吃那不吃;身患多种慢性病,就是不忌口,一发病,就得去医院住院。她妈妈忙不过来,说请个保姆,马上大哭大闹,坚决不肯,脾气也不好,一点小事就怄气,她妈妈感叹以前挺好的一个人,现在全变了。


3.失能或失智老人,照顾起来更加不容易。

那如果家里有个瘫痪在床或是痴呆的老人,就更不容易了,一天24小时整天离不开人,这些老人,身体很好,就是不太清醒,或是性格全变,小吵大闹经常有的,如果长期照顾,作为子女基本没有自己的生活,而且身心疲惫,力不从心。

所以,不考虑实际情况,一味强调子女赡养照顾老人,不现实。

建议完善养老机构,失能失智老人应该由社会共同来承担——

国家对于70岁以上老人,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助,让他们请得起护理,住得起养老院;多种养老形式,在家社区或养老院都可以。养老形成一种产业,养护人员必须有一定的职业规范,有了养老风气以后,老人也不会抵触在外养老,或养护人员养老,不再完全依赖子女。

有社会帮助照顾老人,子女仍要尽赡养义务,多陪陪父母,能照顾父母的时候也尽量亲力亲为,让父母感受家庭的温暖。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仅剩归途。珍惜有父母的日子吧。


微草堂主353


我们都祝愿老人“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可是到了养老费话题上,这个问题真的很尴尬,子女照顾父母的义务是永远存在的,但是70多岁的女儿可能连自己都照顾不了,真是力不从心。

我在敬老院工作过一段时间,认识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每个礼拜她都会过来看姥爷,她也跟我无奈的讲过,70岁的母亲已经脑出血生活不能自理,而90岁的姥爷也需要人照顾,实在忙不过来了,就把姥爷送到了敬老院,看着她唉声叹气的倾诉,充满了无奈。



将来肯定也会有这种情况,独生子女夫妻老了,但是四个老人可能还健在,赡养老人肯定是义不容辞的事情,但是到了那是已经没有了能力,把责任给自己的孩子也是不可能的,难道要让他们面对8个老人吗?


所以我认为交养老保险是非常有必要的,到老了就有固定的收入,可以进敬老院养老,要不了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我是焱垚


很遗憾,儿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同等的,不能因为你身体不好就免除,也不能因为儿女年事已高免除,更不能区分男女,由儿子或女儿一方承担赡养义务,只能是大家一起照顾。如果儿女身体不好,可以考虑出钱雇人帮助照顾。

我不是站着说话,我家原本也有一个90多岁的老人,前几年去世了。我奶奶年轻时为了照顾家庭,没有参加工作,没有养老金。我爷爷去世以后,我奶奶靠爷爷单位、社区和原来房产租赁的共几百元生活,本来也可以在几个孩子家里轮流照顾,但我姑父们都特别不省心,我爸妈就一直在我家照顾,我爷爷去世10年间,我奶奶在我两个姑姑家住了一共不到一年,因为总是生气,然后就生病了,我妈就给接回来了。因为我爸是儿子,有些事情毕竟不方便,我妈是儿媳,老太太也是有顾及的,所以,洗澡、换衣服一些很亲近的照料,都是我两个姑姑在做,我爸妈主要负责日常生活,我两个伯父都在我奶奶之前去世了,这个就不能指望了,因为已经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了。

我两个姑姑平时都很注意身体,因为是最小的两个孩子,我奶奶在的时候,也都才60多岁,所以还是有体力。你妈妈这种情况,确实是很令人担忧的,我建议你和舅舅阿姨说一下,妈妈经常过去看看姥姥,出点钱雇个人代替她,看看大家是否能同意,或者你经常帮帮忙,替下你妈妈,这个也是可以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