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病投保行不行?扛過兩年一定賠是嗎?聽專家說完,豁然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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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生活壓力大,常常要加班熬夜,久而久之也感覺身體有點頂不住。有些人想著買份保險給自己和家人一些保障,可以身上有些小毛病,帶病投保可不可行呢?相信很多人也是雲裡霧裡,那麼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帶病投保的問題。

一、是否可以帶病投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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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可以的,不過保險公司會要求如實告知。什麼意思呢,就是你需要如實向保險公司告知被保人的身體健康狀況(告知形式就是填寫保單中的健康調查問卷),讓保險公司客觀決定是否對你承保。

二、帶病投保者,保險公司的5種處理方式:

1、正常承保:告知的事項對投保的影響不大,保險公司會給出正常投保的結論。這是最理想的結果。

2、加費承保:一般是針對已有病史的人群,通過加費的方式獲得承保,費用增加一般為20%(不一定就是20%,也有20%以內的),之後出險是完全可以進行理賠的。這也是一種比較好的承保結果。

3、責任免除:某一部位或器官罹患重疾的風險很大,其他的臟器無問題,這時通常給出除外承保的結果。也就是說,除外的器官或部分發生重疾,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其他部位的疾病出險是可以正常獲得理賠的。常見的有女性乳腺疾病或甲狀腺問題等。

4、延期承保:目前健康狀況不明,需要一定時間觀察,待明確診斷後才能決定是否承保。

5、拒絕承保:保險公司在核實了提交的資料後發現風險超過了公司的承受範圍,這時就會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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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帶病投保只要超過兩年,保險公司就必須賠?

很多人聽說的這個說法的是來源自:《保險法》規定的2年不可抗辯期,即“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但是,如果是隱瞞病情投保,出險理賠時保險公司調查到你的就診記錄,病例資料等歸檔,還是會以不符合理賠要求而被拒絕賠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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