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在江西】有黑必掃、有惡必除、有“傘”必打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開展以來,珠山區人民檢察院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有黑必掃、有惡必除、有“傘”必打、有腐必反、有亂必治,不斷推進各項工作向縱深發展。

【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在江西】有黑必掃、有惡必除、有“傘”必打

2018年至今,該院共批准逮捕惡勢力及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3件17人,起訴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2件15人、惡勢力犯罪案件5件12人,起訴涉黑“保護傘”犯罪案件1件,取得了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聚焦打擊重點,嚴懲黑惡勢力犯罪

據介紹,該院自覺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成立了檢察長任組長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加強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的領導,抽調各部門精幹力量成立辦案組,集中優勢力量打擊黑惡犯罪。強化各部門間的協作配合,制定了《珠山區人民檢察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實施方案》《涉黑惡案件跟蹤管理制度》等方案、機制,為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提供製度保障。

【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在江西】有黑必掃、有惡必除、有“傘”必打

在打擊黑惡勢力方面,該院始終保持強大攻勢,採取涉黑涉惡案件優先辦理,並抽調各部門優勢力量積極參與。檢察長充分發揮“頭雁效應”,落實領導幹部帶頭辦案制度,任專案組主辦檢察官直接辦理重大疑難的涉黑涉惡案件,僅用18天時間起訴了餘某某等14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同時,該院強化法律監督,開展提前介入工作,主動了解掌握公安機關辦理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的立案、破案、採取強制措施、偵查進展等情況,對擬提請批准逮捕和移送審查起訴的重大、疑難案件,提前介入偵查,及時掌握案情,引導調查取證,夯實快捕快訴基礎。辦理涉黑涉惡案件中,追捕漏犯1人,追訴漏犯3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1件3人,糾正司法行政部門違法1件,依法追加認定了周某某等11人為惡勢力犯罪集團,追加認定了蔣某某等人為惡勢力。

注重深挖徹查,拔出“保護傘”“關係網”,推動“源頭治理”

黑惡勢力能長期稱霸一方,背後肯定有“保護傘”的支持。該院始終把“破網打傘”作為主攻重點,主動適應辦案新模式,為嚴厲打擊黑惡勢力背後的職務犯罪貢獻檢察力量。該院依法起訴了為餘某某等14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提供幫助的原市委臺辦副主任方某某涉嫌受賄一案,是全市起訴的首起涉黑“保護傘”案件。

【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在江西】有黑必掃、有惡必除、有“傘”必打

同時,該院進一步創新舉措,深挖涉黑涉惡及“保護傘”線索,充分發揮“12309檢察服務中心”、派駐檢察室的職能作用,廣泛向人民群眾收集黑惡勢力犯罪、“關係網”“保護傘”案件線索。紮實開展已辦案件“回頭看”工作。組織對2016年以來辦理的信訪、普通刑事犯罪、職務犯罪等案件進行排查梳理、串並分析,共挖掘涉黑惡及“保護傘”線索18條,並及時移送相關部門查處。

此外,該院還加強與國土、住建、交通、銀監等重點行業領域主管部門的聯繫,向相關行政單位發出檢察建議7份,切實消除黑惡勢力犯罪滋生的土壤。

加強業務學習,提升辦案水平,夯實打擊犯罪基礎

為提高思想認識,提升幹警業務能力,珠山區人民檢察院積極組織幹警學習《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著力加強對黑惡案件中常見罪名的學習,重點對辦案中遇到的疑難複雜問題在性質認定、法律適用及政策把握方面進行研究,嚴格把握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的實體關和程序關。

【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在江西】有黑必掃、有惡必除、有“傘”必打

與此同時,該院強化信息報送制度,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實行重大信息及時報送和信息專報制度,由專人負責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信息採編、報送和聯絡工作。並充分利用“兩微一端”等媒體資源將重大案件辦理情況及時向社會發布,實現以案釋法、以案明法,提高人民群眾的知曉率和參與度,形成對黑惡勢力的震懾力量。

根據安排,中央掃黑除惡第15督導組督導進駐時間原則上為1個月。督導進駐期間(2019年4月1日—4月30日)設立專門值班電話:0791-88918600,專門郵政信箱:南昌市A3630郵箱,郵編330036。督導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08:00—20:00。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和督導組職責,對於江西省涉黑涉惡問題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中央第15督導組將認真受理、及時反饋。其他不屬於受理範圍的問題,將按規定交由被督導地區、單位和有關部門處理。(來源:景德鎮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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