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这样的事情请不要做

清明时节,这样的事情请不要做

清明节是我国民众祭祀先人、慎终追远的传统节日。但在各种祭祀用品中,高度模仿人民币、滥用人民币图样的冥币却成为一股逆流。这些模仿人民币的冥币,大小、颜色、图案等都与现行流通或曾经流通的人民币极为相似。如何看待这种乱象呢?

高仿人民币的冥币,

还在热销

近来,高度模仿人民币的冥币在市场上泛滥的现象,受到众多媒体关注。

《合肥晚报》记者在4月1日上午来到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附近的一家商铺内,看到足足有一箱的高度模仿人民币的冥币放在储物架下,店主杨老板告诉记者,比起传统的冥币,这样的高度模仿人民币的冥币更受欢迎。

4月2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走访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殡仪馆附近、邕宾路沿线的多家祭祀用品销售点,发现不少商家都在售卖“人民币版冥币”。币纸大小、颜色、图案都与现行流通的第五套人民币样式或曾经流通的第三套、第四套人民币样式极为相似。销售价格为5元至10元一沓。在采访中,多名店主均称不知晓“人民币图样禁用于祭祀用品”规定,一般厂家生产什么产品,他们就直接售卖,“没人来查过,大家都在卖”。

《燕赵晚报》记者近日到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三条市场进行暗访,进入第一家祭祀用品店内,在十几种烧纸、冥币堆内“人民币版冥币”赫然入眼。乍一看,很多冥币与真钞十分相似。不同的是,这些冥币是由“冥都银行”“天堂银行”发行,有的还写有“中国冥币”字样。

除实体店外,媒体记者还在淘宝上搜索关键词“冥币、人民币”,寻找是否有店家在网上售卖此类人民币图样冥币。一张看似人民币图样的图片映入眼帘。记者问有冥币的正面图吗?店主表示没有。原来,网上对售卖“人民币版冥币”管理很严,但有店主还是偷偷在卖。

利用人民币图样谋利

具有社会危害性

与普通的冥币相比,高仿人民币的冥币价格较为昂贵,但仍然挡不住部分购买人群的热情。这种制造、销售高仿人民币的冥币的行为有无社会危害性,在法律上怎么定性和处理呢?记者专访了江苏省苏州市十佳公诉人、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检察官苏云姝。

苏云姝表示,制造、销售高仿人民币的冥币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我国最具代表性的名片之一,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维护人民币的信誉、稳定金融秩序,我国专门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80号),其中总则部分的第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从市场来看,这种高仿人民币的冥币看上去和人民币极为逼真,无论是颜色、尺寸、图案等和人民币基本一样,而且图案上面印制了领袖头像和水印,唯一有区别的是,上面的字样不同,制造者将上面的“中国人民银行”换成了“中国冥民银行”等字样。将冥币做成高仿人民币的样式予以焚烧,破坏了人民币管理秩序的严肃性,极大地损害了人民币的权威。

对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制造、销售高仿人民币的冥币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呢?对此,苏云姝分析,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只有“仿照真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特征非法制作假币、冒充真币的行为”,才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伪造货币罪。但是,这种高仿人民币的冥币在字样、大小或者其他方面和人民币有一定的区别,并不是完全仿造真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特征制作的;并且,制造、销售高仿人民币的冥币的人员和购买的人员,主观上均明确买卖的是冥币,没有冒充真币的故意和行为,所以制造、销售高仿人民币的冥币行为不构成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伪造货币罪。

那么,对制造、销售高仿人民币的冥币行为,如何进行法律定性和法律处罚?苏云姝表示,制造、销售高仿人民币的冥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也规定,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因此,这种制造、销售高仿人民币的冥币行为属于“仿制人民币图样”以及“在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情形,违反了上述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以依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国人民银行等主体,有权给予违法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且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