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月份以来上党区公安局共打击处理焚烧秸秆等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政府命令或决定的案件13起,行政拘留13人。
2019年4月4日,在韩店镇东苗村发生火灾警情。经查,起火原因系村民武某贵在自家地头违规使用明火焚烧秸秆引起,上党区公安局已对武某贵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019年4月2日,在贾掌镇定流村发生火灾警情。经查,起火原因系村民原某兵在田野地头违规使用明火烧纸引起,上党区公安局已对原某兵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019年4月1日,在西池乡余家村发生火灾警情。经查,起火原因系村民朱某平在自家地头违规使用明火焚烧秸秆引起,上党区公安局已对朱某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019年4月1日,在北呈乡西坡村发生火灾警情。经查,起火原因系村民李某则在自家地头违规使用明火焚烧秸秆引起,上党区公安局已对李某则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19年3月27日,在八义镇西八村发生火灾警情。经查,起火原因系村民宋某平在自家地头违规使用明火焚烧秸秆引起,上党区公安局已对宋某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019年3月25日,在东和乡屈家山村发生火灾警情。经查,起火原因系村民崔某清在自家地头违规使用明火焚烧秸秆起,上党区公安局已对崔某清行政拘留十日。
2019年3月6日,在东和乡西和村发生火灾警情。经查,起火原因系村民李某锁在自家地头违规使用明火焚烧秸秆引起,上党区公安局已对李某锁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019年3月6日,在东和乡东和村发生火灾警情。经查,起火原因系村民程某秀在自家地头违规使用明火焚烧秸秆引起,上党区公安局已对程某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019年3月5日,在北呈乡北和村发生火灾警情。经查,起火原因系村民李某生在自家地头违规使用明火焚烧秸秆引起,上党区公安局已对李某生行政拘留。
2019年3月5日,在北呈乡北和村发生火灾警情。经查,起火原因系村民李某枝在自家地头违规使用明火焚烧秸秆引起,上党区公安局已对李某枝行政拘留。
2019年3月5日,在北呈乡北和村发生火灾警情。经查,起火原因系村民李某女在自家地头违规使用明火焚烧秸秆引起,上党区公安局已对李某女行政拘留。
2019年2月27日,在西池乡北宋壁村发生火灾警情。经查,起火原因系村民郭某某在自家地头违规使用明火焚烧秸秆引起,上党区公安局已对郭某某行政拘留。
2019年1月15日,在南宋乡北坡村发生火灾警情。经查,起火原因系村民郭某在自家地头违规使用明火焚烧秸秆引起,上党区公安局已对郭某行政拘留。
森林是国家宝贵的生态资源,山林植被是生态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火灾是林带、林木、林草的大敌。
爱林光荣,护林光荣,毁林可耻,违法必惩。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坚决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地林区,坚决严禁在林地林区野外用火、非法用电,坚决严禁沿途过路司机、乘客把带明火的烟头抛扔路边,坚决严禁清明上坟祭祖漫火焚烧,坚决杜绝和避免个人活动中的一切火险火灾隐患。
对违法犯罪,引发火险火灾、造成林地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人员,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查、严厉惩处。
法律链接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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