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再延迟三十年不动没有土地的农民怎么解决?

风雨过后见彩虹2027


我个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再延期30年,应该是在下一轮土地发包时,按照30年不动的原则制定承包合同;而不是现在土地承包合同基础上的直接顺延30年。我们所说的延迟30年不动,只是下一轮的承包期依然为30年不变。

我国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一般是指在1997年或1998年开始的第二轮承包,承包到期时间也就是2027年或2028年。第一轮土地承包一般是指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进行的承包。

一、假如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后,直接延续承包合同,这实际违反了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在一轮土地承包期限内确实无法进行调整。但是在进行第三轮土地发包时,只要是村集体组织成员,无论男女、老幼,都有权承包本村内的土地。以土地承包延期30年为借口来阻挠部分成员进行承包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二、以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再延迟三十年,也有失公平。

尽管现在农业生产收益低,但是,即使收益再低也是农民的一部分收入来源;即使本人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而进行了土地流转,流转收入依然是家庭收入来源之一。多承包的就能多得利益,少承包的就损失了利益,这是显而易见的。

到2027年,1997年出生的人口都已经30岁,而这30年内嫁入、户籍迁入、新出生人口等新成员在每个村都有相当的比例。这部分人口当中,还有相当数量的人口依靠农业收入来维持生活,让这部分人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是合理合法的诉求。

而30年内,死亡人口无疑要取消承包权利,迁出的人口只要认定为不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同样也无法享受本村的土地承包权利。这就不能依据上一轮的土地承包合同而进行直接的顺延。在下一轮承包过程中,一定会有少部分不愿意让出这部分土地,这仅仅是在维护其个人的既得利益,却是以损害他人利益为代价的。


三、第三轮土地承包的程序,要根据《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都对土地承包制定了明确的规范:当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要依法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方案要“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才有效,依据承包方案实施发包、承包后,然后才能签订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合同。

综上所述,现在没有土地的农民不用担心下一轮的土地承包问题,只要你是村集体组织成员,就依法享有下一轮的土地承包权利,并获得所承包的土地。

在下一轮土地承包过程中,一定要积极参与承包方案的制定,依法监督承包方案的实施,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悟方高


当时按人口和劳动力我分到了10多亩地,父母和三个弟弟分的比我多几亩。三个弟弟不情愿务农,其中一人升学找到了工作,一人到搞基建打工,一人到城里摆地摊卖小商品。他们把地交给我代种,说的是搞不好以后还要回来种的。约定父母给我帮忙,我负责二老口粮,他们供日常开支。

农村实行土地第二次承包,父母已离世,三个弟弟说不要地了都给我了。

一晃30多年过去了。如今三个弟弟都在城市安家落户,有房有车有退休工资。孩子(侄子)们都大学毕业结了婚。再看看我,农村的教育条件毕竟比城里差些,两个孩子没上大学都打工去了。而我和老伴还在地里刨食。


一介农夫828224395745


农村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动,没有土地的农民怎么办?

如今农村的土地,由于长期稳定不动,很多新生农民基本都没有土地。原先分配到承包土地的老年人,有的已先后去世。一来一往,矛盾就更显得突岀。

由于有的农户占有土地较多,享受到国家的待遇就多,而没有土地的农民,就享受不到国家的补贴。看上去有失公平。

可是目前依据大的形势看,要重新调整土地的困难更大。农民经过这么多年经营,有的已经建筑了蔬菜大棚,有的平整了土地,但不管怎样,或多或少都进行了不少的投入,要重新打乱进行调整,难度可想而知。

另外根据相关数据反映,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到现在,生的人口大于死亡的人口,。打乱重新分配不可能办得了,而补充分配又没有那么多的土地。再则国家政策是不可能变的,按照国家想法就是必须要稳定。

根据这些现象来看,没地的农民想分地的希望已经没有了。现在二十多岁的人就没有地,再过三十年,五十多岁,还有指望吗。

对于这个问题,个人认为国家不可能不掌握这个情况,一定会有别的什么办法来平衡这个关系,不然没有土地的农民生活怎么料理,也显得不公平。





沐浴祥光689


农村二轮土地延包30年不动,之后还要再延长30年不动,给有地的农民吃了定心丸。

那没有分到地的农民怎么办?其实也是吃了定心丸。

一是家庭内部的新老更替,人口自然减员和增长让新出生的人口可以获得土地承包权。

其实国家出台这种政策是有依据的,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以至每个家庭都有人口的自然增减,一个新出生的人口,肯定在这个村里面是有上一代上两代的,二轮土地延包加上以后土地延包三十年,60年的时间内,这个家里面肯定会有人去世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家庭内部土地承包延包就可以进行,省去了集体经常分地的麻烦,也稳定了各家各户在自己地里投资和生产的积极性。

二是那些新出生人口多的家庭,可以通过集体收回那些绝户的地重新发包来解决。

土地承包30年不变,但无论哪个村子里都会有五保户的,他们去世之后集体就可以收回了,这些地集体就可以按照新出生人口的顺序予以重新分配,这样合情合理。

三,如果你实在想种地,还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种别人的承包地。你还可以成立合作社,接受别人的土地托管,替别人种地,收取工钱。这两种模式是以后种地的大方向,大趋势。

现在国家正在大力培训新型职业农民,你拥有了过硬的本领,不论你自己有没有承包地,都可以有一番作为的。


村姑说村事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方式,想要维持长期稳定,我感觉在一轮土地承包期间就应该是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因为一块土地的肥沃程度和农户种地用不用心、专不专注会有直接关系。例如,有些农户比较勤勤恳恳,对于分到自家的贫瘠农田就会管理得当、施肥合理,这样承包几年后就会变成一块肥沃的土地,而有些农户由于平时好吃懒做、偷奸耍滑,对于种地也是粗放管理,以至于一块肥沃的土地没过几年就变贫瘠了!



而如果把土地承包时间缩短或收回后重新再分配,由于在农村分配土地时会遵循均等划分方式,一般会以抽签来决定,这样可能就会令勤奋的农户又获得贫瘠土地,而懒惰的农户又可能获得肥沃土地,你说这样对于勤奋的庄稼人会公平吗?同时,这样也会严重挫败这些农户种地的积极性,并不利于农业生产和粮食增收!

而对于这里说到未来30年土地承包不变更或重新再分配的问题,我感觉这些考虑应该是多余的,毕竟现在农村年轻人并不愿意种地,其中绝大多数年轻人会选择外出打工或进城买房生活,因而很少有年轻人会愿意待在农村种地为生,既然他们已经离开了农村或落户城里,往往也就没必要再保留他们的土地承包权益!目前来说,国家会鼓励进城生活的农村人选择土地有偿退出的方式,这样村集体会拥有更多未分配的承包地,同时,随着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临近,大概会在2027年前后结束,至于延长30年的第三轮土地承包方式是如何进行,其实目前还在讨论中,我感觉大体上会遵循那时村集体成员绝大多数人的意见,如果大家想重新分配,只要大多数人同意就可以实现!



另外,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村人,虽然本轮土地承包期间继续保留了承包权益,但随着这轮土地承包期的结束临近,我感觉他们应该会在下一轮失去继续承包土地的权益,毕竟已非村集体成员,按理说就没有权利参与下一轮土地承包了!因此,如果农村人进城步伐越来越快的话,可能未来几年会有很多进城农村人会主动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益的!

再一方面,随着农村人种地农户越来越少,未来种地可能不再是小农户家庭模式,而是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他们才是未来农业发展的主力军,而参与现代农业生产经验的也不再是传统农民,而是以职业农民和愿意从事三农领域的新农人等群体为主!所以说,未来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应该不会影响这些没有分到土地的农村新增人口,毕竟留下来的已经很少了!


龙百晓生


说说个人看法。

其实,这个问题在第一轮土地承包过程中就已经存在了,一轮承包结束延长到二轮承包,再延长到2057年的第三轮,问题一直存在,而且不断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很多农民家庭也是有意见。

但是,有个现象不知道大家是否发现:就是历年的“一号文件”,以及所有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都是反复强调要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同时,强调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很少提如何解决家庭联产承包中存在的问题。个人感觉原因有三:

一是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办法只有一个:重新调地。这是万万不行的。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大家都知道。责任谁也承担不起。

二是从全国层面不可能统一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国家说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言外之意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村集体有自治的权利,如果全体村民都同意,也可以调地重分啊,我不反对。

三是在农村,稳定永远是第一位的。稳定最重要的是要先稳定政策和制度。

所以,你说“农村土地再延长三十年不动没有土地的农民怎么解决?”答案是:

个别地区矛盾比较突出,确实需要调地才能解决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村委会组织召开全体村民会议进行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报所在地县、乡党委、政府批准同意后可以调地。

看着这个办法,还想解决吗?还能解决吗?还是洗洗睡吧!配个美图,养养眼。


二胡说三农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我是七一年生人,我查了一下,一九七八年左右开始计划生育,土地分包到户第一次是八二年,第二次是九七年,这是分包到户的大背景。那么,说没分到地的人是哪年没分到地的呢?是八二后生的还是九七年后生的呢?我说这两次调地的时间是想让大家知道,这两个时间点都是在国家计划生育其间,按照当时环境来说,不是超生的新增人口肯定分有土地,超生的交了罚款的,应该也分有土地,这个情况,明白当时情况的人都不会忘记。那么,是什么情况的人没分包到土地呢?很显然,应该是那个时间段超生的人或没交超生罚款的人。当然也不排除其它个别特殊情况。没土地的人知道计划生育这个大背景了,可以找家里父母了解一下没分包到土地的原因。那个年代,为了能生一个男孩,超生不交罚款不要土地的不在少数。即使前几年生二胎还得交罚款。更不提要土地了。总的来说,从计划生育开始到土地分包到户,只要是分到土地的,家只有一个男孩的,到现在应该都有土地。另外,根据国家的这一政策,大家分析一下,分包到户以后,只要不超生,土地可以继承的实际情况,应该是都能分到土地。分不到的,按正常增减人口的家庭,也是能得到跟人口数基本一样多的土地的。前提是,不是超生的或当时因特殊情况主动不要土地的人除外。个人分析,仅供参考。


追寻梦想67864796


农村土地承包在延续三十年,没有土地的农民怎么解决,答,对于土地完全让农民自己承包,我是举双手坚决赞成并坚决拥护,但是,随着改革后的土地承包制度落实到位,也以过去了三十多年,而与之对应的是,彻底变味走样,当初,土地承包时的那一代老农民,早以不在人世,可他们的后辈儿孙,却还牢牢地掌握着,以经世去先人的土地,并且,有一部分后辈子孙,早以不是地道的农民,也早就把户口转向了城镇,而他们不种,却可以转租,之于说国家补贴的各种实补,完全落在了他们自己的手里,其次,现间断在农村出生的新生代农民,手里却一无所有,即使家中想种点口粮地,还的向它人求租,对于这些问题,显然,它以经违背了土地承包时的初衷,举个例子,一五年,我老家的光棍四哥,早以去世,而他活着时承包的二十多亩土地,真实的落在了城市里的几个侄儿手里,可他们并不是农村所生所养,每年他们却能收回三到五干元的地租,但问一句,这对村子里的农民公平吗?答,不公平,但又该如何解决?真是骡子尿血,没治!


李德才21


农村土地承包权再延迟三十年不动,没有土地的农民怎么解决?

作出农村土地承包权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决定,是国家为广大老百姓吃的定心丸,告诉我们将始终坚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土地对于农民的意义不言而喻,解决农民吃饭问题主要还是靠种地。

科普农村土地的基本政策

我国的土地主要分为: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村土地基本上都属于集体土地,而集体土地包含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其中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承包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而村集体将土地承包给农民,是会有一个有效期的,也就是承包期,根据细分土地类型有不同的承包期,比如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林地承包期为30-70年等。

在土地承包期内,只有不违反相关规定,其土地权益是有法律保障的。比如,现在就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全家将户口迁移至县城的,可以保留农村的土地,村集体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


下面回答题主问题

其实,这是一个很现实,而且避免不了的问题,也可以说是一个历史问题。

由于我国土地的总量是固定的,而且随着城市建设对农村土地的侵占和征收,农村耕地是在不断减少的。但从实施土地家庭承包制那一刻起,就决定了在耕地总量减少,人口不断增多的情况下,肯定会出现后来出生的农民难以分到土地。而且农村预留的机动土地也不多。


那么,现在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限的情况下,没有土地的农民朋友怎样分得土地呢?

一是,申请被村集体依法收回的土地,比如有些承包户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在基本农田上搞建设。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村集体有权利收回其承包地,然而分包给没地的农民。

二是,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租用别人的承包地。

三是,申请村集体预留的机动土地。

聚焦“三农”,关注【乡鉴】,更多精彩等你拿!

乡鉴


农民没土地,首先要弄清他为什么没土地?

自土地承包个人以来,农村户口,:是只许签出,不许签入,没有外来人口,不存在人无地之说。

自土地承包以来,农村采取的是添人不添地,走人不去地政策。这有部分人无地的原因,是她在最后一轮分地后嫁到本村,错过了分地,她是有地是的,只是在娘家。但所生孩子无地。

还一大部份人无地,活该无地,自作自受。

这部分人,户口还在本村,但他没参加最后一轮分地,这些人基本上都搬离了本村,进城打工经商,一些人还小有成就,但户口还在本村,前些年由于土地没有机械作业,由其水田,靠人工,种地不挣钱,都不愿种地。时赶分地,凡是本村家庭可以肯定说,只要没出国,通过亲属各种渠道都通知到了,而且必须本家成员到场,因要签承包合同,别人不能代替。只有个别到场参加了分地,后委托村集体,给某人种,这少部分人经过确权要回了土地,重新租给别人种收取租金。大部分没回来参加分地的,只是一句话,这地我不要了,愿谁种谁种,村集体无权留地,只能打入总亩数,平均分给了村民,土地值钱了,他想起来要地了,村集体无地,也不可能重新分地,村民也做不通,这部分无地者,劝你也就认了吧,你也种不了,也就吃点租金,等三十年后你还在本村,肯定有你地。

我想只要你参加最后一轮分地,那怕承包合同丢失,只要村集体分地台帐有你分地记录,如果还没地,你晚上睡不着,好好想想你的土地在那。找回你的土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