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家拆迁,拆迁款都给了他儿子,现在要搬过来跟女儿一家住,该怎么办?

镌刻时光my


这个问答的初衷和现实意义,并非是“挑唆”我们“挥起道德大棒”来批判、指责谁有无道理。而是以“房子拆迁补偿款”、抑或是“赡养老人”为镜子,来折射出在大是大非面前,人们的品质涵养问题、社会观念认知水平。



如果女婿女儿一家,心胸豁达,品德修养到位,他们其实并不会十分在意老人把自己房子“拆迁补偿款”留给他儿子,搬到女儿这里住的。

毕竟父母有养育之恩,做子女的当以涌泉相报。在某种意义上而言,金钱物质,其实是无法和“养育之恩”相提并论,互为因果条件的。

老人的一些传统做法(把房子补偿款给儿子),有着鲜明的世俗观念烙印、个人认知局限。因为在不少乡村或地方,很多人都是这样做的,甚至大家普遍认为,这都是天经地义习以为常。此种看起来,好像一碗水不能端平,有失偏颇的做法,是有诸多历史原因造成的,责任不能完全怪罪在老人的头上。



做女婿女儿的,更不能“恩将仇报”,忘记了赡养父母的做人根本,而一味站在道德高地,对这种做法横加指责,心中火气难消、耿耿于怀。

话又说回来,倘若女婿一家,经济拮据,住房条件极其有限,对岳父岳母搬来长住,颇有微词,萌生抱怨,也是人之常情,在所难免。

此时女儿能及时给父母做做工作,坦诚一下家庭的实际困难,让父母去儿子那里适当要回来一些“拆迁补偿款”作为补偿,既能安慰女婿,又能住得坦然,这岂非两全其美?!


霍小姐的八卦炉


如果是我岳父岳母已经把所有钱全部给了妻弟或者哥哥的话,行,我没意见,你所谓嫁出去女儿泼出去水。 但是我必须跟媳妇把话说明明白白,必须得遵守,你爸妈来咱家看外孙串门吃顿饭,咱们好吃好喝伺候,走了说句爸妈哪天再来,来咱家住一晚两晚也行,我啥也不说。但是。。。但是。。。想在咱家常驻伺候他,不可能。 有病住院咱们该买水果买水果,营养品咱们拿着去看,你在医院伺候肯定不行,到医院坐一会该回家接孩子接孩子,医药费住院费一分没有,不用想。 既然水都泼出去了,咱们就按泼出去的做,我可以简单照顾照顾你,但是你如果想粘吧我点不行!


司徒癫痫


只能无语!老家的六间瓦房,(南北近一百米)当初是媳妇出钱十万盖的,面临拆迁!说女儿没继承权。大舅子,吝啬鬼。春节时候,丈母娘病,送我这来了,看完病还得负责送回去。老丈人癌症。去北京给丈人看病,吃住医院,都是媳妇出。后来来我这看中医,又给我送来不管了,还要负责每个月的中药费。又负责送回去。(来回一千二百公里,不包括去中医那160公里)过几个月又把老丈人送来了😁全家六口人都来了(一个是亲戚)住下不走了😁关键都是几天不洗澡那种,脱了鞋特臭,水杯毛巾拖鞋都要给他们准备,家里所有被子都不够!唉,最最气人的是。在北京看医生,他都不进去听听医嘱,只是门外坐着等,好像不是他爹!再补充一句,开店用的苹果笔记本他闺女说拿就拿走了。他自己买楼买车,借了几万,一句话说不还了,也不还了!关键是现在我们是借贷三十万开的店!


长岛醉清风


这样的糊涂老人确实让人可气,总以为女儿是外人。既然你把拆迁款都给了儿子,为啥还要上女儿家住?你不同意就对了,这样的老人不值得同情。因为我有亲身体验,我岳父在世时,是高教退休老师,退休金每月四.五千元。岳母去世后,两个儿子谁也不让他到自己家去。俩个儿子都有不错门工作,一个是电厂工程师,一个是大厂的车间主任,都有不菲的收入,说白了就是不差钱。后来老人在我家住了四、五年,其间除去拿几个生活费,看病都是我拿钱。其间我维修房子,花了几万,老头一分钱都没表示。老头走时几十万,全都给了儿子,女儿一分都没见着。这样的老糊涂虫不管就对了,不管不气的上,谁管谁伤心。反过来他儿子还以为,管他的得了不少钱。真是好人难做呀!


侧身天地我蹉跎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铁公鸡还偶尔能拔根毛下来,我大舅哥纯粹是一个钨公鸡,几乎不可能。老丈人两儿两女,说好的每家每年都给父母四千元,他开始是拖着不给,后来倒是给了,结果春节回家一分钱额外的钱不给也就算了,走的时候光是鸡鸭就拿走了十几只,腊肉十几斤,说外面买的鸡鸭不好吃!拿走也就算了,居然连收拾鸡鸭都是老丈人丈母娘做!现在报应来了,老婆跑了,女儿不认他,儿子从小被爷爷奶奶带大,也慢慢讨厌他爸。重新找了个老婆,一年到头家都不让回,自己的房子快垮了,跑去这个老婆家修房子,出去打工还得带着这个老婆和她的傻儿子,挣的钱被后来这个女儿忽悠去买保险,前两年回家时打扑克输了五毛钱都拿不出来,找老婆要。自作孽,不可活。


文死贱武死颤


说真的,遇到这种事情真的就应该直接撵走,既然你这么喜欢你儿子找他住去啊。这明显的就是重男轻女。

这种事情就在我朋友家里面发生过。上回我朋友来找我喝酒来了,然后边喝边唠嗑,就说起了这事:

他姥姥有两个孩子,一个是他的妈妈,是老大,第二个是他舅舅,是老二。现在是他的妈妈比较有出息,买了自己的楼房,而他舅舅还在乡下里面住着。他姥姥现在还在老大(就用老大和老二称呼他们吧)那儿住着,但是还不满足,天天闹腾着为什么不帮老二想想法子,让她挣钱,但是老大也帮了,也确实尽力了,但是老人不知足,天天要死要活的想回去和儿子住,说老大天天花他钱啥的,在这儿就气死他了,但是她儿子不愿意让他回去,说让她在城里跟着他姐享福,后来老大听他想回去,行就送你回去,结果到时候让他走啊,说把他送回去啊,又说不回去,这儿疼那儿疼的。哎当时我听到这儿就服气了,还不是不想让他儿子增加负担啊。这还不算啥,他姥姥每个月拿着固定的退休金买保健品吃,把钱花完了就找老大要,要了之后就给儿子转过去。

哇,当时我听了都是真的上火,这是真的身在福中不知福,重男轻女啊。当然了,这种事情咱们也不好插嘴啥的。反正我本人就是觉得这老人太那什么了点。这只是我这么,大家是什么想法呢?可以在下方评论区里评论。


娱乐马叔


在农村,一般约定俗成的规矩,家产留给儿子,儿子负责赡养老人。女儿出嫁,要经常回来看望父母。如果遇到父母生病住院,女儿也应该分担一些医疗费用。但现在,这些老的规矩也逐渐改变,有的家产也会给女儿点,有的家庭,女儿也会和儿子一样轮流照顾父母亲。象这个父母,其实应该把拆迁款给女儿一些。如果没给,你住到女儿家,儿子也应该给女儿一些。不能你拿了拆迁款,把父母推给姐妹。另外,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谁的条件好,谁就多承担,多付出点,自己的父母,没有那么多条件,如果是独生子女,还不得一样靠自己照顾父母。


老尚闲聊


这种社会现象太多了。

生女儿时,都说女儿是“小棉袄”、“小情人”,仿佛幸福的不得了。

可一分家产,“小棉袄”、“小情人”就成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把钱都给了儿子。

国人的潜意识里,都是儿子是养老的靠山,养儿防老,没听说过“养女防老”。

可偏偏忘记了,儿子再好,不如儿媳好。

儿媳不好斗,斗赢了,儿子不好过。

女儿则不一样,女儿一般都会在夫家成为“一方霸主”。

于是,钱都留给儿子,养老到女儿家,似乎成了天经地义的事。

如果女儿的日子过得舒坦,父母来养老也无所谓,就算报答养育之恩。

如果女儿的日子过得紧巴,父母还来养老,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大家说,我讲的有道理吗?


阅尽人间冷暖


俗话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可俗话又说五个手指不一边齐。所以俗话不能全信。家里几个孩子的,父母可能从小对不同的孩子就有远近亲疏,这种事是天然的。等孩子们都成家立业后,这种想法不会改变,反而更加明显,而且会变本加厉。父母喜欢的孩子,永远有恃无恐,好的东西永远是他的,小时候的零食,长大后的家产,在父母眼里,这种孩子永远有优先所有权。而对于不受父母待见的孩子,即使在怎么努力,取得多么大的成就,也永远不如父母喜欢的孩子得宠,反而会成为家里的提款机(参考樊胜美)。

对于这种原生家庭,我只能说,只尽到赡养义务即可,你的财产给谁,你就让谁养老,谁是你的心头肉,你就让谁照顾你,法律范围内的义务我会尽,因为你养我是有恩于我,但是你的爱都给了别人,也就别指望我会把我的爱给你们,义务之外的责任我是不会承担的。


叫我尼克大人


大实话:这种人就是坑女儿,女婿完全可以拒绝其来家里住,没毛病。

关于重男轻女这个事其实很多人可以说是已经默认,并且也已经是默默接受了这个事实。毕竟,女儿嫁人后确实也和娘家人联系得少,所以,有时候就算是分家产没有被分到也就无所谓了。不过,要是遇到了那种“宠儿欺女”的父母,那就很难说了。

最近,就在某论坛看到这么个事情,故事说的是小李家里有一儿一女,小李是姐姐,几年前已经嫁人。但是,最近小李娘家赶上拆迁,也拿到了将近五百万的赔偿款。但是,小李的父亲却把这里面大多数钱都给了小李的弟弟,用于其结婚和生活,而在拆迁以后,父亲却表示没地方住了,要来小李家跟女儿一起生活,让女儿照顾他。

首先,客观来说,父亲要女儿为其养老,这件事无可厚非,毕竟,子女给父母养老不单单是道德的要求,同时也是法律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但是,小李父亲这种好处全给儿子,责任留给女儿的做法真的是不敢苟同。

说难听一点,这就是跟女儿耍无赖,让女儿担责任的时候把女儿当一家人看待,而该跟女儿分好处的时候,女儿就是会泼出去的水了。诚然,我们也应该接受,这拆迁补偿款确实也没有理由说必须给女儿,毕竟,女儿嫁人后户口就迁到婆家了,拆迁补偿肯定是没有女儿的份儿的。

但是,像小李父亲这种,就算是儿子的那一份拆迁补偿给儿子,但是,自己的这一份总得两个孩子分吧。这样一股脑都给儿子的做法,显然对女儿来说都太不公平了。

然后,就小李父亲提出要和女儿女婿一起住,让女儿女婿为其养老的做法其实女婿也是可以拒绝的。毕竟,从现实角度来说,女儿是他的子女,但是,作为女婿就基本上没有什么责任和义务了。

因为,给老李养老完全就是老李女儿和他儿子两个人的事情,而现在老李这种选择只让闺女一人承担也是不可行的。父亲不让儿子养,并不意味着儿子就可以不用养,小李也是完全可以要求弟弟承担父亲的养老责任的,并且其弟弟也应该承担养老责任。

当然,还有一种解决方案就是女儿和女婿离婚,然后老李让女儿给他养老,这就随便了。但是,这样欺负人显然是不合适的,早晚会出事。

那么,大家对这种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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