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和张姨同居快二十年,李叔中风卧床三年后去世,李叔的儿子有赡养张姨的义务吗?

靓丽茉莉


直截了当的回答:没有。

继父母与继子女并不像养父母与养子女那样具有法定的赡养和抚养义务,一般情况下,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尽到了抚养的义务,那么,继子女对继父母要尽到赡养义务。但本案不是这种情况。

李叔和张姨四十八岁时再婚,两人在一 起生活差不多二十年了。这是老两口的问题,他们可以相互扶助。

李叔有退休金,两个儿子大儿子定居国外,小儿子是当地公务员,都已成家。两个儿子,对自己的亲生父亲具有赡养义务。

李叔三年前中风卧床,这期间都是张姨端屎端尿的服侍。这是老两口的扶助义务。

张姨有个女儿远嫁,条件较差。这个女儿对她亲妈有赡养义务,无论穷富,不管条件,都有赡养义务。

现在李叔去世,李叔的小儿子要张姨从爸爸的房里搬出去,张姨可能要流落街头了。第一,张姨有亲生女儿,怎么会流浪街头,即使流浪街头,那也是她亲生女儿的问题。第二,李叔的儿子,最好允许张姨住到死,这是人情,不是法律。


韩东言


我三岁我舅舅把我养大,十岁时舅妈离婚,十三岁时来了一个新舅妈。

十三岁一个叛逆期孩子,不懂父亲辛苦,一个没有妈妈的家不是完整的家。可是我对新舅妈处处刁难,我舅舅,也是我的父亲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一天晚上我一个堂哥找到我谈了很久,其中一句话深深刻在我的心中。他说,你很爱你的父亲,你父亲也很爱你,新舅妈那怕和你父亲只做一天夫妻,她就是你的妈,尊重你妈实际上尊重你的父亲。我一个农村的孩子,还没有成人,但是我懂得道理,从那天以后我尊重新妈。

后来我工作了,父亲84年去世,舅妈又开始担心我不养她,我让她放心我尽一切赡养她。在农村先付100元我叔叔,让他供我妈500斤稻谷,那时100斤才十几块钱,另外一个月给20元,生日加20,过年加40元,吃药住院另计。我几乎用自己的工资养她一个人,幸好我倒点香烟不然真过不去。

我父母去世了几十年,没有人说我不好,如果亲妈我差一点没有人说,正因为不是亲妈一定要好上加好。

张姨和你父亲生活了二十多年,你父亲她倒床料理三年,这不是常人能做到的事情,久病无孝子,你们兄弟俩一个公职一个在国外,可以说你们不差钱。

我不知道你父亲卧床三年多你兄弟俩帮你父亲洗过几次身体,我也不知道你们回家看过几次你的父亲,也不知道你们给了多少钱?

现在你的父亲走了,剩下一个无依靠的张姨,她没有退休工资,没有医保,虽然可能没有和你父亲打结婚证,但二十多年是你父亲名义上的妻子,不是亲人胜亲人。

我曾多次告诉我的儿子,如果那天我找到一个老伴,我走了希望你善待她,留一户房子让他安身,如果生活有难处,尽你力量去帮助她。

一个人做善事,留下余荫庇护自己的后代,这就是积德。


王老歪49681976


我母亲去世五六年了,去年父亲经人介绍与一个阿姨同居了。在他们交往的时候,父亲曾说过,如果他先走了,希望我能同意那个阿姨继续住在父亲的房子里。我同意了。说实话,我都已经结婚,当了妈妈了,这个时候父亲找了一个人只是陪伴他渡过晚年生活而已,于我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他们在一起的这段时间,我是失落的,我心里明白我已经成家,父亲一个人很是孤单,需要有人陪伴。所以我理解父亲。但是还是失落的,以前每周回去一次,每天打电话。这些日子却没有了。这个阿姨不太喜欢孩子,我领着孩子回去过一次,看得出很是敷衍。一个人欢不欢迎你,你是能看出来的。我也不想计较这些,免得父亲为难。所以便不再带孩子回去了。而这个阿姨每周还要回家看看她自己的儿子,有时候父亲也跟着去。他们在一起生活,生活费都是父亲出的。这也正常,毕竟如果不是这样人家可能根本不会和你在一起不是吗?说这么多只是觉得,很多儿女在父母找后老伴以后不是就把父母推出去不管了,而是有家却回不去了。这样过个二十年你再让我去赡养她,我觉得我做不到。


BubyKing77


做为我这个外人来看,我觉得李叔的小儿子没有做错,做错的是李叔这个糟老头子。

虽然说再婚夫妻各打各的小算盘,可既然已经在一起生活20年,张阿姨又尽心尽力的伺候李叔最后行动不便的三年,可见张阿姨是真心把李叔当成了自己的老伴。

可反观李叔呢,他不过是把张阿姨当成免费的保姆加床伴罢了,他如果真心为张阿姨考虑,一定会在生前立一份遗嘱, 房子张阿姨有居住权没有处置权,张阿姨可以在这栋房子里一直住到身故为止,这样一来,张阿姨就可以安度晚年了。可李叔那个糟老头子,什么也没做,让张阿姨现在陷入这么为难的境况。

虽然提问只是短短的一段话,但是也可以推断出张阿姨去李叔家的时候,李叔的小儿子基本上都已经十好几岁了,根本就不可能培养的起来感情。况且文中只说了张阿姨细心的照顾李叔,根本就没有说张阿姨是怎么对待李叔的两个儿子的。现实生活中只对配偶好,对配偶前妻所生子女不好的,难道还少吗?一个同床共枕20多年的枕边人都不考虑你的余生,凭什么去苛责一个没有感情的,算不得继子的继子呢?!况且李叔的小儿子做的事情,虽然让人心寒,但也只是合法不合理,我们只能从道德上谴责,不然又能怎么办?

所以,再婚的女人都擦亮双眼吧,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凭什么伺候那个男人、照顾他的孩子?


情怀用来怀念什么


如果他们两个在一起并没有伤害到其他人,尤其是两个儿子的母亲,那么就算这么多年,她不曾照顾这两个儿子,她至少帮忙照顾了李叔三年,这个恩,是作为子女本来就该报答的。不管是否她是出于什么原因。

并且我相信这么多年,肯定也是对两个儿子有所照顾的。一个男人带两个儿子肯定是有需要帮助的时候,哪怕只是帮他们准备好了饭菜,再退一步,就算只是帮李叔准备了饭菜,也是减轻了他的负担,使得他能更好的照顾你们。


天涯海角的酷世界


新《婚姻法》颁布是1994年,如果两人同居是在1994年之前,则两人属于事实婚姻。现在是2018年,二十年之前是1998年,按照法律规定,两人属于同居关系。所以,张姨对李叔的遗产不享有继承权。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但如果李叔留有遗嘱将财产和房子赠予张姨,则张姨可以继承房子和财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虽然此案张姨不能继承李叔的财产,但张姨赡养照顾了李叔二十年,依照民法规定,李叔的两个儿子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应该给予张姨合理的补偿。按照跨度二十年市场行情,居家保姆一个月3000到8000元人民币,平均每个月5500,一年6.6万,二十年132万,所以,李叔两个儿子如果想继承财产和房子,必须补偿给张姨132万!

张姨辛辛苦苦照顾了李叔二十年,李家二子不仅不报恩,还将她赶出家门,让她老无所依……实在让人寒心!

相信法律会给张姨一个公道!





媒体人胡新成


看看评论,大多数网友都以道德为标准,谴责李老头的儿子没有良心。岂不知:有其父必有其子,个人认为,责任不在子女,而在于李老头的自私和漠视。二位老人打从同居起,经济地位就不均等,门不当,户不对,李富张贫,二个人在一起就是凑合,李老头或许是出于同情,或许出于寂寞选择了张姨,也许打根上起,就没有把张姨当成自己的妻子或爱人,而只是体健时的慰籍,生病时的保姆;张姨找李老头就是找个经济上的支撑,生活上的靠山,所以心甘情愿地为李付出;而李老头对张阿姨的付出,必定感觉是他有钱养活扶助了张之后应得的服务和报答,心安理得地承受,从未考虑过,自己过世后,如何安置张姨的问题。这也就是为啥同居二十年没有领结婚证,没有立遗嘱或留封信,甚至连把子女叫到床前交代一句的机会都没有。说坦白点,或许儿子现在的所为是李老头生前授意或默许的也未可知。因为李老头康健的时候或许考虑不周,那么卧床三年难道一点考虑都没有,这不符合人之常情吧。一日夫妻百日恩,同居二十年,对自己共同生活的女人如此不关心和漠视的李老头,能是个有良知讲道德的人吗?张姨是个可怜的中国妇女,如果她是个有心机的女人,二十年足够安身立命了,而现在的她只能说是善良和愚昧,从一开始,她就逆来顺受放弃了自己的权利,所以现在的结果其自身也有责任。法律是帮不了她啥大忙的,與论也没有实际的救助效果,有效的无非是用二十年时间看清一个家庭而已。希望张姨此后的人生不要太受此事的影响,摆正心态,好好地健康活下去。好人自有后福,多活几年都在里面了。


一元复始四通八达


这就看出了人性,既然能同居20多年,为什么就不愿领张结婚证呢?李叔为人不厚道,到死都不曾想过为张姨后半生做打算,李叔生前必然知道自已儿子德性,或儿子收房是得到父亲默许,而张姨和李叔在一起的初衷也许只是想找一栖身之所,同居二十多年,以为凡事理所当然,将心比心,可无知害死人,正是因为李叔父子窥探到张姨的真实想法,所以他们内心也认为,同居期间李叔养家,张姨照顾李叔饮食起居,都是你情我愿互不相欠,可见两人各怀心思真情不多,估计最后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我个人希望李叔儿子看在张姨二十几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功照顾李叔的份上,房屋归儿子所有,张姨可以住到百年,李叔其它财产归张姨所有,如张姨有生之年,生活有困难可以将房屋租出贴补家用,但须经房主(李叔儿子)同意并协商解决,如李叔没有其它财产,儿子酬情贴补点就当做善事吧


露珠滴答


越是这时候,就越能见人心。


不管别的,就说张姨在李叔中风瘫痪这三年里端屎端尿这点,我想恐怕张叔的两个儿子请个保姆来,三年也不少钱吧。况且人家也不是图钱的。


两个人都生活在一起20年了,虽然没有领证,也都是默认了,也都是认可对方,至少20年,你们这两个孩子应该也是认了张姨当母亲了吧。陪伴才是最大的幸福。你们作为儿子那么不孝顺,不能陪在父亲身边,父亲找了一个人陪伴。结果最后送走父亲,你们翻脸不认人了,把人家要赶出去,这样的做法,你认为你父亲要是活着他会同意吗?他不会被你们活活气死吗?


其实,这都是将心比心的事儿。能有一个人在你们父亲卧病在床,不计较屎尿的时候如此照顾,这就是真爱,这就是真情,就算你花钱找来一个人,或许人家除了钱,根本就不看一眼。但是这个张姨并没有。三年如一日,如果这样,你还不给人家养老,请问,良心去哪里了?


已经是快70岁的人,你让她一个孤寡老人怎么养老?没有收入,还没有住所。你们就这么狠心吗?我想正常人都不会这样。大家说呢?


老王侦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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