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也没写担保日期,担保期限该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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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们可以补充协议内容。如果协议不行,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返还,但要给债务人合理的期限。

2、如果是担保人担保,若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即债务人在债权人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还完钱,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还钱。

3、在这种担保责任下,如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京益企业法律顾问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担保日期也没有。

首先可以补充协议内容。

如果协议不行,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返还,但必须给债务人合理的期限。

担保的话,如果是担保人担保,如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即债务人在债权人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还完钱,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还钱。

在这种担保责任下,如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是物的担保。根据《物权法》(202条)规定,债权人(亦为抵押权人)可自借款履行届满之日后,到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为止,都可主张物的担保。超过期限,法院不再支持。


北京冠领民商律师团队


借条没写还款日期,也没写担保日期,担保期限应该认定为:一般的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章:保证;的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去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我个人的看法,也就是债权人不起诉,就已经免去了担保责任。不能有无期的担保。

这是国家法律的规定,我学的不一定透,也不一定好。我也是照本宣科,望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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