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用人单位为什么与员工每年签一次合同?

用户7466093824646


用人单位与员工每年签一次合同的目的,就是想规避短时间如果合同到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想对员工进行经济赔偿的目的,但依据《劳动合同法》,如果劳动者熟悉相关的法律条款,最终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得不偿失。那么下面我们来看看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

总共有三种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种: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通常情况下一般都是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固定期限分为一年,三年或五年都可以,由企业根据工作性质岗位自行规定,也就是劳动合同一年,三年,五年一签。每次合同期限到期后可以选择解除或续签。

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签订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

但这里要提醒一下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没有合同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合同除外)。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签订短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看似对企业有利,但签两次后需要改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根据上面的法律规定,连续二年签了二次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个人提出要求同意,不然第三年开始用人单位就需要与劳动者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除非用人单位企业倒闭,一般情况下业务缩减裁员的话,要优先留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将会因违法赔偿劳动者更多至2N倍工资。


米哥职场漫谈


说白了,就是用人单位在光天化日之下违法。即使合同一年一签,用人单位在与你签订第[三]次合同之时,就必须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由此而生效的是:用人单位在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这笔补偿呢,就是工作满一年,就能抵一个月的工资,满几年就拿几个月的工资补偿你。

比如你工作了10年,且同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每个月工资8000,用人单位只要跟你解除劳动关系,他就必须补偿你[10年 乘以 8000]= 8万。

如果是[一年一签]的情况,用人单位不与你续签了,他需要补偿你多少呢,他只需要补偿你全年收入的10%,也就是9600元。

可是我刚才说了,这是用人单位在光天化日之下违法,你都已经跟他第三次签合同了,他还是只跟你签一年。哪怕你做了10年,你最后得到的补偿款也只有9600元,而不是你应得的8万。

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难道光天化日之下违法的单位还少吗?多了去了。比如劳务派遣公司,他跟你签的4次5次合同,都是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就是不给你无固定期限合同。他在光天化日之下规避法律,实际上就是为了逃避支付给你应得的经济补偿。

但是我想说一句,即使按照固定期限合同的标准,劳务派遣公司在不跟你续约的情况下,也不会支付你任何经济补偿。为什么呢?

因为,劳务派遣公司历来是凌驾于我国法律之上的这么一种黑恶存在,其卑劣行径如同黑社会。也没听说谁去管一管,治一治。说句不好听的,劳务派遣公司如此作恶,必定有一天会遭到天谴。

如果你工作到了第3年,你的公司还是跟你一年一签,不要想别的了,赶紧辞职吧。


梦里澜涛


用人单位与员工每年签一次合同,最多也只能签两次,因为根据劳动法规定,第三次开始就要签无固定合同了。

另外即使用人单位每年签一次合同,其实也没有任何意义,徒增工作量而已。即使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想与你续签合同的话,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且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以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为准,而不是合同年限。但每年签一次合同的话,对于一些不太懂的人,如经济补偿金之类的,可以打个马虎眼糊弄过去。毕竟我们自己若之前因合同到期离职的,都从来没有要求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方面不太懂法,另一方面也觉得不太好意思,好聚好散么。

因此,注意保留每年的劳动合同或者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据,才是王道。


游家红斗鱼


公司每年与员工签一次合同,基本上出于以下两点考虑:

一、让员工充满危机感。

我们发现很多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会有一种心理:认为自己与公司之间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就得一直养他到退休,中途不能解除,故而时间一长,工作态度消极,得过且过的在公司混日子。

公司选择一年一签,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消除员工这种心理。

二、公司将来在解除上更有主动权。

同样的道理,合同有期限的,到期了,公司要是不想用这个员工了,就可以直接终止关系,而不用费心费力的走什么协商或是不胜任这类的过程。

出现以上这两种考虑,其实是劳资双方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一定的认知误区,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不能解除。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就应该签无固定了,即便公司不签,仍继续选择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到期后,公司还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就得承担违法终止的赔偿金。

其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不能解除,他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合同期限不一样外,适用解除的法律依据和规则是完全一样的,员工违纪了,不胜任工作了,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等,都是可以解除的,更不会因为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导致补偿增加。


周晨律师


用人单位总是以一年签订劳动合同,为什么?

然而,对于企业即总是为员工签订一年合同,待到期后再续签。从该企业的做法好象是没有违反劳动法的要求,但是确给劳动者带来了不确定因素。

为什么单位只给先签订一年期的合同关系的呢?这里就是单位为了控制用人机制,留着了一个空间,也就是说,当在一年合同期还末到达时,作为企业要看企业的运转情况如何,如果经营一切顺利,利润还可以,哪就继续续签该合同,万一经营情况出现问题,那就到期后可以裁员。这就是目前社会上的一些小型企业掼用的一种手法,既不违反劳动法,又合情,合理。

然而,在我们如皋地区,也同样出现内是的情况,该企业所招员工,但是为了执行劳动法,而确只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年期,而待到一年期过后,看看你的工作情况如何,再有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如果产值升高哪么就续签,当然,该企业也是面临倒闭企业,至于对这样企业从而走劳动法的边沿的手法也是不合常规的。

然而,对于劳动法的要求,虽然签订一年合同期,且不是违反劳动法,即劳动法同时又规定,对用人单位仅可以续签两次劳动合同,而第三年即需签订固定期用人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只可以签订两年期,然后分两次完成。所以说对员工应注意该劳动法的含意及用人单位的手法?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顾云孙


这个事情我还真问过我公司hr。他是这么回复我的:

公司每年签一次合同,能防止员工转正后认为的到个铁饭碗,没有危机感,工作不积极。如果员工在这一年表现欠佳,很有可能就不再续签合同。还有就是现在市场变化无常,公司不知道什么时候经营上出现问题,一年一签合同就可以在公司打算裁人抗风险时留有余地。当然公司技术大拿还是三年或五年一签的。

我也问贵是否涉及补偿款的事,回答我说,有社保记录在那摆着呢,该有的少不了。


凌宇问天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年签一次劳动合同,有投机嫌疑,一年鉴一次,不想用人了就不再续签,对劳动者来说也是一种压力,可同时双方都有更多自主权。劳动者不满用人单位的待遇可在合同到期后离开,不用因合同问题担心被单位追究,但用人单位得依法为劳动者购买保险,而且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续签,用人单位必须与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希望在单位一直工作的人有好处,如要解除劳动关系就得支付经济赔偿金。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有利有弊,对于追求安稳者还是找个固定的单位为好,每年都换工作单位容易使人没有安全感,这种单位对于年龄稍大的劳动者实在不是好选择。


用户5275049684925


用人单位与员工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是国家法律规定,赋予双方权力认定的证明文书,也是双方维护合法权益,守信把关的有效保障文书。

劳动合同的一经签订,它既能保证单位生产经营服务正常运转,又能让单位劳动用工有保障,同时还能确保员工在劳务中,工作生活有稳定的感受心情,解决后顾之忧,更好用心地为单位服务,贡献劳动者应有的力量。

这就是单位为什么每年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重要性。


13037813


用人单位为什么与员工一年签一次劳动合同?利于随时解除劳动关糸,按劳动法规定苈动者做工一年被用人单位解聘可得到补偿一个月工资。第二年续签又是属于新的一年招聘的员工,之前的I工作年限就不合计。


应愿2


用人单位选择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应当尊重,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短期劳动合同能增加相互了解和选择,连续订立二次劳动合同后,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一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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