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8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9 年1月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于2019 年2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计划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不低于(含)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区间下限不低于(含)人民币4.00元/股,上限不高于(含)人民币6.00元/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为将在三年内按最新的回购规则执行减持。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22),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调整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不低于(含)人民币2,500万元。回购价格区间下限不低于(含)人民币4.00元/股,上限不高于(含)人民币6.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5,210,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最高成交价为4.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5,094,789.8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2、2019年3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2,076,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84%,最高成交价为4.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96,297.0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3、截至2019年3月14日,公司已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5,210,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最高成交价为4.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5,094,789.86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4、公司2019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9 年4月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总额调整至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不低于(含)人民币2,5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及调整方案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未超过3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形。

二、回购股份用途及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证券回购专户,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三年内按最新的回购规则执行减持,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旨在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将按最新的回购规则执行减持。本次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5,210,055股,假设回购股份三年内未依法转让,全部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预测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公司在以下期间未实施股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的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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