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揭祕 詩篇 詩篇評論(二十七)第116-118篇

聖經揭秘 詩篇 詩篇評論(二十七)第116-118篇

116、第一百一十六首詩的標題比較長,叫為出死入生而讚美神。看清楚了,不是出生入死,而是出死入生,就是耶和華救了他一命,然後他要讚美神的意思。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故事呢,我們來看它的內容是怎麼說的吧,這首詩說:我愛耶和華,因為他聽了我的聲音和我的懇求,他既向我側耳,我就要一生都求告他;那時我遭遇患難、差點要死,似乎已感覺到陰間痛苦的氣息,正在我愁苦萬分的時候,我向耶和華求告,求他來救我的靈魂;耶和華真是又憐憫又公義,聽到我的懇求,馬上給我降下恩惠,救了我這個卑微的愚人,使我七上八下左奔右跳的心又重新恢復安定;我曾絕望地說,神啊,我受到極大的痛苦,沒有人可以相信和依靠,(唯有依靠你,然後,)你就救了我,使我的靈魂脫離了死亡,使我不再流淚、不現跌倒,使我能繼續行走你的道路;耶和華極看重聖徒的生命,他知道我是他的僕人,是他婢女的兒子,所以在我受捆將死之際,伸手解開我的綁索;我拿什麼報答耶和華的救恩呢,我要舉杯稱揚他的名,我要獻感謝祭給他,我要在耶路撒冷神殿的院內、在眾民面前向他還我所許的願,並讚美耶和華;

這首詩有些句子寫的顛三倒四的,所以不容易理解,比如10-11句,就應該移到第8句前面,表示當時他無依無靠並且非常絕望,在此情況下向他的主求告。還有第15句,說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英文中確實也是說death,但是我覺得這裡就應該用意譯,直譯的話就容易讓人誤解,其實應該是耶和華極不願讓他的聖徒死的意思。

整首詩來說,它的意思似乎是比較簡單明瞭的,就是說作者遇到生病或者什麼災禍,天天禱告拜神(詩裡意思好像是一求就靈,這是誇張手法,一般情況下求神都是沒有隻求一次的),後來不知怎麼的竟然沒有死,所以他覺得是神救了他的命,所以他要寫詩來宣傳和讚美神。不過其實這首詩未必寫的是作者對真實事件的感受,而可能是想表達一個願望。他這個願望是什麼呢,就是能夠到耶路撒冷的神殿內,在眾民面前向耶和華還願。這個作者如果生活在列王時期,去耶路撒冷還個願應該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情,除非他得重病起不不床行動不方便,但是如果他生活在被擄之後,那可能就比較難了,第一因為路途太遙遠,第二因為沒有那麼自由,第三因為耶路撒冷的神殿已被毀壞,第四因為眾民也都已分散在各邦。

這詩裡還提到什麼婢女的兒子,我們讀過的詩篇第八十六首也提到過婢女的兒子,那首詩的作者稱自己是個困苦窮乏的人,詩篇裡就這兩個地方提到婢女的兒子,聖經裡還有一個地方有提到婢女的兒子,出埃及記23:12說,六日你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驢可以歇息,並使你婢女的兒子和寄居的都可以舒暢(不過這裡也有的英文版本是說僕人的兒子)。這裡把婢女的兒子和寄居的並列,我想可能意思是指以色列人的婦女嫁給外邦人生的兒子這類的人,比如有些嫁到外邦去生了兒子後,因老公去世又回到父家生活的,或者是他們被擄到外邦,與當地人通婚,生了兒子隨母親信仰的。

117、這一首是詩篇裡最短的詩,只有兩句,標題叫讚美耶和華,內容也沒什麼可講解的,我直接抄上來吧:萬國啊,你們都當讚美耶和華;萬民哪,你們都當頌讚他。因為他向我們大施慈愛,耶和華的誠實存到永遠,你們要讚美耶和華。

這首這麼短的讚美詩難道是專門準備起來給信徒遇上萬分危急的事情的時候當咒語用的嗎,唸了之後耶和華是否馬上就能顯靈呢。詩篇裡的五、六句的短詩有不少,不過這一首是最短的,還有第131、133、134首都只有三句,第123首則只有四句。

另外,耶和華是否慈愛,是否誠實,是否值得稱頌和讚美,各有各的感受,作者這方面的觀點以前已經說的夠多,這裡就不再囉嗦了。

118、第一百一十八首是為勝利稱謝耶和華。內容如下:感謝耶和華,因為他的慈愛長存,以色列和亞倫家及所有敬畏他的人都要說,耶和華的慈愛永遠長存。我在急難中求告耶和華,他就來救了我,把我放在安全之所,有耶和華幫我,我不再害怕,我也必定會看到那些恨我的人遭報,耶和華比人要靠得住,甚至比王子也要靠得住。外邦人圍繞我的周圍,他們圍困我、要推倒我,但是耶和華必會幫我剿滅他們,他必會拯救我,不讓我跌倒。義人的帳棚傳來被拯救者的歡呼聲,他高喊著,耶和華,你好棒,舉起你的右手,施展大能,我必不至死,我肯定還能存活,(只要我活著,)就一定會四處去傳揚你的威名,雖然你曾經重重地懲罰我,但是你沒有讓我去死。給我敞開義門,我要進去稱謝耶和華;這就是耶和華的門,義人要進去,我要感謝你應允和搭救了我。

繼續詩的內容: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118:22),這是耶和華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耶和華啊,求你拯救,求你使我們亨通。奉耶和華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我們從耶和華的殿中,為你們祝福。耶和華是神,他光照了我們,理當用繩索把祭牲拴住,牽到壇角那裡(118:27)。你是我的神,我要稱謝你、尊崇你,你是個好神,你的慈愛長存。

有些人受這首詩的標題影響,可能以為作者是打仗反敗為勝,然後到耶和華殿稱謝神的保佑。其實這首詩跟上首詩一樣,也只表達一個願望。這首詩的第10句說,萬民圍繞我,英文是說All the nations surrounded me,nations 在聖經裡經常用來表示列國或者外邦人,所以我在這裡給重新翻譯一下,指是外邦人。作者為什麼被外邦人圍繞呢,從詩的整體內容看,不像是在打仗中被圍困的樣子,很可能指的是作者或者他的祖先被擄到外邦,生活在外邦人當中。作者在異地他鄉,住在帳棚裡,生活的艱苦是可想而知的,他從身邊的同族人那裡也看不出什麼希望,唯有寄望於他們傳說中的神,所以他說神比人甚至比王子還要靠得住。詩的前面說耶和華救了他,但是從後面的意思看,只是他的幻想而已,他幻想自己被救,幻想進耶和華之門去感謝他。

第22句之後的內容不那麼直白,很多人可能不大理解究竟是什麼意思。其實這後面的內容也是作者腦中的一個幻象,就是作者期望到某一個耶和華所定的日子,耶和華會來拯救他們,使他們亨通,他們由列國眼中的廢棄物變成重要角色。因為此事只有耶和華的大能才能達成,所以堪稱神蹟,人們都對此嘖嘖稱奇。在以色列重現輝煌之後,大家都慕名來到耶和華殿參拜和獻祭,獻祭的人太多,還沒輪到的要把牲畜拴在壇角那裡等候(為什麼要提這個呢,因為他們被擄之人在外面一般只有條件在心裡向耶和華獻個“感謝祭”,獻牲畜是不容易做不到的,更別說的耶和華殿的祭壇向他獻牲畜)。作者在耶和華殿中向所有來敬拜耶和華的人們祝福(表明作者或者其祖宗的身份可能是一個祭司),所有人則向耶和華讚美和稱謝。

因為這首詩為以色列人的將來描繪了一個美好的前景,所以也被新約認為是預示彌賽亞,其中第22句在新約中共有五處被引用,分別是馬太福音21:42、馬可福音12:10、路加福音20:17、使徒行傳4:11,彼得前書2:7。

路加福音說,耶穌看著他們說,經上記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什麼意思呢,凡掉在那石頭上的,必要跌碎,那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聯繫上下文,耶穌是把自己比作這塊石頭,誰想要害他,必自我滅亡,他要想懲罰誰,誰也必會被滅亡。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中的意思跟這個應該是一樣的。

彼得前書說,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所以他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他們這樣絆跌也是豫定的。意思就是說,耶穌基督是廢物還是寶石,你們要看清楚,別看走了眼,你們不相信他,不順從他,就相當於不順從道理,不順從道理的人哪有不跌倒的呢。

使徒行傳說,他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已經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跟彼得前書意思差不多,表示這塊寶石你們要是錯過,你想等其它的寶石可再也沒有了,信他可以得救,不信他不得救,你們看著辦吧。

眾所周知,耶穌在新約裡並沒有取得以色列人的信任,所以他後來被釘死,於是又有人說,所棄的石頭,這裡的所棄二字,是代表主耶穌被本國猶太人所棄,或者說以色列被主耶穌所棄。

新約中對第22句的解讀或者有誤,或者是為自己想要推廣的理論故意作了曲解,試想,福音的主題思想是耶和華讓他的獨生兒子(如果是三位一體的話則是他自己)道成肉身來救世人,如果他早就知道第一次救不成功,那不就代表他知道那個辦法不行嗎,作為創造天地的神,又怎麼能花那麼大功夫、下那麼大本錢,結果還救人不成功,然後再借口說下次再來救,其實過了兩千年還不來呢,那不就等於耶和華承認救世失敗了嗎。很明顯,本詩作者的期望可不是這樣的,他是希望日子一到,神就用神奇的辦法把他們都拯救了,讓他們一下子就成為人上人,而不是派個人下來,傳道幾十年,然後被釘死,再等數千年。另外,他期望的也不是救所有世人,而是隻救以色列人,其它人則要被剿滅或被打敗。

還有本詩的第27句也經常被信徒引用,他們一般的理解是把自己當作要獻給耶和華的牲畜(總是有一些人願意當牲畜)。有人甚至編故事說,某人想要把自己獻給耶和華,就每天晚上來到祭壇旁,把自己拴在大木樁上,表示甘願把自己獻給神。聖經裡除了說耶和華試驗亞伯拉罕,叫他獻親生兒子,還有士師記耶弗他向神獻了女兒之外,其它地方都表示反對以人獻祭,所以那些人想把自己當牲畜獻給耶和華,恐怕是想歪了,吃力不討好。對了,那些人不僅理解錯了經文經文,還投機取巧,獻身並不誠心。若是真的誠心,就不能光把自己拴在樁上,而是應該躺到柴上,把火點著,把自己燒成馨香美味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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