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联合国维和部队不去打击ISIS?

ipgks


因为这根本就不是维和部队的任务。

作为一支由跨国军人组成的武装,联合国维和部队是听命于安全理事会的指派,负责任务所在国的停火协议执行,裁军安置,人道主义救援,政治过渡期的国家安全,等等。总之,尽其最大可能维护当地的和平,有点类似于和事佬,哪里有战乱,冲突,哪里就有维和部队给当老好人的存在。

而ISIS则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军事武装集团,消灭这个军事集团不是维和部队的所要执行的任务,当然联合国安理会也不会傻到派这支部队去碰这个巨无霸。

另外,维和部队的武器装备也不允许部队执行这样高强度的作战任务。

因为基于三原则中的自卫的原则,这些维和军人只携带枪械等轻武器和军用卡车,步兵装甲车等装备,没有重型火炮,主战坦克,作战飞机等进攻性武器。

相反ISIS则拥有大量的美制武器,从M4自动步枪,便携式导弹到主战坦克,M777榴弹炮应有尽有。而且这支武装训练有素,组织严密,目标明确,是一支具有战斗力的虎狼之师。倘若维和部队与其发生武装冲突,乃至战争,没有重武器的维和部队将成为对方的盘中餐,对于世界维和事业也是一个巨大打击。

对于这样逆天的武装集团,只能是依靠五大国这样的军界大佬,给伊拉克,叙利亚政府军支援些坦克大炮,武器弹药等硬货。顺便也会派特种兵,军官给狗大户们当当军事顾问(狗头军师)支持一下,给输点血续命。当然美俄也自己亲自动手,通过发射制导炸弹,巡航导弹等非接触方式对ISIS进行点对点的攻击。

另外,大炮一响,黄金万两,咱们退一万步讲,安理会傻了,维和部队参战了,那军费是谁来出,本来联合国的经费因为列强们的欠会费行为,已经是捉襟见肘,勉勉强强地能够满足现行需要,但是开战了,那就联合国就得穷的当裤子了。


兵说


国际关系目前最重要的一条国际规范就是主权原则,主权国家是自身国际行动最终决策者,在主权国家之上没有更高的权威要求国家应该怎么做,也就是说,与国家内部的最终裁判者是中央政府不同,国际关系处于无政府状态。

联合国虽然是由主权国家构成,但是联合国要求国际体系中的行为体应该怎么做,但国际行为体不遵守时,除了进行道德谴责和国际制裁以外,联合国在没有取得同意时,是不能出兵的。说这么多的意思就是,联合国的权力其实很小。

回到本问题,联合国没有自己的军队,维和部队是由个主权国家派出部队共同组成的。联合国决定执行维和行动前必须经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审议,其中最重要的程序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意见一致。

具体而言,联合国维和部队遵循维和行动三原则:中立、同意、自卫。上述三原则是在联合国为何部队成立之初由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提出来的,即哈马舍尔德维和行动三原则。中立是指要行动中要保持中立,不能偏袒冲突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妨碍冲突方的权利;同意是指在派出维和部队到冲突地区前,必须取得冲突各方的同意;自卫是指在执行维和行动时不能卷入武装冲突,只能在自身受到攻击时进行自卫,维和部队自能携带轻武器,不能拥有进攻性重型武器。维和,顾名思义是维持和平(peace keeping),而不是铸造和平,监督冲突各方停火是维和行动最具实质意义的行动。

联合国维和行动也经历了一个演变的过程。维和部队在成立之初(1956年)是为了在埃及维持和平,在此之后严格遵守了哈马舍尔德三原则。但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尤其是冷战后的国际形势,维和部队逐渐超越了三原则,衍生出了组织选举等干预到国家内部事务的职能,即所谓的第二代维和行动。

索马里维和行动失败成为维和行动的一个重要转折点。90年代初,索马里陷入内战,联合国派出维和部队执行维和任务。在此过程中,维和部队逐渐卷入到当地的军阀混战中,企图抓住作恶多端的军阀头目艾迪德。1993年10月,美军得到艾迪德将到首都摩加迪沙开会的情报,派出美国部队去抓艾迪德。在执行抓捕任务时,美军行动失败,黑鹰直升机被武装分子击落,多名美军被打死。被打死的美军被拖尸摩加迪沙街头的画面通过电视画面震撼全球。1995年3月,联合国国和部队撤出了索马里,维和行动失败。(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看根据真实事件所拍的电影,片名就是《黑鹰坠落》)

1994发生在卢旺达的大屠杀则是联合国维和行动另一个重要转折点。当时,卢旺达发生种族冲突,胡图族人对图西族人进行了惨无人道的种族灭绝,上百万无辜平民被残忍杀害。联合国在此过程中坚持不卷入其中,没有保护图西族平民酿成惨剧使联合国遭到了猛烈的批评和谴责。联合国在卢旺达坚持不介入冲突与其在索马里的“黑鹰坠落”的维和失败教训有很大关系。(心理承受能力好的同学也可以去看根据真实事件而拍摄的电影《卢旺达饭店》)

两次维和失败教训之后,第二代维和行动受到国际社会的批评,联合国维和行动逐渐回到了第一代维和行动的中立、同意、自卫三原则上。

因此,IS虽然是国际公认的恐怖组织,采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对无辜平民进行袭击,但联合国仍然无法主动出击,打击恐怖分子。首先就是无法突破同意原则。作为主权国家,叙利亚阿萨德政权不会同意联合国维和部队到自己的领土上进行维和行动;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且在叙利亚有深度参与的俄罗斯料想也不会在安理会中投同意票。

再有就是,联合国的维和经费有限,在叙利亚打击IS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安睿


就目前来说,维和任务不是作战任务,维和部队是“和事佬”,而不是“警察”。但是,从维和行动的历史来看,未来真有可能变身“世界警察”,直接参与打击恐怖主义。

按照联合国最初的定义,维和行动,是“由联合国采取的、为了帮助维持或恢复冲突地区和平与安全而采取的包括军事人员在内的、但是没有强制力的行动”。由此来说,维和的五条原则分别是:

联合国为主体;维和须征得冲突各方的同意;维和人员必须中立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会员国依据自愿原则为维和行动提供人员与设备;维和过程中除非自卫,否则不使用武力,维和部队只装备自卫武器。

但是,实践中,维和的性质和维和部队的任务是不断变化的。维和部队的任务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主动。

最早的维和行动出现在冷战时期。如在苏伊士运河危机等事件中,维和部队的作用是挡在冲突双方之间,扮演“人墙”,简单来说就是人肉拉架。

在冷战后期,出现了“第二代维持和平行动”,维和部队可以监督双方停火、安排或监督选举、维和部队干的事情变多了,权限也变大了。

冷战的结束促使第三代维和模式的形成。派遣维和部队不必征求冲突有关各方或主权国家的同意,而是强制执行安理会所交代的任务,恢复或重建相关地区的法律及和平秩序。甚至在极端条件下暂时代行政府的治安权,帮助维护国内治安等。

从这个趋势上看,未来可能真能看到维和部队成为“世界警察”的可能性。


莱茵的黄金




我们首先要了解联合国维和部队的性质,维和,顾名思义,就是维持和平的现状,这更强调的是一种维持现状。而同时呢,我们还要区别两个词,就是联合国维和部队和联合国军。当然我们知道,在当年的朝鲜战争中,美国裹挟联合国政府通过决议,组成联合国军发动朝鲜战争。

而现在我们说的维和部队,维和部队最鲜明的特点就是中立性,它的成员必须是来自与冲突双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国家。这样就导致维和部队不同于国家的的军队,它相当于搞管理的外交部队。

同时,还明确规定了联合国维和平部队武器使用权限,即在执行任务时,除进行自卫外,不得擅自使用武力。这就导致很麻烦的一件事,在别人打你之前,你即使发现危险也是不能先发制人的。同时必须坚守中立的立场,不选边、不站队,不得卷入冲突任何一方。

就冲以上这几点,维和部队要是去中东维护和平,这不就是找死吗。是啊,有联合国规定在这里摆着,谁敢轻易使用武力,只能去维护和平。而ISIS那可都是不要命的主,维护和平的维和部队根本起不了实际的作用。


阿尔法军事


因为联合国维和部队主要宗旨是Peacekeeping,顾名思义是“维持”一个既有的和平状态。

那什么是既有的和平状态呢?一般是指在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的指导下,利益攸关方(一般是发生交火的双方,多方等)先达成了停火协议,再进一步达成了和解。这样,原先的冲突地区停止交火,就形成了既有的和平。

而什么叫“维持”和平呢?大部分情况下,和平来之不易,冲突各方往往有经年累月的长期矛盾,例如宗教,部落,利益分配,等等。这样的矛盾很难在短时间的调解过程中得到彻底解决,冲突各方很容易因为一些小事和误会重燃战火。此时,联合国维和部队可以通过驻守在冲突地区停火地带,起到震慑、监督、维持纪律、守护群众的作用,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者防止冲突再起,为达到永久和平创造条件。

那么维和部队通过什么方法维持和平呢?其实主要没什么方法…有的时候维和部队是武装部队,有的时候因为资源不足或者受安理会决议限制,部队缺乏甚至没有武装(联合国军事观察团,虽然性质不同于维和部队,但目的相同…)。而且维和部队秉承中立与被动的原则:不与利益各方站队,不主动开火,不能主动干预,只能在自身遭受袭击的情况下予以还击。这就造成维和部队注定无法承担主动攻击的职责。

综上,联合国维和部队在未得到安理会授权可武装打击的情况下,无法直接打击ISIS。(武装打击目前只记得有2013年得到授权的联合国刚果(金)稳定特派团中的军事干预旅,负责解除刚果(金)武装团体的作战能力。)

∷∷∷∷∷∷∷∷∷∷∷∷∷∷∷∷∷∷∷∷∷∷∷∷∷∷∷∷∷∷∷∷∷∷∷∷∷

多说两句,理想中的联合国在维持和平方面的流程分三个阶段:

创造和平 Peacemaking维持和平 Peacekeeping重建和平 Peacebuilding

解决地区冲突被提上安理会议程 - 安理会讨论 - 安理会表决(授权解决冲突) - 安理会提出解决方案 - 成立军事观察团/维和部队 - 军事观察团/维和部队进驻冲突地区维持和平 - 待局势稳定后派驻联合国维持稳定团重建地区秩序 - 冲突地区重拾和平。

这个过程看起来容易,实际实施起来却往往伴随着太多的斡旋反复,矛盾激化与缓和,政权更替带来的前功尽弃,军阀混战,宗教势力介入,部落纷争,以及联合国等国际合作组织的效率低下或者无能为力。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的地区不稳定会大幅降低当地的经济发展和政治秩序,百姓流离失所,儿童诞生在战乱中无法接受基本教育。这一切都会指数性加剧重铸秩序的困难。

茶余饭后一俗人


联合国维和部队,顾名思义,是为了维持和平而不是制造和平的,它不能用于实际作战。

概括起来,维和部队不能用来打IS主要有这样几个理由:第一,制造和平不是它的使命,第二,只有轻武器的维和部队也没有制造和平的能力,第三,维和需要当事方邀请,在IS这个问题上,谁有资格邀请?

起初,维和部队都是用于国家之间,当战争结束达成停火之后,可以邀请维和部队来监督停火,使冲突双方脱离接触。维和部队的主体一般来自联合国五常以外的国家,这主要是为了保持中立的需要,其中非洲国家最多,亚洲的巴基斯坦印度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也很多。当然,中国现在也大量派出维和部队,但是美国从来没有,其他常任理事国好像也没有,法国都是在西非单独行动。

从柬埔寨维和行动开始,内战的各方之间在达成协议之后也可以请维和部队监督停火,维持秩序。

目前派驻维和部队比较多的地方是南苏丹,我的几个同事都在那里参加过维和。以前刚果(金),西非也很多。

维和部队要在冲突方之间严格保持中立,当然在实践上维和部队的使用比较有利于弱势的一方,因为强者有实力打破停火,重新发起攻击。

维和部队只能携带用于自卫的轻武器,没有任何重武器,所以,其安全依靠当事方对联合国的尊重。听我的同事讲,联合国维和部队总体上是比较安全的,只不过出一次事就人尽皆知,放大了不安全的感觉,这与飞机比火车安全但很多人怕坐飞机是一个道理。相比之下,维和人员最大的危险来自于环境。因为大多数维和行动都发生在非洲,当地各种传染病很多,比如疟疾,埃博拉病毒,感染的概率还是比较大的,去了就要打各种疫苗。

其实,打IS,只能是目前的模式,即谁有利益谁就打。


进击的女武神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得对联合国维和行动和维和部队有一个基本了解。根据联合国的官方资料,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主要目标是帮助遭受冲突的国家创造实现持久和平的条件。维和行动有很多独特优势,包括合法、共担负担、能够在全球范围部署和维持军队及警察,使他们与文职维持和平人员协调配合,以推进多层面任务的执行。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提供安全和政治与建设和平方面的支助,以帮助各国克服困难,尽早从冲突转向和平。

同时,联合国维和行动一般遵循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各方同意。联合国认为,维持和平行动需经主要冲突当事方同意才可部署。这需要各方承诺达成一项政治进程。他们接受维持和平行动才能为联合国开展授权任务提供了必要的行动自由,不论是政治方面的还是实际方面的。  联合国认为,若未获得此类同意,维持和平行动就有可能成为冲突一方,并被引向执行行动,从而偏离了其维持和平的基本作用;二是公正。公正对于维持主要当事方的同意与合作至关重要,但不应与中立或不作为相混淆。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在对待冲突各方时应保持公正,但在执行任务时不应中立;三是除非出于自卫和捍卫职责,不得使用武力。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除非万不得已,不得使用武力。使用时,须以精准、相称和适当的方式为之,且遵守使用所需的最小武力达到预期效果之原则,并维持对特派团及其任务的认可。联合国维持和平使用武力总会产生政治后果,通常还会导致不可预见的情况。

了解了这些基本情况,就知道为什么不派维和部队去打击ISIS了。首先维和部队就不是干这个活的。维和部队的任务是维护和平,而不是制造和平或者打出和平。所以我们看到联合国派出维和部队一般都是在冲突已经平息,和平初步展现的情况。现在ISIS和全世界打得热火朝天,压根就没有和平可以让联合国来维护。

然后,维和行动的三项基本原则,可以说ISIS一条也不符合。ISIS本身就是反对现有一切国际秩序的,自然不可能同意联合国怕派部队过去。至于公正,联合国所说的公正,同样是基于现有的国际秩序和国际公认的价值体系的。ISIS的价值体系完全和世界背道而驰,如果按照公正原则,ISIS恐怕要被收拾得惨。最后一条,不滥用武力的原则,自然也和题主所说的,派部队去打击ISIS无法兼容。

所以呢,维和部队就不要想了。但对于ISIS这样的,联合国相关规定里有没有具体的处理办法呢?也是有的。《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及侵略行为之应付办法》里面有规定:“第四十一条,(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及侵略行为)安全理事会得决定所应采武力以外之办法,以实施其决议,并得促请联合国会员国执行此项办法。此项办法得包括经济关系、铁路、海运、航空、邮、电、无线电及其他交通工具之局部或全部停止,以及外交关系之断绝”;“第四十二条,安全理事会如认第四十一条所规定之办法为不足或已经证明为不足时,得采取必要之空海陆军行动,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此项行动得包括联合国会员国之空海陆军示威、封锁及其他军事举动。”这种军事行动被联合国定义为“执行和平”。

但问题在于,这一条款第一次被引用就用在了一个很不合适的场合:朝鲜战争。在这次不恰当的引用之后,联合国就再也没有干过这种直接下场开打的事情。尤其是在冲突涉及到五大国的时候,直接下场的做法将破坏联合国中立、公正的立场和大国一致的联合国核心原则。ISIS涉及到大国没有呢?显然涉及到了。ISIS的诸多周边组织和关联组织都和美、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真开打很可能会影响到美国自己的利益。再者说,几大国在叙利亚问题上本来就立场不一,组织联合国武装立场去打仗,说不定内部意见不合就先打起来了。

所以,还是现在这样,各打各的,有个默契就好。


联合防务


【ISIS手段残忍,联合国维和部队却不能主动攻击,需要军事强国猛打!】

ISIS在叙利亚和伊拉克境内坐大的时候,俨然是恐怖主义军阀武装。最猖狂的时候,把叙利亚和伊拉克两国的政府军打得连连败退。当时的ISIS拥有大量武装分子,自曝卡车、土制火箭炮和缴获的制式武器装备令其肆无忌惮。

联合国维和部队的作用是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防止冲突再起,并帮助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百姓,为最终政治解决冲突创造条件后就应离开发生冲突的地区。可见,联合国维和部队的职责与当时叙利亚和伊拉克反恐形势并不契合!

考虑到当时伊拉克和叙利亚的国内安全形势,“维和”不是最主要的任务,而将极端组织消灭的“反恐”任务才是最为重要!

如果当时联合国维和部队进驻,反而会沦为ISIS的攻击目标,遭受极大伤亡!

美国和俄罗斯出动海军、空军配合伊拉克和叙利亚政府军反恐才是最佳选择!


军事观察员东旭


中国海外维是为了自身利益,为了维护海外投资企业和当地的稳定安宁。(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打isis干嘛?好处没捞到,还惹到一身骚!美国打伊拉克干嘛还不是为了利益。现在伊拉克欠美国负债多少? 现在石油每天免费供给美国抵押负债


社会电台


联合国部队维和部队的行动要由当事国向联合国提出申请,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或大会开会讨论后同意,维和部队才能采取行动。一只维和部队的成立要当事国的自愿同意与合作。自愿合作原则是维和行动顺利完成任务的基本条件。

如没有当事国的自愿同意,就谈不上合作,这实际上这是干涉他国内政,这就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有为别人类道义,反而更加造成世界不安宁,更加影响当事国的政治稳定,更加重当事国人民的苦难。

国际法学者卢梭说:安全理事会或大会行动合法性的必要的和充分的条件是受干预国家的同意。这样才能师出有名,是正义之师。

维和部队不能自由使用武器,对武器的使用国内游一定限制。

维和部队的行动是和平手段,非强制性的,这要求维和行动不得滥用武力维和,虽然维和行动行动采取的是军事的形式。如设置哨所、建立阵地、进行巡逻等,但维和部队不是军事行动,而是政治行动。维和部队是维护当地的和平安宁,它没有战场,也没有敌人。

需要为何的地方,说明那个地方不和平。执行维和任务的部队,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佩戴轻型防御性武器.

联合国维和行为大多数临时性维和行动,没有固定的模式。维和行动的规模、方式、任务、名称、时间等均视具体情况而定。

所以联合国不必要常设维和部队。每一次组建的部队都有明确的任期,必要时延长,任务完成即告结束。每支维和部队都是根据需要临时组建,维和费用临时筹措,违和所需武器也是根据当事国的实际情况而采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