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黄冈一起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件宣判, 主犯获刑13年6个月

麻城一起20人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件宣判

主犯陈某松获刑13年6个月

大快人心!黄冈一起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件宣判, 主犯获刑13年6个月

3月27日,陈某松等20 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在麻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主犯陈某松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 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9 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 年3 个月至10 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定的数额罚金。

这是麻城市今年公开宣判的第二起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件,也是目前麻城市涉案人数最多、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件。

被告人陈某松、石某荣夫妇于2004年开始在麻城市经营嘉兴寄售行,对外开展典当业务。2010 年左右,两人开始对外从事非法高利放贷。为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2011 年至2013 年期间,陈某松与其子等人先后网罗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在麻城多处对不能如期支付高利贷本息的借款人员采取暴力或“ 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逐步形成以陈某松为首、以嘉兴寄售行为依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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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组织以经营典当行为依托,从事不属于其注册经营范围的贷款业务,在麻城向上百人非法高利放贷,非法获取巨大利益,作案地点遍布整个麻城市城区及部分乡镇,囊括各社区及国家机关、私人企业,为催讨高利贷本息,该组织形成了一套惯用的要债手段,打电话催讨或威胁辱骂,安排人员上门催讨,采取跟脚纠缠、到借款人或担保人家中、门店或单位滋扰、锁大门、喷油漆、堵锁眼、持喇叭喊叫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多年来,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及“ 软暴力”手段,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作案70 余起,多名被害人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不堪其扰,放弃现有生活和工作而背井离乡,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破坏了麻城正常的金融秩序、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麻城市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此案后,院党组抽调专人组成专班,指定一名专职检委会委员主办。承办检察官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多次与侦查机关召开联席会,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多次补充证据,对问题证据和瑕疵证据,坚决排除;对存在认识上的分歧问题,结合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相互沟通,并请专家论证,努力将案件都办成优质高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与此同时,该院还积极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每一名被告人都推出了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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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公诉书长达逾4 万余字,涉及的案件高达116 起,受欺压、残害的受害人多达110 人。麻城市人民法院在受理该案后,通过依法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陈某松为首的犯罪组织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认定标准,公诉机关对此指控的罪名成立,该院依法予以确认。在该案中陈某松等20 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真实、合法,公诉意见书提出的量刑建议并无明显不当。

麻城市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麻城市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根据20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截至目前,麻城市检察院已经向麻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涉黑案件4件64人,涉恶案件527人,其中,549人已被麻城市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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