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問題:農用地、基本農田、建設用地,農地怎麼利用?

2018年大棚房問題席捲全國,許多行業人紛紛受創,追根究底還是土地性質的問題,做休閒農業不可避免的會接觸到各種土地性質不同的地,那這些地如何使用呢?

大棚房問題:農用地、基本農田、建設用地,農地怎麼利用?


農村地區共存在三種地,是指“農用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農村的集體建設用地分為三大類: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集體建設經營性用地)和“四荒地”

什麼是農用地,什麼是建設用地?什麼是設施用地?這些概念我們有必要搞清楚。詳細如下:

1、農用地

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因此任何間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 或者不是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都不是農用地。農用地包括種植農作物的耕地(基本農田是受國家特殊保護的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設施農業用地、養殖水面和其他農用地(包括畜禽飼養地、農村道路、坑塘水面、養殖水面、可調整養殖水面、農田水利用地、田坎、曬穀場等)。

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國土資源部頒佈的《土地分類》的規定,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整理復墾地、休閒地、輪歇地、草田輪作地;以種植農作物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 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穫一季的已墾灘地和海塗。耕地中還包括 南方寬小於一米,北方寬小於兩米的溝、渠、路和田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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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設用地

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即用於修建各種物體的土地。 建設用地的類型包括:

①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即城鄉居民住宅、學校、醫院、商業、道路、給排水、電力、電信、防洪、供熱等公共設施用 地。

②工礦用地,即工業用地和礦業用地,包括工業產房、各種倉庫、 動力設施、各種堆場、道路、礦山操作場地及配套設施等用地。

③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包括機場、鐵路、公路、港口、航道、水電站、水庫及 人工運河等用地,不包括天然河道用地。

旅遊用地,即專門供遊覽 參觀的設施用地,包括風景名勝區、遊樂場、高爾夫球場等用地。

⑤軍事設施用地,包括軍事訓練、軍事指揮、防務設施、營房、武器裝備倉庫 等用地。

⑥其他建設用地,即除上述之外的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用地。

《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27)將設施農用地具體劃分為生產設施用地、附屬設施用地以及配套設施用地。在不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前提下,納入設施農用地管理,實行縣級備案(在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和農業局備案),也就是說,不需要改變土地性質及報批手續。生產結束後,經營者應按相關規定進行土地復墾,佔用耕地的應復墾為耕地。2017年底,國土資源部和國家發改委《關於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好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進行了多方面用地政策創新。

生產設施用地是指在設施農業項目區域內,直接用於農產品生產的設施用地。包括:1、工廠化作物栽培中有鋼架結構的玻璃或PC板連棟溫室用地等;2、規模化養殖中畜禽舍(含場區內通道)、畜禽有機物處置等生產設施及綠化隔離帶用地;3、水產養殖池塘、工廠化養殖池和進排水渠道等水產養殖的生產設施用地;4、育種育苗場所、簡易的生產看護房(單層,小於15平方米)用地等。

附屬設施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設施農業項目的輔助生產的設施用地。包括:1、設施農業生產中必需配套的檢驗檢疫監測、動植物疫病蟲害防控等技術設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2、設施農業生產中必需配套的畜禽養殖糞便、汙水等廢棄物收集、存儲、處理等環保設施用地,生物質(有機)肥料生產設施用地;3、設施農業生產中所必需的設備、原料、農產品臨時存儲、分揀包裝場所用地,符合“農村道路”規定的場內道路等用地。

配套設施用地是指由農業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從事規模化糧食生產、規模經營所必需興建的配套設施用地。包括:晾曬場、糧食烘乾設施、糧食和農資臨時存放場所、大型農機具臨時存放場所等用地。包括蔬菜種植、菸草種植和茶園、橡膠園等農作物種植園的看護類管理房用地(單層、佔地面積小於15平方米),臨時性烤煙、炒茶、果蔬預冷、葡萄晾乾等臨時性農產品晾曬、臨時存儲、分揀包裝等初加工設施用地(原則上佔地不得查過4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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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設施農用地

設施農業用地按農用地管理。生產設施、附屬設施和配套設施用地直接用於或者服務於農業生產,其性質屬於農用地,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生產結束後,經營者應按相關規定進行土地復墾,佔用耕地的應復墾為耕地。進行工廠化作物栽培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規模5%以內,但最多不超過10畝;規模化畜禽養殖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規模7%以內(其中,規模化養牛、養羊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比例控制在10%以內),但最多不超過15畝;水產養殖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規模7%以內但最多不超過10畝。根據規模化糧食生產需要合理確定配套設施用地規模。南方從事規模化糧食生產種植面積500畝、北方1000畝以內的,配套設施用地控制在3畝以內;超過上述種植面積規模的,配套設施用地可適當擴大,但

最多不得超過10畝

設施農用地不包括以下用地:

經營性糧食存儲、加工和農機農資存放、維修場所;

以農業為依託的休閒觀光度假場所、各類莊園、酒莊、農家樂;

各類農業園區中涉及建設永久性餐飲、住宿、會議、大型停車場、工廠化農產品加工、展銷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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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要強調一下基本農田。基本農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產優質的那一部分耕地。一般來說,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耕地都是基本農田。國家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做休閒農業不得佔用基本農田(也意味著基本農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如果符合政策規劃,是可以的);嚴禁佔用基本農田挖塘栽樹及其他毀壞種植條件的行為。

對於經常有人問到的基本農田變性“建設用地”的問題,我做休閒農業,能否調規變性,把基本農田改成建設用地?這種情況下,農學谷一般回答:最好不要想。甭管您有什麼背景,不要有僥倖意識。不然,受傷的還是你自己。

土地上的非農設施都被拆了……

基本農田上不知道種什麼更好……

承包了很多土地卻不知道怎麼做……

大棚房問題:農用地、基本農田、建設用地,農地怎麼利用?

●2019年有哪些新政策? ●大棚房整治後如何發展?●傳統農業如何轉型升級?●農產品如何銷售得更好?●農場的特色IP如何打造?●文旅規劃如何運營落地?●研學營地如何開發運營?鄉村民宿如何開發運營?

……

面對這些問題,農學谷商學院特推出2019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開年大課——明思路、重運營,助立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新發展!新年伊始,何不送自己或你最愛的人一份特別的禮物呢?——用學習點亮智慧,用努力實現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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