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訪致死”家屬索賠 497 萬元 縣政府:願接受調解

紅星新聞

陳裕鹹長子陳維樹告訴記者,之所以選擇起訴上猶縣政府,是因為父親上訪被縣政府僱傭的截訪人員毆打致死," 要對牽連進這一事件中的所有相關人員依法進行追責,才能告慰亡父。"

4 月 2 日," 被截訪者陳裕鹹之死 " 行政賠償案在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陳裕鹹家屬請求法院確認上猶縣政府的截訪行為違法,請求判令上猶縣政府向陳裕鹹家屬賠禮道歉;同時,請求判令上猶縣政府向陳裕鹹家屬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各項賠償金共計 4,970,089.48 元。

被告方上猶縣政府認為,陳裕鹹死亡系牛力等人個人違法行為所致,與上猶縣政府授意牛力等人將陳裕鹹送回上猶的行為之間沒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上猶縣政府不應承擔行政賠償責任,但結合本案實際情況和陳裕鹹死亡的事實,可以給予陳裕鹹家屬適當補償。


“截訪致死”家屬索賠 497 萬元 縣政府:願接受調解


庭審結束後,陳裕鹹家屬等人在法院門口

據此前媒體報道,2017 年 6 月初,江西省贛州市上猶縣 63 歲的陳裕鹹,因偽劣種子案進京上訪,其間,在北京豐臺、大興多輛車內遭截訪人員拘禁、毆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經警方調查,包括截訪公司負責人牛力在內的 12 名主要嫌疑人被警方抓獲,隨後牽出上猶縣信訪局僱傭截訪人員遣送訪民的事實。

紅星新聞了解到,該案未當庭宣判。庭審中,法院詢問當事雙方是否接受調解,上猶縣政府相關人員稱,願意接受調解,陳裕鹹家屬未予表態。

被截訪遭毆打死亡,牽出地方政府

據紅星新聞獲取的案件資料顯示,2017 年 6 月初,江西省上猶縣 63 歲的陳裕鹹因偽劣種子案進京上訪,被北京神州暢行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的 12 名截訪人員攔截後,遭截訪人員恐嚇、拘禁、捆綁和毆打,直至送醫時搶救無效死亡。

陳裕鹹家屬告訴紅星新聞,當年 6 月 22 日凌晨,他們接到北京警方的電話," 在北京發現一具無名屍體,疑似陳裕鹹,需要家屬前來認領。" 經家屬確認,死者系陳裕鹹本人。

北京市公安局 2017 年 8 月 23 日出具的《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陳裕鹹符合他人用鈍性外力反覆多次作用於頭頸部、軀幹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經北京警方調查,包括截訪公司負責人牛力在內的 12 名主要嫌疑人全部抓獲;隨後,截訪公司與地方政府的關係也浮出水面:相關證據顯示,上猶縣信訪局僱傭牛力等截訪人員遣送訪民。

牛力落網後,上猶縣委對時任上猶縣信訪局長的賴學文作出免職處理。

目前,牛力、牛鐵光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其餘相關人員 10 人因涉嫌故意傷害罪,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案件於 2018 年 5 月 24 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至今尚未判決。

索賠 497 萬元,家屬:要對相關人員追責

2018 年 6 月 22 日,陳裕鹹家屬向上猶縣人民政府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書》,請求事項包括:賠償義務機關向賠償請求人賠禮道歉,向賠償請求人支付限制人身自由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各項賠償金共計 4,970,089.48 元。

上猶縣政府在兩個月的規定期限內未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依據《國家賠償法》第十四條之規定,2018 年 10 月 14 日,陳裕鹹家屬向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行政訴訟起訴狀》。


“截訪致死”家屬索賠 497 萬元 縣政府:願接受調解


行政賠償起訴狀

2018 年 11 月 7 日,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立案。

陳裕鹹長子陳維樹告訴紅星新聞,之所以選擇起訴上猶縣政府,是因為父親上訪被縣政府僱傭的截訪人員毆打致死," 要對牽連進這一事件中的所有相關人員依法進行追責,才能告慰亡父。"

牛力等人落網後,陳裕鹹家屬尤為關注的,是時任上猶縣信訪局長賴學文在此案中是否承擔刑事責任。關於牛力等人落網後上猶縣委對賴學文免職處理的做法,上猶縣委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此舉 " 主要是考慮社會影響問題,對賴學文的進一步處理,將根據牛力等人的判決結果而定。"

政府稱工作中有失誤,願接受調解

4 月 2 日,陳裕鹹家屬訴上猶縣政府行政賠償一案在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持續了近三個小時,原被告均充分表達了己方觀點。

據紅星新聞獲取的上猶縣政府《行政訴訟答辯狀》內容顯示,上猶縣政府認為,從陳裕鹹死亡案件的刑事偵查審理情況來看,並無關於上猶縣政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行政職權的認定,足以證明陳裕鹹的死亡系牛力等人的個人違法行為所致,與上猶縣政府無關。


“截訪致死”家屬索賠 497 萬元 縣政府:願接受調解


上猶縣政府《行政訴訟答辯狀》

" 陳裕鹹的死亡系牛力等人毆打傷害所致,與答辯人(上猶縣政府)授意牛力等人將陳裕鹹送回上猶的行為之間沒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因果關係,答辯人不應承擔行政賠償責任。" 答辯狀內容稱,答辯人工作人員得知陳裕鹹在京上訪的信息後,答辯人僅僅是授意牛力等人將陳裕鹹安全護送回上猶,答辯人工作人員未授意牛力等人對陳裕鹹實施毆打傷害行為。

同時,上猶縣政府在答辯狀中稱,答辯人工作人員授意牛力將陳裕鹹安全護送回上猶,並不是對牛力等人的行政授權,雙方商討了護送陳裕鹹回上猶的對價,答辯人工作人員的行為僅僅是一種民事委託行為。

" 考慮到答辯人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有一定的失誤,雖然答辯人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但答辯人可以結合本案實際給予被答辯人適當的補償。" 上猶縣政府在答辯狀中稱。

庭審中,法院詢問當事雙方是否接受調解,上猶縣政府相關人員稱,願意接受調解,陳裕鹹家屬未予表態。

紅星新聞記者 王劍強 發自江西贛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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