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按月息3分计息,是否受法律保护?

小丸子的囧事儿


近年来,民间借贷越来越常见,相信大多数人对民间借贷约定的借款利息并不陌生。一般利息的单位都是1分利、2分利。那么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民间借贷的利息是否可以自由约定而没有一个最高的标准?法定的最高利息是多少?超过法定标准的利息该如何确认?

借贷新规——36%是根红线

首先,所谓借款的时候约定的几分利,其实就是月利率百分之几。比如三分利就是月利率3%,折合成年利率就是36%。

根据我国《民间借贷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债务人请求债权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两线三区——24%以内受法律保护,24%-36%双方自由协商,超过36%不受保护

简单言之:

如果双方约定的年利率不高于24%,其利息是受法律强制力保障,也就是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归还本金并支付约定利息。如果双方约定年利率属于24%至36%之间,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归还这部分利息,但是不受法律的强制力保障,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并且债权人无法通过诉讼强制债务人履行。如果双方约定年利率高于36%,那么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约定为无效约定,债权人无法要求借款人支付高于36%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了债权人超过36%的利息,还能通过法律诉讼追回。

所以说,民间借贷如果约定2分利,那么受法律保护,如果约定3分利,那么能否得到约定的利息,就看借款人的自觉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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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年利率24%以下予以支持,24%到36%之间,如果已经支付,视为支付完毕。超过36%部分,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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